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菜喽!三位客官小心汤汁!”
伴着一声清脆的吆喝, 一个热气腾腾的亮面薄铁盘子被端到了桌上,“蒜蓉牡蛎送到, 各位请慢用!若还要辣椒酱,吩咐一声便得!”
“小二稍等,”谢向上看了看面红耳赤的信王,见他不表反对,便道,“还是来一碟吧。”
“好嘞!辣椒酱加一碟!客人爱吃辣,一会海鲜面线要不要也加点红辣椒?”
“也略加一些。”
对话还在继续, 而扑鼻的蒜香味已经俨然弥漫在屋子里了, 信王一口气喝了大半杯果子露, 又喘了几口大气, 夹起几根薯条, 蘸着番茄酱吃了,方才是压住了那股子辣味, 却又因此更品出了番茄酱酸甜可口的醇厚滋味, 还有炸薯条那酥脆可口, 脆中带了软软流心的奇异口感。
这位少年自从看海之后, 便一直闷闷不乐,进屋落座以后, 依旧透过玻璃窗眺望窗外的海面暮色, 一副少年愁思的样子。直到薯条送来, 方才将注意力转移, 这会儿已经吃得相当愉快了。“这薯条是怎么炸的——你们买活军真是会炮制吃食,尤其是炸物, 做得比宫中要好, 口感更轻盈得多。”
“那是因为油好。”谢向上笑着说, “还因为炸物就吃个热乎劲,若不能开锅现炸,炸好了立刻就吃,滋味总是有损的——至于作法,和报纸上写的一样,切条清洗,焯水,若是天冷了,放到室外冻透,再回锅温油慢炸即可,酥松可口,这是我最喜欢的土豆吃法。”
“是比糖浆浇豆泥好吃多了。”信王转着眼珠子,犹豫不决地望着新上桌的一盆蒜蓉粉丝烤牡蛎,这一盆里有一半是放了辣椒碎的,另一半则只是蒜蓉,信王对于辣椒,属于又不禁辣又爱吃,因为辣椒酱和辣椒碎的风味不同,好容易适应了加辣椒碎的吃法,刚才见到邻桌还要再加一点辣椒酱去蘸,便又感到好奇,半晌,才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夹了一枚加辣椒碎的牡蛎,稍微蘸了一点辣椒酱,送入口中仔细品尝。
“哗——哇!”
过了一会,他的脸从耳根往上红了起来,什么皇家的仪态,完全丢到了脑后,甚至把舌头吐了出来吹凉气,犹如小狗儿一般,“快,曹——老曹,果子露,果子露!”
甜滋滋的果子露很快又满上了,小少年从这一阵辣味里缓过来,再不敢挑战,老老实实地吃着没加辣椒碎的牡蛎,只偶然蘸取一点酱料,即便如此,也是满脸的心满意足,不自觉地眯眯笑了起来:他在宫中,饮食一向是以清淡养生为要,自有数百年来流传的宫廷菜色,根本不像是外间所想的那样,五味八珍,随意取用。固然食材名贵,但味道只能说过得去,便是得宠宦官的私房菜,也不肯做得很刺激,就怕把肠胃吃出毛病来,对景儿都是把柄和罪过。
若说是鳞介之属,也因为有保鲜和时节的疑虑,便连大伴的私房菜,也是尽量供给干货发物,又或者是咸鱼腌海鲜,譬如说桌子上的这盘青蟹两做,在宫里便是很难看到的,哪怕是稻田蟹,也不会这么做,最多是做成咸呛蟹送来。因为怕信王吃了爱,还要讨,而活蟹却不是随时可有的,奴才不愿和主子说理,便索性从源头上避免麻烦。这里的所有的海鲜作法,对信王来说都非常的新奇。
酱油水小黄鱼,一条一条,齐齐整整,肉厚而且无刺,曹伴伴只吃了一筷子,眼睛便瞪大了——信王让他随便吃,不要拘束,只三个人,莫作主仆之态,反而叫人看出不对。而曹伴伴显然因为信王的宽厚感动,他便说起了自己儿时的回忆:这样的石首鱼,也就是手指大小的价格廉宜,一家人一年能吃上一次,熬黄鱼贴饼子,便是回味一年的好菜了。
说到这里,曹伴伴竟有不胜今昔之叹,眼底泪光闪烁,信王也因此有了一丝唏嘘,他觉得这般新鲜的做法,风味要胜过黄鱼鲞许多,而青蟹两做,这两只青蟹,一只活蒸,另一只做了青蟹糯米饭,更是令人垂涎欲滴,如脸庞大小的青蟹,连壳劈开四瓣,用蛋液封边,火红的蟹黄一块块凸着,一旁簇拥着的糯米饭油光发亮,带有螃蟹的鲜味,极是美味。
更不必说海蟹肉虽然稍粗,但香味更浓,肉也更加紧实,在信王来看,实在不差稻田蟹多少,更可喜海蟹个头大,光一个钳子就能挖出许多肉来,直有大快朵颐之感,此时唯独的遗憾便是不能饮酒,否则当是多么风雅尽兴的一回事?
至于这烤牡蛎,更不多说了,信王似乎连牡蛎干都没吃过,新鲜的牡蛎更是生平从未享受过的异味,这样连壳烘烤呈上,极是新奇,而蒜蓉粉丝更是点睛之笔,他和曹伴伴都推为最佳,三个人吃这么一桌子的菜,若是按信王平日里的膳食来说,菜色未过十样,算是委屈的了,但以口腹之欲而言,却是人生中极尽兴的一餐,仿佛注定能铭记许久。
再者来说,这样的用餐气氛,也是从前完全没有想到的体验,暖和的水泥房里,摆了七八张长桌子,一张桌子约能坐个五六人,条凳打横了彼此对坐——这还是信王第一次和皇兄以外的人并席用餐,更不说周围还有许多人也都正坐着吃饭,随处都可以听到轻松的笑声,还有别桌传来的菜香,叫人不自觉便胃口大开起来。
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饭店里甚至还有一桌全是短发女娘,年纪也都不大,彼此正娇声娇气地讨论着学校里刚进行的考试,其中一个姓叶的女娘,年岁和信王是相当的,似乎刚在学里考了第一,令众女娘非常崇敬,倍受赞誉,无不争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