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光小说>都市言情>离婚后,嫁给了渣男他叔> 第二百九十二章 去哪,我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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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去哪,我送你(1 / 2)

他想了想,唐家容不下他,他去对家公司也是一样的。

正好之前有从公司跳槽出去的前辈,在汪氏集团做得不错。

昨晚一起喝酒的时候,前辈跟他说,汪霖是唐俞的死对头,跟着他,就算是唐俞,也不可能随便动他。

他想了想,也觉得这样挺好的,省得再去陆氏,唐俞动不动就让他受气。

他是陆琳琳的老公,陆云霄的女婿没错,要唐俞跟陆云霄却是一起长大的兄弟。

沈建华还想说什么,沈辰风道:“就这样吧!”

王兰看了一眼儿子,既然沈辰风已经决定了,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一家人只能接受了这个事实。

……

吃完饭,大家站了起来,陆琳琳见王兰准备收碗,也跟着站起来,道:“妈,我来帮您吧!”

平时王兰哪里肯让她做这些,一直说她的手就应该是不做事情的,别把手做坏了。

不过今天,面对陆琳琳的提议,王兰并没有拒绝。

陆琳琳把碗洗了,才回到房间。

沈辰风把衣服拿了出来,看了看皱巴巴的衣服,走出门,道:“妈,我西装皱了,你帮我熨一下。”

陆琳琳道:“我来吧,妈累了一天,肯定很辛苦了。”

沈辰风看了她一眼,道:“那我先睡了。”

他明天要去面试,这会儿好累,想早点休息,倒床就睡。

陆琳琳去给沈辰风熨衣服……

其实她从来没做过这些。

王兰过来的时候,已经闻到了糊的味道,她赶紧走了过来,把熨斗拿起来,看了眼陆琳琳,“衣服都被你弄坏了,这套衣服可是小风最喜欢的。你怎么做事的?”

陆琳琳从来没见过王兰这么严肃的样子,她看着王兰,道:“妈,对不起……我太笨了。”

“算了,你出去吧!”王兰失望地看了她一眼,对这个媳妇越发地不耐烦。

说真的,陆琳琳在沈家也住了一些天了,自己都是把她当祖宗供着的,做饭不会做,洗碗刚刚还摔了两个,熨衣服直接被她弄成这个样子……

说起来,比罗佳还笨。

至少罗佳以前跟沈辰风在一起的时候,罗佳什么都会做,有时候也能帮个手。

陆琳琳也就是家里条件好,之前觉得她有家里做靠山,所以她就算什么都不会,王兰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现在不一样了!

唐家都不认她这个孙女了,就连她父亲也不管她,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姑娘,嫁到自己家

里来,那不是亏死了?

想到自己以后非但不能从唐家和陆家得到任何好处,还要伺候这个祖宗,王兰的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

……

早上,沈辰风起来的时候,衣服已经挂在一旁了,不过是王兰帮她熨的另外一套。

他看着挂在这里的衣服,对着还在睡觉的陆琳琳问道:“我昨天拿出来的那套衣服呢?”

陆琳琳昨晚因为有心事,睡得晚,这会儿才七点多,听到沈辰风的话,道:“不知道。”

沈辰风走了过来,把她从床上拽了起来,“我让你熨的衣服。”

她看着他,才想起那套被自己熨坏了的衣服。

陆琳琳道:“我第一次弄,不太会,就弄坏了,所以妈重新帮你熨了这套,你穿这套去吧。”

沈辰风听到陆琳琳的话,觉得无语,“你不会做为什么还要去做?”

一大早,陆琳琳听到这里,其实有些蒙。

她看着沈辰风,道:“我只是……”

“只是什么?”沈辰风紧紧地盯着她。

她心里突然有些委屈,“我没做过,以为很简单。我也没想到会弄坏的。”

“算了!”沈辰风看着她这样就来气,“你知不知道那件衣服对我有多重要?我很喜

欢的。”

陆琳琳道:“我重新去给你买。”

“你怎么买?”沈辰风道:“那套衣服对我来说有特别的意义……我第一次面试的时候就是穿的那套,每次穿上那件衣服,就会让我运气变得好。”

说到这里,沈辰风愣了一下,想起那是,罗佳给他买的衣服。

她很有眼光,知道他要去面试,所以给他送了那套衣服。

他当时都以为自己不能进那家公司了,毕竟竞争很大,可她说他一定可以,他就真的做到了。

如今再想起来……沈辰风突然发现,自己跟罗佳在一起,没有一件不好的事情发生。

反倒是跟陆琳琳结婚之后,从第一天开始,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

甚至连他们的孩子……也是因为陆琳琳太笨了,从楼梯上滚下去的。

可不是?

罗佳怀着那两个孩子,怎么一点事情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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