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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巨汉少年(1 / 3)

节度府后宅,一座偏僻独院。

朱秀在府中闲逛时路过这里,见院门铺首用一条小臂粗细的铁链锁住,院内静悄悄,以为不过是一处无人居住的废院。

没想到今日史匡威就将他带到这里。

“你儿子....住这儿?”

站在院落前,朱秀满脸惊讶。

老史苦涩地点点头。

仔细看看,院门今日没上锁,门扉虚掩着,里面隐约有说话声,像是史灵雁。

朱秀转头四望,瞧出这座独院的不同之处。

两扇院门是用两块厚木板钉拢,门板上满是铁钉。

院墙比府里别处墙壁高出一大截,墙体全是用砖土、石块混合垒砌,几乎有普通院墙两倍厚。

整座独院看起来更像是一座囚笼。

“走吧~”

史匡威叹口气,推开沉重门扉。

冬风刮过,在天井里回旋,发出呜咽声。

积雪被凛冽寒风吹拂扬起,大片雪花如同白棉絮般沾落全身。

天井空荡宽敞,两边厢房已被拆除,只留下正面一间堂屋。

天井里有一棵两人合抱的高大梧桐树,光秃秃的树杈结满冰棱。

树下,穿厚厚冬袄、戴浑脱毡帽的史灵雁俏生生站在那,脸蛋透出几分焦急。

旁边有一座小山般的人影,正低着大脑袋,眼睛不眨地盯着泥雪地。

“老史,你之前不是吹嘘说,你儿子高大威猛,我看个头还没我高嘛,胖墩墩,怪可爱的,不过小孩子长身体可不能光横向发展....”

朱秀跟在老史身后,随口打趣。

史匡威撇撇嘴没说话。

等走近一看,朱秀笑脸顿时僵住,嘴巴渐渐张圆。

那是一个在寒冬腊月,大雪纷飞的天气里,只穿一件单薄无袖粗麻短褂的汉子,一头乱糟糟的狮鬃长发披散肩头。

他的胳膊肌肉虬结,上臂维度几乎有朱秀腰粗,宽厚的脊背犹如一堵墙。

朱秀视线下移,看向他的腿,使劲吞吞口水。

原来他是蹲着....

朱秀震惊了,一个蹲在地上的人,个头几乎与他平齐,身体宽度比他两个人加一块还宽?

“爹!大哥他蹲在这儿一上午了,怎么劝都不肯回屋!”

史灵雁气鼓鼓地告状,脸蛋冻得通红。

史向文浑身落满雪花,乱蓬蓬的长发拧结成冰条,整个人像大号雪人,脚边的积雪都堆到脚脖子处。

史匡威苦笑,刚要伸手去拍掉儿子身上的落雪,史向文忽地咕哝一句:“不能动!”

“大哥不让我们碰他。”史灵雁嘟嘴抱怨。

史匡威犹豫了下,终究还是缩回手,朝朱秀苦笑摇头。

朱秀仔细打量,发现史向文的相貌和老史非常像,年纪轻轻就长了一圈茂盛的络腮胡,豹头环眼,光看面相比老史还凶猛威严,只是黑脸上的褶子没有老史多。

这下朱秀确信,史向文的确是老史的儿子。

“这便是我儿向文。”

史匡威叹声:“我父临终前说,这天下终有偃兵修文的一日,他老人家是看不到了,希望孙辈可以活在一个安稳世道里,故而替未出世的孙儿取名向文。”

“生他时,我正奉明宗皇帝令,进兵秦州,与孟知祥激战。当时渭州还在彰义军掌控下,孩儿他娘留守陇西,不曾想吐蕃人趁机出兵进犯,围困陇西,三日后城破,踏山都拼死保护他们娘俩逃出城....

我夫人被箭射穿肺腑,临死前,令亲卫剖腹将孩子取出....文儿出生时不足月,踏山都的弟兄带着他一路逃亡,靠喝羊奶羊血才侥幸活下来,一路颠簸伤及颅脑,如今十七岁,心智却不如孩童....”

老史擦拭眼角,咧嘴笑道:“好在,文儿虽然憨傻了些,身子骨却长得极为结实,他才是我彰义军中,名副其实的第一猛将!”

史匡威怜爱地轻抚史向文的大脑袋,将他乱蓬蓬的头发里,夹杂的碎石子、泥雪拍落。

史向文拨开他的手,头也不抬地咕哝:“别动!快出来了!”

史灵雁噘嘴不满道:“大哥才不是傻子呢!”

老史笑呵呵地道:“对,文儿不傻,只是还没长大。”

朱秀叹口气,难怪老史对他的妻儿绝口不提,原来还有这样一段辛酸过往。

“现在你知道,为何文儿一直挂着牙内副都指挥使的头衔,却不能统兵管事!”

朱秀默默点头。

偷瞟一眼史灵雁,朱秀低声道:“雁儿姑娘....”

史匡威轻声道:“雁儿非我亲生。她父亲,就是那个为我夫人剖腹接生文儿的踏山都弟兄!后来,路上死在吐蕃人手里。

他是我史家部曲,世代为史家效力,从爷爷辈起就改姓史。雁儿出生后不久,她娘就一病不起,此后我将雁儿养在身边,在我眼里,她就是我亲闺女....”

朱秀叹口气,老史一家的过往还真是坎坷。

瞧史灵雁的模样,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世,老史也没有告诉她的打算。

这样也好,斯人已逝,生者如斯,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朱秀蹲在史向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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