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光小说>女生耽美>莫负倾城好时光> 第七十四章 对付任璇,用不着废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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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对付任璇,用不着废脑子(1 / 2)

我不是那种好面子的人,但是我也不是那种不要面子的人,你如果不顾一切的就想要来挖苦我,那不好意思,我不喜欢这样的人,所以抱歉,我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受的了,就受着,受不了,你也要受着,反正我不会让我自己难受。

“唐沫,你应该是没有搞清楚事实吧!现在的情况是你不受沈家人的欢迎吧!”

“那你忘记了吗?是你不受沈廷皓的欢迎吧!”

“哼,廷皓那么听他祖母的话,不论他怎样想,他都不会赶我走。”

“嗯,对,我是不受沈家人欢迎,但是我走,沈廷皓会和我一起走。哦,对了,忘记告诉你了,沈廷皓他一直不在家里住呢!”我笑着说道,对付这种欺软怕硬的女人,没有别的招数,她硬,你就硬过她,她绝对不会赢。

“你……唐沫,你别这么不要脸,就算你嫁进了沈家,沈老太太也不会喜欢你的。”

“是吗?那么你呢?就算你嫁进了沈家,就算老太太再怎么喜欢你,沈廷皓也是有自己的家的人,他大概也不会碰你吧?”我怼回去,我平生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女人,明明不喜欢她,还非要

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好,唐沫,你够厉害,嘴巴也够毒,但是麻雀终究是麻雀,终究飞不上枝头变成凤凰。”任璇冷笑着说道。

“对啊,但是,你大概忘记了,折了翅膀的凤凰还不如麻雀呢!”我同样冷笑着回答她,没有必要退缩的时候我就不会退缩。

“嗯,好,唐沫,你有种,但是我劝你,尽早的离开沈廷皓,否则,你就别怪我不客气。我任璇绝对是说到做到。”

“我唐沫,从来不会受别人的威胁,如果你觉得你赢不了我,你完全可以用你自己的方式解决,没必要过来威胁我,我只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没见过大世面,也没有你们这么大的家族势力,您要是想杀了我,还不是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别吵哦,我怕得狂犬病。”我冷哼一声转身就走,只听得身后一阵怒吼,哦,不用在乎狗乱叫,疯狗就是喜欢乱咬人。

我是个不怕惹事的人,一直都是,而我一直都怕的是,有一天,哪怕最亲近的人也离我远去,就拿现在这种情况来说吧,我怕沈廷皓离开我,这是真的,我真的没有勇气说能够比得过任璇,因为她毕竟受过的教育,甚至是她

的知识储备含量都比我要强很多,毕竟是从国外回来的,总归不是比我差的那种。然而我也不想再这样和沈廷皓纠缠下去了,不为别的,就为我心,真的很累。

……

“你说沈廷皓的未婚妻找上你了?是那个叫任璇的吧!”我回到公司,吕浩南就开始找我,然后想尽一切办法逼着我告诉他我干什么去了,我总不能说让沈廷皓带走了吧,那么,他们两个,估计就……也恰好任璇出现了,这样我就有了理由。

“嗯,你知道?”我反问道,也省的吕浩南再把重心放到我身上。

“额,这个,唐沫,你别生气啊,其实这件事,我早就知道的,毕竟我和沈廷皓还有我的一群兄弟们,我们都是一块长大的,其实那个任璇也是,她从小就长的可漂亮了,我们这几个兄弟没有不喜欢她的,但是偏偏她就是特别喜欢沈廷皓,而且他们也是从小就订下的婚事,一个是因为两家关系不错,再有啊,就是任家的公司还仗着沈家给投资呢!那时候大家都说沈廷皓和任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当时我们都小,也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将来任璇要嫁给沈廷皓,后来,我们都大了,沈廷皓

突然决定要自己去开公司,那个时候任璇就决定离开他了,反正任家的公司也做起来了,因为在我们看到的沈廷皓的样子,其实就是那种不正经,然后什么也不干的富家子弟的样子,但是只有我们几个知道,那都是沈廷皓做给外人看的,省的大家都惦记着他沈家的企业,其实沈廷皓特别有经商头脑的,那时候,他父亲跟他还吵了一架,但是还是给他钱,给他投资让他自己开了公司。谁能想到,就那样一个什么都不干的富家子弟,能突然之间发奋图强,然后,一举走到了商业的最前头,这也是我们看到的沈廷皓的最大的变化,我们都知道沈廷皓有能力,但是谁能想到他这么厉害啊!所以任璇不久前又回来了,说是要和沈廷皓结婚,任璇小时候可天真了,又长的可爱,现在谁知道她怎么变的这么势利眼了啊!”吕浩南恨恨的说道。

“原来如此啊!怪不得任璇这么横呢!”

“你也别这样说,任璇这人,可会讨人欢心了,就沈家那老太太,你应该见过吧,可喜欢她了,恨不得每天都让任璇去陪着她,所以啊,现在任璇回来了,老太太指定让任璇又去陪着她了。”吕浩南信

誓旦旦的说道。

吕浩南说的没错,果然他还是很了解这样的情况的,但是我不行,大概我不应该掺和到这里面来吧!

“唐沫,你说说,那你现在和沈廷皓怎么办?”

“怎么办?什么怎么办?人家沈老太太不喜欢我,那我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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