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咣……咣当……”他想把门关上,穿堂风,还是冬天,太冷了。
可这扇防盗门不太配合,经历了多年风吹日晒雨淋的它已经走到了生命尽头,拉了两下没拉动,再一用力干脆就来了个躺平,从门框上掉了下来。
“唉……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这下洪涛也没咒儿念了,捡起背包一瘸一拐的摸索着走到屋角。
用脚扫了扫地面,清理出一块平整地面。掏防潮垫铺上,和衣钻进睡袋,只留下脑袋在外面,啃了两块压缩干粮,又嚼了几片鱼干,把抓绒头罩拉下来盖住脸再次沉沉睡了过去。
以他现在的状态,还没有力气去寻找更合适的居所。身上的伤口刚刚停止流血,大晚上的又不敢点亮手电,只能先在这里凑合一夜,有啥事明早再说。
洪涛在小镇里一共待了四天三夜,从第二天开始就能小范围的活动了,然后就是一座楼一座楼的翻箱倒柜,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主要还是食物。。
但他一直没敢生火起烟,也避免在白天大摇大摆出现在街道中间,尽量不让小镇外藏着的人发现自己还活着。小镇外真的有人吗?这一点非常确定,不光有还不少呢。
那些家伙东南西北都有,近的距离小镇只有2、300米,远的也没超过一公里。他们能躲过丧尸的探查范围,却躲不开热成像瞄准镜的侦测。
经历过几百人的围捕,现在洪涛已经不把这几十人放在眼里了,也知道他们百分百不敢靠近小镇。那些丧尸和蓝魔鬼的感观比任何型号的热成像仪都好用,是全能保镖。
只不过这些保镖也不是免费的,每隔两天就得来咬自己一口。要不是怕挨咬的次数太多也有变成丧尸的危险,洪涛都想找个丧尸比较多的城市住下了。这些邻居除了不会说话,比绝大多数人类要省心。
“冲啊,阿米尔……”
洪涛杀出小镇的方式很特别,没有再用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去偷袭小镇周围潜伏的暗哨,而是在大半夜推着蓝魔鬼向镇外走。
不管那些救赎者士兵还是裁决者隐蔽得如何巧妙,只要进入蓝魔鬼的侦测范围,几秒钟之后就会被咬伤抓伤,几分钟、十几分钟之后也会变成傻呵呵的丧尸。
任何人类,不管佩戴了何种高科技武器,也无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间躲过这种敏捷如猫般生物的突袭。而且它的搜索范围是360度的,被发现既等于死亡,高效且冷酷无情。
“来,这是送给你的护身符,以后遇到人类说不定能救命。记住啊,我姓洪,将来你要是混壮了也别忘了我是个讲究人,没有太大仇恨就手下留情。”
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小镇东北方向隐藏的七八个哨兵就全被蓝魔鬼给收编了,前路畅通无阻。分手时洪涛把一只缴获的钢盔扣在了蓝魔鬼头上,这玩意的脑袋本来就硬,再戴上钢盔估计反器材枪都打不动,也算报答了救命之恩。
光这样他还觉得不够,古人不是说过,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于是他又用铅笔在钢盔正面涂了几个黑黢黢的大字:队长,别开枪,我认识洪涛!
这只蓝魔鬼也挺重情义,一直站在镇外目送洪涛的背影消失在黑色里,久久没有动。当然了,它可能会站好几天也不动,直到觉得阳光照射角度不对时才会调整位置。
小镇所属的WQ县也是片山间盆地,形状细长,顺着BETL河一路向东延伸。洪涛左腿的伤虽然已经开始愈合,但走起路来依旧不太利落,所以也没选择进山,就大模大样的沿着公路向东慢慢行进。
只不过换了个作息时间,昼伏夜出。白天找地方藏起来睡觉,天一黑才钻出来赶路。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热成像仪的功能,防止被人发现。
四天后他抵达了90公里之外的BL市,为了保险起见又让丧尸咬了口,随即钻进城市里找了间密封还算不错的楼房,安安心心的休整了一天,才继续向东。
又走了一天半,天将蒙蒙亮时前方出现了一大片碧蓝。如果不看四周的积雪和枯萎的芦苇,很像刚刚下过一场雪的赛里木湖。
“呼……克里木,别急,再等几个月,到时候我会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惨无人道。”洪涛拄着拐杖站在湖边,又想起了这些年的点滴岁月。人有的时候会感觉不到身边的精彩,只有失去之后才怀念。
现在想起来,那个不善言语,脑子还很一根筋的牧人反倒是最适合与自己当邻居的,也在一定程度上治疗了自己话痨的顽疾。
他才是真正的与世无争,只要有一片绿草一汪清水就能无忧无虑的生活。当然了,要是再有个女人繁衍更完美。
可惜好人没好报,越是这样对别人没威胁的人越容易被攻击,反倒是自己这种一闲着没事儿就去四处琢磨害人的家伙总能逢凶化吉。
但自己总不能完全否定自己,为了摘掉害人精的帽子,还得把屎盆子扣在别人头上,比如救赎者和赵斌,或者叫孙大成。
这些天利用养伤的空闲,自己已经想好了该如何报复,而且不再计算个人得失,哪怕同归于尽也得拉着那个孙子一起下地狱。啥误伤无辜真顾不上了,谁让你们跟错人了呢,也不能全算成自己的罪孽。
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