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光小说>其他类型>大唐之超级军火商> 第275章 饭前饭后干一架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75章 饭前饭后干一架(1 / 3)

饭菜没用多久便被送了上来。

红焖羊肉。

叫花鸡。

四喜丸子。

酱里脊。

麻辣兔头。

锅包肉。

六个硬菜,然后便是一些凉拌菜。

给李世民看的喉头直翻滚,拿起筷子,对着众人说道。

来,尝尝,看看安之这小子有没有藏私货。

柴绍眼急手快,上前就夹跑一只兔头。

这玩意儿他在醉仙楼真没吃过。

程咬金也抢跑了一只。

一盘子兔头,一共就四只,被这两个莽货一人一个,直接就没了一半。

李世民都惊呆了。

尼玛,朕都还没下手,你们这么快的?

方二见状哪敢客气。

第三只兔头进了他的碗里。

其他人看着那就剩一只的兔头,也不好动手。

李世民还没吃呢。

所以,最后一只,被李世民连盘子都给端走了。

张公谨很郁闷。

房玄龄很郁闷。

李靖也很郁闷。

好吧,没兔头吃,就试别的吧。

柴绍啃了一口兔头,麻辣咸鲜,那叫一个爽!

不由得大赞。

好吃!

大手一抹嘴上的油脂。

把七十二度的闷倒驴先给李世民倒上了一碗。

然后自己来上一碗,又给其他人也满上。

来,皇上,安之昨日给臣送了一瓶,这酒够劲儿!

来,大家都试试!

说完,把酒碗凑到嘴边,很鸡贼的呡了一小口。

碗却不放下,就一直在嘴边凑着。

张大嘴巴,装作一饮而尽的样子。

两个眼睛滴溜溜的来回转动,瞅着着其他人。

李世民倒是很淡定,柴绍说够劲儿的时候就留了个心眼儿。

只是喝了一小口。

然后脸色就变了,但是还能够顶的住。

便连忙啃了一口兔头。

麻辣的味道把冲劲儿十足的酒劲给压了下去。

李世民之后就是程咬金了。

刚才还和柴绍干架,怎么可能会愿意低这货一头。

整整一碗。

至少四两七十二度闷倒驴。

扬起来,就往嘴里灌!

酒一入口,犹如一团烈火!

面色瞬间涨红,两眼暴起,表情极为恐怖!

那直冲脑门的酒劲儿,差点儿让他直接喷出来。

可看着柴绍那一脸得瑟的表情。

淦!

强忍着翻江倒海般的不适,咬着牙一而尽!

这还不算完,程咬洒喝完之后,还故做镇定的用手拍着胸脯。

右手伸出,对着方二比划了一个大拇指。

真是好酒!

再来!这么好的酒,给他们喝就是浪费!

柴绍看着这货的表现,也懵逼了。

自己竟然这么弱鸡的吗?

拿着酒壶有些心虚的给程咬金满上。

房玄龄有些好奇。

把酒碗端起来,看了看李靖。

来,卫国公,走一个?

李靖点了点头。

二人相碰之后,学着和咬金的样子。

同样想来个一饮而尽。

结果!

两人瞬间的脸色就变了!

四目相对之下,手上的酒碗直接就给移开了。

嘴巴一张。

噗~~!

好嘛!

房玄龄喷了李靖一脸!

李靖喷了房玄龄一头!

程咬金成功的坑到了两个。

哈哈哈哈哈!

李靖已经修身养性好久了。

可这次被程咬金坑的出了个大糗。

顿时目露凶光的盯着程咬金。

房玄龄也是一样,单挑十个他也不是程咬金对手。

可现在的李靖呢,怕个毛!

卫国公,房某忍不了,你能忍不?

李靖一抹脸上的酒水。

我忍他奶奶个腿儿!

淦他!

两个家伙,一文一武,直接从椅子上起身。

李靖从把腰刀连鞘摘下。

房玄龄在院子里瞅了一圈。

终于看到了一个貌似趁手的家伙。

直接走到院墙边,抄起了一把笤帚。

二人一左一右,直接把程咬金给架离了桌子。

程咬金原本得瑟的表情,瞬间就变的惊恐。

房玄龄他不怵。

可李靖他打不过啊!

靖哥哥,靖哥哥,手下留情。

柴绍那货也有份儿,不能只打兄弟一个啊!

李靖黑着脸,压根儿都不理他,拖着他就往院门那边走。

房玄龄此刻的心情很爽!

这辈子都没这么爽过!

哈哈哈哈,莽货,你也有今天!

他很得意,刚才拉着李靖一起喝酒,不然的话,这亏自己只能认了。

可现在,拎着笤帚,跟在李靖屁股后面,咋就这么痛快呢!

方二一脸懵逼的看着这一幕。

瞅了瞅李世民。

皇上,您不管管?

李世民手上拿着兔头啃的正爽。

朕才懒得管,哪次喝酒不得有人打上几架?

习惯了!

好吧。

方二无语了。

只能目瞪口呆的看着旁边的男子混合双打。

还有程咬金不停的惨叫着靖哥哥手下留情。

这踏马的听起来,怎么这么诡异!

啪!

李靖直接一刀鞘就抽在了程咬金的屁股上。

别看程咬金和柴绍打起来不分上下。

可这货是真不敢跟李靖还手,只能护着脑袋在那狂叫。

偶尔还威胁一下拿着笤帚把子抽他屁股的房玄龄。

老房!你够了啊!信不信我让处默给你家遗爱打成遗憾!

噼里啪啦一顿抽。

李靖抹了抹脑门儿上的汗水。

把腰刀挂了回去。

程妖精,别把你那妖精心思往本公身上用,小心让你回到十年前。

说完,就坐了回去。

房玄龄也把笤帚一扔,跟在后面。

方二听了李靖的话,有些摸不着头脑。

看向李世民。

皇上,什么叫回到十年前?

李世民吮了吮手上的汤汁,把那比狗啃的都净的兔头给扔向一边的哈哈。

十年前,瓦岗寨上,老程每天都要被卫国公给揍上一顿的。

说完,拿起筷子,夹了块锅包肉。

肉一入口,焦香酸甜,外酥里嫩。

不由的赞道。

嗯,好吃!

一口肉,一口酒,很是痛快。

方二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此刻的心情了。

这踏马的,都是什么君君臣臣的?

饭前饭后干一架都成了习惯?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