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没什么事情,影子前辈陪我去外城走一趟,见个人,便带我去野外练习战斗吧,上次学的野路子已经不需要了,也该认真学习了。”吃完午饭,方林沉吟道。
“一切听公子的。”影子很干脆。
“嗯,那便走吧,小环你则给我去将家里的家具什么的都换成好的,贵的!”方林转向小环道,“好歹是个狐狸精,格局大一些,莫要小家子气。”
说着,他从怀中又掏出了两张一百两银票,递过去道:“还有,给自己多买几件好看的衣裳,别一天到晚都是粗布麻衣,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公子我是个吝啬鬼呢!”
除了这两百两,怀中还有三百两,都是昨晚丰子乐找个机会死命塞给他的,说是不能白白让我父利用的牧之你的名声,聊表歉意。
一番推搡后,方林拗不过,终究还是收了下来。
其实五百两还给少了呢,毕竟他是跟丰子乐有交情,又不是跟他老子有交情,这次占了这么大的便宜,若是换了别人,以方林的性子,早就打上门去了。
看在丰子乐为人确实不错,值得交这个朋友,他便自当没这回事了。
“好的,公子。”小环甜笑道。
“笑什么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上次给你的一百两,起码还剩五十两,你这丫头简直是个守财奴!”方林瞪眼道,“我告诉你,今日你若是不把这两百两,都给我换成上好的家什和你我还有影子前辈的锦衣华袍,你就别回来了!”
“小环知道了。”小环大惊失色,小脑袋飞快点着。
相比起公子不让她回来,不就是花钱么?
花呗!
公子自己都不心疼,那自己还心疼个什么劲儿。
“还有,你不是个小狐狸精么,应该是喜好肉食的,平日便多买些肉食,多补补,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子了。”
“谢谢公子,小环记住了。”
“谢什么,又不是为了你,我也喜欢吃。”
……
出了门,影子便瞬间没了踪影。
他是八贤王亲卫,虽然隐蔽,也不是真的无人知晓,除非特殊,自不能堂而皇之地跟在方林身边。
外城的路已经走了几次,方林轻车熟路,出了城门,往张宅方向走去。
一路,确实感受到了不同。
以往穿青衣,沿途百姓都知道是公门中人,但大多畏惧躲避,今日却是不同,看见青衣,百姓们虽仍不敢上前打扰,眼里却是没了畏惧,反而带上了热切与崇敬。
这才像个样子,青衣们本该受到如此待遇,跟前世警察一样,不能让英雄寒了心。
武者的身体素质确实不一般,哪怕仅仅只是黄级,一路健步如飞,气息丝毫不乱,几十里路走下来,面不红心不跳,彷若闲庭散步,这一点,是文人远远不及的。
“怎么还这么多阴气?”
来到张宅附近,方林不由皱眉,不过想想距离那晚也不过才几日时间,那晚,这地儿有那么多鬼魅消散,阴气重一些,也在情理之中。
没有进入张宅,方林径自往外城的更外围行去。
今天此行,主要便是想见一见那张雨柔的未婚夫,将事情的完整结果告知,也算是了了一桩心愿。
坦白讲,记忆中,那晚张雨柔的凄惨遭遇这几日仍历历在目,不忍直视。
确实是个可怜人,总想再为她做点什么。
继续前行,可以看见,外城之凋敝,愈是外围,愈发明显。
现在看来,原本张宅周围的茅屋瓦舍,其实已经算是不错了。
在更外围,不仅茅屋更破,鲜有瓦舍,甚至有人家连茅屋都没有,就这般以天为盖,以地为庐,好在此时还未入冬,待入了冬,这些人怕是都不一定能活过今年。
而这,其实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活着入了外城,进入了朝廷的保护范围,那些在迁徙逃难路上被妖魔鬼怪要了性命的,更是不知凡几。
再想想昨晚探花楼的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大周朝之患,除了妖魔鬼怪,还在于制度,还在于当权者对百姓二字的重视程度。
不是重视大多数百姓,而是重视每一个百姓。
当然,这太难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方林觉得,至少得先“达”起来,再考虑那些事情不迟,现在考虑这些,那是纯粹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从怀里摸出一些铜钱,散了出去,方林叹息一声,未做停留。
“娘子,为夫有些口渴。”
破旧茅屋外,一名书生打扮的二十来岁男子,捧着书卷,朝屋内喊话,令得走到近前的方林脸色很不好看。
他方才已打听到,这便是张雨柔那未婚夫的家,却是没想到,一来便见到了这个令他无法接受的事实。
张家为了将张雨柔嫁给你,全家惨遭灭门才几日啊,你居然这么快就又找了个妻子!
这赵姓书生,简直混账!
方林觉得,张家一家十几口人,算是白死了。
“姓赵的,你可还记得张家的张雨柔!”方林义愤填膺,一个箭步上前,揪住赵姓书生那有些破旧的长衫衣领,将之提起,怒喝道。
“你是何人?”赵姓书生惊诧道,“你认识我娘子?”
与此同时,茅草屋内,一素衣丽人款款走出,捧着一杯热茶,见到眼前发生的场景,大惊失色,道:“你是何人,快放开我夫君!”
“张雨柔!”方林傻眼了。
什么情况?
张雨柔明明化鬼了,还是他利用老头子的文气,亲手将她的阴气驱散!
怎么,又冒出一个张雨柔?
说是姐妹吧,可看这素衣丽人的相貌,与当初记忆中的张雨柔毫无二致,就连嘴角的一颗痣都分毫不差,这绝对是同一个人!
“你真是张雨柔?”方林整个人都是懵的,不可置信地望着素衣女子,怔怔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