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眼模糊了视线,男人看见我的眼泪瞬间慌了,他好像很自责的样子。
“我只是想让你陪在我的身边,你别哭啊,我……”男人手忙脚乱的样子竟然让人觉得有些可爱。
我读取了他的记忆,他叫夜阑珊,是个凡人,凡间的霸道总裁,因为是私生子的关系,近些年家族需要继承人才把他接回来,而他的过去十分不堪,在贫民窟里生活,与恶狗抢食,是我救了他,还把手里仅剩唯一的十元钱给了他,因为救他,我的手臂被恶狗咬伤,从那天以后,我十分怕狗,即便是幼犬,我也得绕道走。
可夜阑珊不知道的是,我只是为了完成任务,那天的任务恰巧是他而已,没想到,时隔多年,我的任务里又遇上了他,不是记忆中那个与恶狗抢食脏兮兮的弟弟,而是一个俊美无涛的男人,一米八的身高,磁性的声音,只是他的气场很冷漠,不像黄子旭那痞里痞气的样子,也不会向黄子旭总会把头歪向一旁,我自诩爱着黄子旭,可我却认错了他,真是讽刺。
“我没有哭,只是风沙迷了眼而已。”
这谎言,我自己都觉得可笑,偌大的别墅,哪里来的风沙。
“那就好,我们到餐厅吃饭吧!”
我收起了自己的那些情绪问道“有奶茶和辣条吗?”
“那是什么?”
我觉得夜阑珊真可怜,继承家业那么有钱的大别墅都能买起,竟然买不起辣条和奶茶。
“不过我可以让助理去买给你。”
据我推测,霸道总裁的助理应该都姓黑,叫小黑。
“你助理是不是叫小黑,然后有一个好朋友是万能医生,啥科都会,然后你有洁癖,身上有烟草味。”还好我看了不少关于霸道总裁的小说,这叫做打好提前量。
“都没有,助理姓王。”
“哦,原来助理叫王小黑。”
“他不叫小黑,我也没有医生朋友,你认为一个从贫民窟里面摸爬滚打的人会有洁癖。”
难不成,我看的那些霸道总裁小说都是骗妖的,果然,童话里的故事都是骗妖的。
我们到了饭厅,看见饭厅上面一道道精致的菜肴的时候,我才发现夜阑珊一点也不可怜,可怜的是我,是我格局太小了,除了奶茶辣条一无所知。
“喜欢吗?”夜阑珊这个时候还不知道我喜欢什么,但是看见餐桌上精致的菜肴,精致的用具,就知道对我很用心。
难道就因为我帮助过他,这人,该不会是个假病娇吧。
算了,管他呢,吃完这顿再说。
“喜欢啊。”然后我就开始了我那风卷残云般吃法,只是,那些佣人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我瞥了他们一眼,听见了他们的心理活动,先生,怎么会喜欢这么没素质的女人。
怎么,吃你家大米了啊,懒得和他们计较,我还要着急干饭,夜阑珊比妖王大方多了,妖王就知道拖欠工资,害得我连猪肉都买不起。
而夜阑珊看见我这风卷残云的吃法,嘴角勾起了一抹浅浅的微笑。
还轻轻擦拭了我嘴角残留的油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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