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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官吏合流(1 / 2)

从宋朝开始,官吏分野,吏员除了正式的经制外,如仓大使,驿丞等,其余的差役,换句话来说就是临时工。

没有编制,没有俸禄,但却属于贱籍,只能依靠手中的权力来拿钱。

而如今皇帝召开省考,那就等于给胥吏们一个编制,这时候,吏部自然得上场了。

王应熊坦然道:“虽说是卑贱之官,不入品流,但到底是朝廷命官,也是要入吏部之籍,防止假冒。”

人事权方面,吏部自然争取不到,但有了官籍,自然也得入吏籍。

如此一来,日后吏员入流,也好有个凭证。

“官员有敕牒(委任状)、告身(身份证),吏员也自当如此。”

皇帝嘀咕道:“可是巡抚衙门并无常职属吏,交于其人,岂不是私署?总不能让吏部在地方开设分衙吧!”

“这……”王应熊一楞,也被皇帝问到了。

虽说巡抚成为常职,位居一省之长,但到底还是京官,其本职是御史,巡抚地方只是差遣。

也就是说,巡抚并没有专属衙门以及属官,只是一些听用的杂役,以及自己雇佣的幕僚。

用一个人的开支来统御全省,这真可谓是高招省钱。

王应熊沉默一会儿,才道:“若是设立巡抚衙门,虽说正印官之任在吏部,但胥吏等却在地方,怕是……”

话语中透露的小心翼翼,又有些畏惧。

说白了,巡抚对于地方官最大的权限,就是考评权,能不能升官,全靠巡抚的点评。

所以,巡抚衙门的设立,怕是会让巡抚权力膨胀,以至于外重内轻。

“无碍。”

皇帝摇头道:“按照我的意思,省考之后,胥吏异地而任,分散开来,其之考评,不在巡抚,而在各地主官,以及按察司。”

“而巡抚一职,则渐渐偏离,成为一省主官,那就让他们主政一方,不再作监察事。”

“除此外,巡抚之权就交给巡按御史吧!”

巡按御史四个字一出,王应熊为之一怔,双唇微张,欲言又止。

所谓的巡按御史,就是都察院派遣官吏,代表皇帝巡视地方,又叫“巡方御史”,俗称“八府巡按”。

在明前期,巡按御史与地方按察司互相掣肘,同一人考评往往大为不同,朝廷大为恼火。

后来,因为巡按御史位卑而地位低,走马观花,所以就常设巡抚来监察地方。

只是这样一来,巡抚成为主官,官官相护原则下,地方吏治旋即松弛,朱元璋辛苦维持的清廉官场随即消失。

所以,在朱谊汐看来,监察系统绝对不能跟地方合流,不然就会丧失斗志,流于表面。

“按察司负责州县之官,而巡按御史,则是府、省二级,如此泾渭分明,岂不是和谐?”

“陛下圣明!”王应熊眯着眼睛一想,这对于中央集权来说是有利,作为中枢的一份子,他自然同意。

见其模样,皇帝这才意味深长地说道:“日后关于都察院的任免之权,吏部无须上呈内阁,直接交于我手中。”

“若是让内阁自任自免,都察院岂不是沦为党争的工具?”

王应熊闻言,甚至有种窒息的感觉,皇帝这是夺权还是削权?

在万历之后的党争,督察院完全成为了工具人,丧失了中立性,从而被人左右,风闻弹劾。

因为朱元璋的规定,即使是弹劾了,也毫无惩戒,这就给予了他们极大的自由,甚至到了滥用的地步。

精简其人,分割其权,这是皇帝日后将对都察院做的事,如今借着省考之事,只是简单提了一点,关键还在于牵引出来的巡抚衙门。

“各府县有六房,依老臣之意,巡抚衙门也可设立六房。”

聊到编制的事,王应熊瞬间打起了精神,滔滔不绝道:“除了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外,应设省堂,掌统筹之事,典史若干。”

“再有两司一所,经历司,负责文书;照磨所,负责勘磨卷宗;司狱司,掌察理狱囚诸事。”

“另外,医学、阴阳学、僧纲司、道纪司,也要设之。”

说了一大圈,其实巡按衙门,只是对县、府的照搬罢了,只是对于儒学没了教喻、教授,而是本就有了学政官。

“这样一来,岂不是吏员升迁狭隘?”

皇帝不满意,这依旧是官吏分野,上通道路依旧被堵死,没有前途吏员,那省考還有什麼意义?

“县爲六房,为从九品;府谓之为六科,从六品;省则为六处,从四品;中央为六司,从三品。”

朱谊汐一字一句地述说着,一旁的起居郎黄宗羲则一字一句地记录着,日后朝廷改制的凭证,不然谁记得住這些?

“知县之升迁,先入府之六科,为期一载,再升才可至知府,知府之后则为六处,然后辗转三司,再后为入京,亦或者转任他省巡抚。”

说到这,皇帝声音响亮:“一步一个脚印,干实事,而不是担任同知等虚无看戏的官职。”

一般出任地方的进士为三甲进士,其典型升迁路线:知县(正七品)→州同知(从六品)→知州(从五品)→府同知(正五品)→知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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