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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八章 轻口供,重证据。(求订阅,求月票!)(1 / 2)

要知道,当年的案子可是已经定案了,审判那个人的时候,他当时就在外面等着消息的,直到定了案,他这才放下心来。

可如今,东窗事发,他再也没有了侥幸心理,对着江浩他们说道:

“我...认罪!”

江浩对着许丹莹使了一个眼色,后者开始打开审讯记录仪,开始速写起来。

“你为什么要杀害安莉莉?”

“我对她这么好,她却因为她爸爸,选择和我分手,我不接受,我这么爱她,八千多块钱的项链,我说买就给她买了,二十年前的八千块钱,是什么概念?她却要和我分手!”

“所以你就要杀了她?”

“哎,当时年少轻狂,认为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我得不到,那就毁了她!”

陷入回忆的严友龙,好像卸下了身上沉重的枷锁,状态也比刚刚轻松了不少,他慢慢回忆,说着自己是如何去安莉莉家行凶的过程。

“你杀完人,凶器放哪里了?”

“我不记得了,可能是带回去了,也可能是扔掉了,当时差点被人发现,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赶快跑。”

江浩通过‘识人术’,发现他并没有撒谎,那这把行凶的武器还是找不到?

不甘心的江浩只好继续问道:

“那带血的衣服呢?你后来怎么处理的?”

“我爸帮我烧掉了,哦,对了,武器也是他帮我处理的!”

“你爸也知道这件事?”

“是的,我当时害怕极了,回来后,我就把事情和我爸交代了,他让我不要害怕,这件事交给他处理,会没事的。”

原来如此!

审讯完成,江浩给许丹莹使了一个眼色,让他拿着笔录过去给严友龙签字,然后便独自走出了审讯室。

而知道江浩从南省监狱里接回来一个人的沈权,此时也过来了解情况。

毕竟这个案子能在他手里翻案,对他来说,也有其特殊的含义。

“沈局,你怎么也来了?”

“过来看看,案子是不是有进展了?”

刚一见面,江浩就见他迫不及待地询问,于是便回道:

“没错,他已经都交代了,人就是他杀的!”

“太好了,口供录了吧?他的杀人工具有交代藏在什么地方吗?”

“口供没问题,但是杀人工具被他父亲严老三给处理了!”

江浩随后将刚刚他审讯的结果告知了对方,沈权听到这里后,眉头瞬间皱了起来。

“严局,怎么了?”

“怪不得当初……”

话说道一般,沈权再次改口:“可没用啊,证据链还是不足,就算他承认自己杀了人,但如果找不到作案工具等客观性物证的话,法院也是不会认可这份口供的。”

听到这里,江浩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不会吧,他本人都已经承认了作案经过,这都不能定罪?再说,衣服烧了,凶器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严老三也已经死了,我们上哪去找物证?”

想到这里,即使是江浩,也有些头疼了起来。

“没办法,我们国家的法律就是这样,轻口供,重证据。如果只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没有物证来佐证的话,缺乏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大概率是不会判刑的。”

“沈局说得不错,只靠现有的证据,我们没办法要求检察院起诉,这也是保护屈打成招的一种手段。”

这时候,许丹莹也走了出来,她本身就是学刑法的,自然熟悉国家法律,此时听到沈权这么说,也肯定了他的想法。

“那怎么办?”

江浩知道,法律是对的,但就是有些憋屈,明明严友龙就是杀人凶手,他自己也承认了,但最后却因为没有物证,从而导致他不被起诉,这就太扯淡了。

而如果不能对严友龙起诉,就不能认定他就是安宁村案的真凶,那么也就无法为安起兵翻案。

案件似乎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案件的起点,调查方向再次放在了那找不到的作案工具上。

但是,作案工具已经被严老三给处理了,这让他去哪里找?

头疼。

怎么办?

他就算武功再高,破案能力再强。

也绝对不可能把已经销毁了的作案工具,再重现天日。

可好不容易找到的杀人凶手,法律却没有任何办法来惩戒对方。

这让江浩十分的难受。

“我们只能抓紧时间,找到他的犯罪证据,不然,我们最多也只能再关他十天时间,一旦到了他出狱时间,我们还没有证据的话,就无权再扣押他了。”

许丹莹也有些恼火,但这是事实,就算他承认了杀人又怎么样?

法律是讲证据的地方。

“我知道了。”

江浩还是不甘心,这样的人不杀,留着过年?

想一想,安国胜一家就是被他给残害的,安起兵也是因为他无辜背负了21年的杀人犯恶名。

若是法律不能严惩,他都想要弄死对方。

但只是单纯的想要惩治严友龙很简单,他甚至有一万种方法,可以让对方悄无声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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