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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程高尚引发的长安头条(1 / 2)

第一百二十二章程高尚引发的长安头条

程安之微笑着看向春华,这懒洋洋的样子叫他的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

那股想将皮埃尔丢出大宣的暴虐心情因为她的自在而消散了。

他,或者说他们,大家虽然是不同的身份,却不约而同的想要守候着她眼中的那一抹灵气,那一份天真。

如果程安之看过聊斋,就知道那更具现的形象就是婴宁。

春华有中自然天成的灵气,还很巧的,有种天然的聪慧和剑走偏锋的对世事的老辣,让她这份天真的灵气不是一种孩子似的天真,而是知世故而不世故。

这样的她因为天生天养,没有一开始就生在他们这样复杂的门第,因而更能不带责任、利益关系的去考量所有的事情,她对所有的人和事物抱有一种天然的善意。

而在他30年的生命里,谈得来的这样的人,仅有春华一人,她有佛性,天生有极高的对他人的理解能力,有她的一套逻辑,合眼缘的,就是杀人犯她也能理解,当然,她不是单纯的想着免除责罚,而是觉得应该罚过相抵。

若叫春华知道他的想法,这就是指她富有同理心,定会吐槽他圈子里接触的这样类型的人太少。

他们总想建造一座玻璃房子将她装起来,免得被这污浊的世界染黑,今天的这个皮埃尔却打破了他们的计划。

还好,她天生冷静,能消化这些。

看着她坐在地上喝一口酒,吃一口肉,笑的像个二傻子,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他就喜欢她这样呆着。

就这样呆着他看一天一夜都不会腻。

春华也很享受这样的静默。

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成为那种一举一动都能感受到对方心思的朋友,就是常言说的知己。

比朋友好上三分,比恋人少上几分苛求,就像——

春华脑中闪过一副程安之对自己耳提面命的样子,就像一个老父亲想要开解女儿找不到合适的话说。

当程安之难过时,自己也有几分当老妈子的感觉。

“如果,如果你有一天想结婚了,想同这个世界多一分联系,那么,我们就成婚吧。”

“啊?”春华倒读了一遍程安之的话,做个绿茶不是她的菜,但,今天她从程安之左右交叠的食指和中指上看出了他的不安和紧张。

“好!”春华应了,“但我想我这一生都不会有婚姻的想法。”

为等她错过了合适的对象多可惜。

“男女之间就是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从概率来说,每个人适合的,遇到了就会相爱的人有很多,你应该走出去森林里找一找。”

“你呢?”程安之一笑,将自己的大麾披在他肩膀上,坐在他对面,精致的贡缎就这样坐在沾满黑灰的地上。

“是啊,”春华一笑,也就罢了,“今天的月晕好明显。”

“月晕?”程安之看着明亮月光周围的那一抹轻纱,“挺贴切的名字,你每每都有些新的很精致的点子。”

“你不也是吗,大科学家,听说你存储了电。”春华提醒自己需要更谨言慎行,说起另一个话题,这些天才的科学家真是厉害,在平平无奇的社会中,怎么就能发现电是一串粒子流,并且把它存储在电池里,然后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又将电释放出来。

“这简直就是神仙方术。”

春华这样新时代的文科生看他们真的是佩服,这是怎样的一种天赋,就像一个原始人看到一个蚕茧,怎么就知道煮一煮然后抽丝按照经纬编制成布匹,怎么就想到用树皮发酵粉碎变成纸,那样的时代,吃饭也难啊?

“我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若不是有昭明女帝这样的天才改进了算学,我们同前人的区别,主要还是知识的积累。”

程安之提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话多了起来,笑带动脸上的梨涡,可爱的男子。

“咳咳,”春华将视线转向天上的月亮,纵然男色万千,她还是更心疼那个喜欢默默做事的人,罪过罪过!

程安之将手中的银壶递给她,“这是杏仁茶,我记得你喜欢来的。”

杏仁奶茶,她喜欢。

春华掩饰的喝了一口,描摹着颈上的项链,黄金镶嵌的春带彩翡翠玉佛弥勒,如今的她自然猜到了东西的来源正是慕容铧。

以他的尿性,还有链子上的特殊印记,只怕还是他亲手刻的。

“这些知识的积累虽然重要,但大宣的学院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书都在图书馆,真正有所建树的有几人,切莫妄自菲薄。”

厉害就是厉害,像她不过白白的占了穿越名额,就微积分这样的天书,她,在现代有百度的时候也是天书,何况现在。

所有的数学天才都是牛逼人物。

“你喜欢,就好!”程安之笑了。

两人不再说话。

至于用什么做电灯的灯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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