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看过好几次,但那时候的马毅搏,只能说从内心里面愤怒和同情对方;
因为当时的马毅搏,也只是平民百姓中的一个,维持自己一大家子都有些吃力,哪有精力和能力去操心他人的事情;
但这一世,马毅搏也相信自己不会在如同上一世那样平庸下去;
能力越大,社会责任就越大,这不是简单的标榜,而是实实在在的承诺。
这则求助帖则是:
2008年,因女儿喝了三聚氰胺超标的某士利奶粉导致肾脏受损,郭某一气之下,将某士利告上法庭维权索赔;
某士利随即派出专人协商处理结果,郭某提出300万赔偿。
没几天时间,郭某就以敲诈勒索罪被带走并提起公诉,最后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事后,著名法律专家法外狂徒李四在谈到这个案例无奈地说道:“维权索赔一定要心中有数,超过法律限额很容易就被敲诈勒索。”
当时的郭某在北京做翻译,年入百万,是亲戚朋友眼中的精英一族,已经超越了很多人;
2006年,郭某的女儿降生,收入颇丰的郭某对女儿的成长十分关心;
在选奶粉的时候,都是千挑万选,特意选择了一款名叫某士利的奶粉,心里想着,这个品牌天天在各大电视台打广告,品质应该有保障。
两年后,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全国闹得沸沸扬扬,随着一个个奶粉品牌的沦陷,也让郭某心中不免担忧起来;
郭某之后专门带着给女儿喝的某士利奶粉去检测,结果奶粉里面,三聚氰胺含量超标200多倍;
看到检测结果后郭某就坐不住了,赶忙带着女儿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
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郭某的女儿肾脏已经受损,出现严重的肾结石和肾炎。
郭某怒不可歇,直接将某士利告上了法庭,某士利闻讯后派专人协商,答应索赔郭某40万元,但郭某并没有答应;
20多天后,某士利又一次安排人和郭某协商,声称什么要求都可以提出来;
郭某因为工作原因,经常接触国外的法律条文,因此,按照国外消费维权的案例,提出了300万的赔偿款;
没想到,这次的维权事件,差点毁了他的一生;
或者说,已经毁了他的一生。
几天后,郭某就被某士利以敲诈勒索为由起诉,因为当天某士利安排过来人的谈话,是有录音作为证据,最终,郭某败诉,并被判有期徒刑5年;
在服刑期间,因为表现良好,郭某本有很多次减刑的机会,但由于他拒不认罪,所以五年坐牢的时间,一天都没少。
郭某出狱后,继续上诉。
马毅搏看到的帖子就到这里了,但想到上一世看到的完整后续:
郭某继续上诉,直到三年后,国家新的法规出台,郭某才被认定为无罪。
著名法律专家法外狂徒李四老师提到这个案件的时候,也是非常感慨地说道:“因为一罐奶粉,白白搭进去自己五年的光阴,出来与社会脱节,工作丢失,妻离子散,从一个成功人士沦落到如此境地,都是因为当时对国内法律不太懂。”
很多人替郭某抱不平,但法不容情;
郭某的遭遇,也是吃了不懂法律的亏。
郭某在维权中犯了两个普通人维权最容易犯的错误;
一是不应该私下和维权方协商,应该坚持走司法程序,让一切都有法可依,不给对方有机可乘;
第二是不应该主动开口提出赔偿金额,如果数额较大,被对方抓到把柄,很容易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当我们消费者向某士利这样的大企业维权索赔时,肯定是处于劣势状态;
我们没有专业的法律团队,也没有相关经验,很容易就掉入对方设好的圈套里;
以郭某案为例,食品卫生出了问题,按照当时的规定,最多赔10倍的赔偿标准而已;
10倍最多也不过1万元,你一年能喝多少罐?
所以,一开始某士利提出索赔40万,就是这么算出来的;
在得知郭某不同意后,某士利做了另一套方案,而这一套方案,则是让人们对于法律又敬又畏又恨;
某士利再次找郭某协商,并随身带了录音设备,还表示郭某有要求尽管提,都会尽量满足;
就是等郭某开口,但郭某一开口,金额过于巨大,事情的性质立马就变了。
显然他们是研究了法律后,做足了充分准备,有备而来的;
在这场维权较量中,郭某最终还是输了,不是输在没理,而是输在法律意识淡薄;
如果不懂法律,一定不要自己去私下维权,要请专业的律师或借助国家相关法律机关帮助自己维权。
再联想到随着后世自媒体的发达,现实中这种案件比比皆是,都被一一曝光出来:
开车被追尾,对方喝酒不敢报警,当时要求私了;
只要从你嘴里面报出来的金额超出法律所规定范围的上限,那就很有可能给自己埋下祸根;
结果第二天酒驾的人开始起诉,说你敲诈勒索,被追尾的受害者因此被判刑的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