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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寻求合作(2 / 2)

办公场所后,就回到工作室了。

房间里,林建开始计划着下一步怎么走的时候,发现手机有个陌生电话打了过来。

“难道是推销骚扰电话吗”

林建虽然这样想但还是接通了电话。

“您好,请问是星空老师吗”

星空?这是林建的笔名,但是怎么有人会找到本人的电话号码。

“是的,请问你是?”

“不好意思,打扰到您,我是《周刊少年jump》编辑部的小野志雄......”

从沟通过程中,林建了解到那边想约自己见一下面,他们是从网站那边获取到的电话号码,他也是再三说抱歉,是迫切想与他进行商谈。

林建并没有拒绝小野志雄的请求,双方约好明天在小熊咖啡厅见面。

挂断电话后,林建开始思考明天怎么去跟他们谈判。

本来他就是打算新开第二本漫画连载,但是需要渠道去发表,包括后续单行本、周边等合作。

不过有一点问题的事,对于这种级别的公司来说,有很多苛刻的条款,连载前让作者签协议,只能在集英社刊登作品,不能向其他任何一家出版社投稿!哪怕你的连载被腰斩。

另外就是比较特别的,每刊jump会有两个读者反馈,一个是小本,一个是正本,抽样的票数连续几周排名靠后就会被腰斩。

在平行世界里,一旦漫画家与杂志社签署连载协议,基本上版权的分成比例会被压得很低,比如制作动画虽然需要作者授权,但是作者只是获得小小的分成,大部分被制作委员会分走。

制作委员会会有几家公司组成,所以如果动画剧场版票房大赚,都跟作者没关系。

林建的想法中,他既是漫画家同时也是资本家,他可不会因为每天忙于画漫画就把商业活动的事全权交给出版社代理,结果大部分只会以岛国文艺家知识产权协会中明确提及的以拟定好的1000万上限作为版权金作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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