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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鸿门订婚宴(1 / 2)

钟苑东尴尬地干咳两声,板起一张因为太过圆润所以无论怎么硬绷看上去都不显严厉的面孔,“不言要风姿有风姿,要身份有身份,要才学有才学,还缺了你什么?”

“还缺了……我选择的权利!”

父亲的书房中名家字画和古董珍玩琳琅满目,样样价值不菲,其中还有他当年送给自己的那只流光虹景玉碗,孟得鹿随手把那碗掂在掌心里,用十指感受着上面久违的温度。

“人遇到心爱的东西,即便花费重金也愿意买下,回家后精心收藏,日日把玩,便可以博得爱惜物件的美名……”

钟苑东不解问道:“这又有什么不对?”

孟得鹿反问:“如果日子长了,又不喜欢了呢?”

“那就束之高阁呗!”

“所以,一个物件会被如何对待,凭的全是主人的心情,因为,它只有被主人选择的权力,却没有选择主人的权力。”孟得鹿兀自轻叹一声,又把那流光虹景玉碗放回架上,“可我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物件,物件没有选择主人的权力,我却想拥有选择终身伴侣的权力!”

言毕,她又淡然地从袖中抽出一张薄纸放在桌上,刻意地对父亲换上了官称。

“上次府上的少夫人在观音庙受到了惊吓,动了胎气,我有位相熟的客人是太医署的名医,好意送了我一张方子,安胎最是灵验,侍郎若不嫌弃,就给少夫人试试吧,如果还有什么难抓的药材,侍郎也尽管开口,我的客人中还有不少药材商人,即便要龙肝凤髓也不是难事。”

钟苑东老脸一红,女儿当着徐喻的面把裙下之臣如数家珍,分明是成心搅局,打自己的脸,正欲发作,孟得鹿却又话锋一转,问向徐喻,“你能不能暂且回避,让我们单独闲谈两句?”

徐喻自然应允,他刚离席出门,孟得鹿便把嫡母汪芷年去鬼市上买通杀手杀害自己的事情告诉了钟苑东。

钟苑东双目圆瞪,难以置信,妻子虽然性情强势,却也不至于如此歹毒,倒让他觉得陌生起来。

“她……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这个样子?”

孟得鹿冷静劝慰,“我把这件事告诉阿爷,并不是要阿爷去找她对质问罪,再说,即便阿爷问,她也不会承认,我只是想让阿爷知道,事到如今,我和汪氏已经无法相容,与其非要斗个你死我活连累钟家,倒不如和从前一样,阿爷只当我七年前已经死了吧……”

钟苑东瘫坐在椅子上发呆,再回过神来,女儿已经不辞而别。

出了父亲的书房,孟得鹿刚走到后花园,眼前忽然有一道金光闪过,她下意识地一闪,却发现那只是一条象牙黄的裙子被风吹来,落在脚下。

她随手拾起,觉得那布料比普通的绫罗绸缎更硬更沉一些,仔细一看,发现那象牙黄的布料中泛着淡淡的金光,正是从北方游牧民族传入中原的“织金锦”。

与常年花红柳绿的江南水乡不同,北方寒冷少水,周遭的环境色彩单调,游牧民族便想出一个法子,把金箔切成细丝织成的锦缎,裁成衣物,让衣衫泛出阳光般的金色,以此给沉闷的生活带来一线生机,这就是所谓的“织金锦”。

“织金锦”做工繁琐,造价昂贵,所以世人多半会选择和金色相撞的布料底色来突出金丝的精致华贵,卢言真却偏偏用了和金丝颜色相似的象牙黄布料做底色,反而有一种“花了大钱还不愿意让人轻易发现”的顶级奢靡之感。

一名婢女匆忙跑来,谦恭地从孟得鹿手中接过,裙子晾回衣架。

孟得鹿顺着婢女的背影望去,只见衣架上流光溢彩,全是“织金锦”,晃得人眼花。

难怪当初在观音庙中,她只看了一眼便觉得卢言真身上有种莫名的吸引力,原来那是这些布料闪耀的华贵光芒给自己造成的错觉。

“只是,单看这一架衣裙的花费,放在寻常人家也足够过上十年了,可见阿爷这些年贪赃的数额有多大,咳……”

孟得鹿在心底默默长叹,再往西去,是嫡母汪氏的寝室,自从上次在观音庙听说汪氏这几年越来越沉迷佛法,孟得鹿心中便总飘着一丝疑惑,挥之不散——

“抱月曾经说过,她就是在庙里上香时被‘炽凤枢’成员引诱的,汪氏是观音庙里的常客,又身在高位,实在是‘炽凤枢’最适合的下手目标……刚才阿爷也说,汪氏近几年变得越来越执拗残酷了,难道……她也是‘炽凤枢’的道众?”

四下无人,机会难得,孟得鹿壮着胆子凑上前,透过窗缝偷窥。

浓重的檀香味扑鼻而来,汪芷年的房间里四处都贴满了看不懂的符咒,隔着窗子都透出一股阴森之气。

房间正南,一座一人高的佛龛上供着好几尊佛像,有佛家有道家,还有孟得鹿也认不出的外域佛祖,热闹得像各路神仙集结斗法。

远处传来急切的脚步声,孟得鹿来不及细想,只得匆忙转身,远远离开。

不出所料,身后赶来的正是徐喻,他还没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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