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光小说>武侠修真>我成了白月光?我才上幼儿园啊!> 第199章 孔明先生可有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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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孔明先生可有良策?(1 / 2)

立志成为自己,这是多么有志向的目标啊!

嗯……

苏远很期待慕苏什么时候能和苏远平起平坐。

甚至超过自己。

很快慕苏的评论区出现了第一条评论。

【在编沈局长:想成为苏远……小伙子,这志向,你知道苏远的歌什么数据嘛,乐坛多少年才出一个苏远!你这三十秒……我听了,确实很好,但是吧,想跟苏远比,差远了!】

不是……

自己拿自己当偶像挨骂是这种感觉……

苏远不知道说什么,但说实话确实骂爽了!

苏远点开了这位沈局长的首页。

怎么说呢……

他的每一条都是关于苏远的!

算是忠实粉丝了!

要不是现在登着小号,而这个人又是在小号上评论的。

用大号回复不方便,苏远都想拿大号回复一下他了。

【晚睡的图歌:这三十秒,确实还行,但我说实话,用三十秒就想着和苏远去做对比,我觉得不现实,路还很长,继续走吧,我会一直关注你的。】

怎么说呢……

苏远也没想到他只是用慕苏发了个微博。

这么多喜欢自己的人就全都过来了。

半个小时……

慕苏的评论就破百了。

要知道,这可是他什么都没发的情况下。

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deo片段就已经有那么多评论了。

两个小时评论破千……

苏远看了一下大部分人都是自己大号的粉丝。

所以说话还是很客气的。

大部分人都是鼓励为主……

其实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签名。

苏远给慕苏的个性签名是成为那个男人……

而不是超越那个男人!

这两者区别还是很大的。

也间接造就了目前评论区的一片祥和。

【爱好和平的郑副队长:是这样,我看你年纪也不大……你要明白苏远的成功是带有一定偶然性的,但是,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书写千秋:就冲你这签名,只要新歌上线,我必支持!】

【有些社恐的小罗:别说了,就问你能不能搞快点,三十秒,也听不出来什么,这样吧,你把一首歌都发出来。】

【爱听情歌的毛嘚:虽然……这首歌不是我喜欢的风格,但是发出来会去支持一下的。】

三十秒……

三十秒而已,就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只能说自己这也算是沾了自己的光了!

吾以壮!可供吾之替身蹭之!

嗯……

怪不得人家都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呢!

此时此刻这句话彻底具象化了!

该说不说开马甲的感觉还挺爽的!

苏远在想一个问题……

如果自己同时拥有三四个马甲。

然后忽然有一天这些马甲都被扒了。

粉丝会是一种什么心态?

嗯……

求粉丝心理阴影面积!

苏远也只能说他努力吧……

至少这个马甲到一千万粉丝之前他不会考虑开新马甲了!

嗯……

不过这个目标估计很快就会实现了!

估计这个号的粉丝成长速度,要比苏远那个大号快很多……

无他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嘛!

苏远又看了一眼热搜。

嗯……

一如既往……

前十的热搜里面有七条是我是歌王。

剩下三条。

一条是一对明星离婚。

一条是关于一档离婚综艺的。

名字叫《再见吧前妻!》

苏远不知道说啥。

只能说这档综艺能在前十里面,跟歌王抢一抢热度,也是牛批。

但这类综艺吧……

苏远不想评价。

地球上也有类似的综艺。

只能说看一乐就行。

如果真的累觉不爱,根本连作秀的机会都没有。

爱和不爱本来就是主观意识。

而任何一个主观意识的产生,都不可能因为两句话或者十天半个月的相处而改变。

只是说……

现在整活类综艺热度超乎苏远的想象!

都能和《歌王》一决高下了!

搞的苏远也很想去搞一搞整活类综艺了!

别说……

这两年这类整活综艺确实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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