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支药膏是之前罗伊斯被人铲倒, 踝关节有些红肿,理疗师给他的消肿凝胶。
他只是一点小伤,没两天肿胀就消退了, 在第二轮对法国队的比赛还首发出场。
不过这支凝胶消肿的效果确实不错, 还剩下一大半。
罗伊斯赶紧从他手里把东西接过来,又顺手丢到了茶几下面的篮子里:“别浪费, 下次还能用。”
菲恩也不知道他这个“下次”是未雨绸缪, 还是有自知之明。也没再搭理他,径直回了自己房间。
罗伊斯冲着他的背影追问:“那到底是不是你球没传好呀?”
“……”
菲恩“哐当”一声摔上房门。
罗伊斯在外面狂笑, 在媒体面前又狂又嚣张的中二少年, 其实也有这么别扭可爱的一面。
菲恩也不是吃素的, 进屋之后立刻就给出了自己的反击——他开始练琴。
他练的是一首节奏逆天的曲子——意大利作曲家巴奇尼的《精灵之舞》,通篇炫技, 技巧性非常高的小提琴小品,演奏到位, 能让人听了起鸡皮疙瘩, 不太熟练, 那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起鸡皮疙瘩。
菲恩这也就是个业余爱好,每天只有一个小时练琴时间,不可能在短期内熟练掌握这种炫技名曲, 拉出来的效果可想而知。
戴着耳机打游戏的罗伊斯, 都逃不过魔音灌耳,没一会儿就忍无可忍跑去敲他的房门:“嗨,小伙儿, 差不多可以了。”
“……”
菲恩不理他, 练得愈发卖力。
连续输掉三把游戏的罗伊斯要疯了, 又冲过去砸门:“兄弟, 一个小时到了,可以休息了吧。”
菲恩半点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再练一个小时。”
“!!!”
罗伊斯觉得自己今晚大概要作恶噩梦,梦里都是锯木头的声音。他忽然看到电视里正在重播今天的比赛,正好播到了那个乌龙球,灵光一闪,又冲菲恩喊道:“啊,那个球你是要射门,没错,是射门。”
房间里锯木头的声音戛然而止,罗伊斯这才松一口气,准备继续玩游戏。
可他刚戴上耳机,菲恩房间里又重新传来琴声。这次不再锯木头,而是一段舒缓悠扬的旋律,非常适合这个赢球之后的静谧夜晚聆听。
本来打算再开一把游戏的人,放下了耳机,转头望向落地窗外。
他们的酒店在远离市区的郊外,不远处就是山脉与森林,只要天气好,每晚都能看到灿烂星空。
罗伊斯走到菲恩房间门口,推开门,无声无息的走进去,靠在书桌前,听他拉完了整首曲子。
身材高大的小伙子站在月光下,头发也跟着泛起银白的光泽,许久不理发,他的额发有点过长了,偏头的时候会垂下来遮住一侧的眼睛和脸颊。
要不是随着他拉弓揉弦的动作,T恤下隆起的肌肉线条依旧明显,谁能把眼前这个演奏小提琴的大男孩,与场上横冲直撞的莱因哈特练习起来呢?
温柔优美的小夜曲收起最后一个音节,房间里安静了片刻,菲恩才抬起头来,看向书桌旁的不速之客:“想到了什么?”
罗伊斯耸了耸肩:“在森林的小木屋里,七个小矮人围观熟睡的白雪公主。”
“……”
菲恩一言不发的看着他。
“额……”罗伊斯试图解释,“虽然听起来有点离谱,但这就是我刚才听到曲子脑子里出现的画面。”
菲恩上下打量他:“白雪公主是在说你自己?”
“啊?”罗伊斯惊诧的睁大眼,“那你是小矮人?”
菲恩站得笔直:“我很矮?”
罗伊斯往外走:“我是小矮人,你是白雪公主。”
走到客厅,他忽然又倒了回来:“兄弟,你想不想尝试一些新的风格?”
菲恩皱眉:“什么风格?”
罗伊斯说:“我喜欢贾斯汀-比伯,你试试演奏他的曲子?”
菲恩说:“从没听过这个作曲家的名字。”
罗伊斯拿出手机,搜了一手偶像的歌放给他听。刚听了个开头,菲恩的脸就像是阿尔卑斯山顶常年不化的积雪,能冻死人。
“出去!”
“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他发怒之前,罗伊斯赶紧退了出来,还不忘替他带上房门。
今天晚上总算扳回一局,出了口恶气,退了游戏,关上电脑,可以心满意足回去睡觉了。
一般来说,以菲恩的性格,有仇他当场就报了,如果没有,那就是等着明天早上,酝酿个更大的报复。
第二天,罗伊斯从房间里出来,刚坐到沙发上就看见茶几上多了个东西——一个身穿拜仁球衣的小熊抱着沙拉盘(德甲冠军奖杯)坐在那里。
罗伊斯本来在玩手机,就是那么随意扫了一眼,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再定睛一看,果然是拜仁吉祥物伯尼熊,就是那天诺伊尔送给菲恩那个。
在刚刚结束的赛季中,多特蒙德屈居第二,比位居榜首的拜仁整整少了十分。
多特前锋看到伯尼熊手中的沙拉盘越想越气,喊道:“小菲!!!”
菲恩一边拉上外套拉链,一边从房间里走出来,冷淡的扫了他一眼:“喊什么?”
罗伊斯指着茶几上的伯尼熊问道:“它怎么会在这里?”
菲恩反问道:“为什么不能在那里?”
“……”
这属于明知故问,罗伊斯说:“我不想看到它。”
菲恩露出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看起来今早心情不错:“它不可爱吗?”
罗伊斯跑回房间,在箱子里翻找一通,出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个东西,塞给菲恩:“艾玛更可爱。”
菲恩低头一看,对方塞给他的是只身穿多特球衣的小蜜蜂,球衣上甚至还印了号码——11号。
菲恩皱眉,看向茶几上的伯尼熊:“可是它有盘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