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守在村口的大柳树下,一脸期盼地眺望着远方。
程锦瑟看着王春花这样,感触颇多,平时嘴上再怎么嫌弃儿子,心里还是想的,而且不是一般地想,母子两人有五年没见了。
程锦瑟安慰她,“干妈,别着急,从公社到我们村子,走路的话得一个小时呢!”
王金旭到公社的时候给大队部挂了个电话,电话是王爱国接的。
王爱国很激动,但是父爱是无言的,于是他把这份激动转嫁到妻子身上。
王春花一听儿子回来了,也没听王爱国后面的话,跑到知青点拉上女儿,就往村头去了。
她要第一时间让老三见到这个漂亮的妹妹。
“那小子脚程快,用不了一个小时!”王春花这点还是很自信的。
那小子从小就很灵活,跟只猴子似的。
同样一起走路,他走着走着就到别人前面了。
落后的人小跑几步追上后,走着走着又落后了。
如此反复。
所以和那小子走路很累,感觉一路上就在追人。
“不愧是当兵的,就是不一般!”程锦瑟竖起大拇指。
王春花脸上露出骄傲的笑容。
程锦瑟偷笑,看来干妈全身上下就嘴最硬。
看着程锦瑟脸上揶揄的笑容,王春花有些不好意思。
“那个臭小子从小被我骂到大,我一天不骂他,他还不得劲呢!”
程锦瑟一脸的懵,她这个未曾谋面的三哥是有什么变态的受虐倾向吗?!
程锦瑟一直看着进村子的马路,这会儿出现了人影,她指着远方问:“干妈,你看那远处来的人是三哥吗?”
王春花的手搭在额前,望向远方。
虽然五年没见,但是儿子是她身上掉下来的,就算化成灰她也认识。
“只是...怎么来了三个人?”程锦瑟一脸不解地看着王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