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闲正沉浸在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美好时光里。
那青稚的脸上带着三分哀愁三分淡漠还有四分迷茫,在那从嘴里鼻端缓缓弥散的烟雾里,活脱脱一颓废二笔少年的模样。
但这模样看在来福的眼里,却觉得少爷简直就是世外高人!
那叫深沉!
少爷在晨光中仿佛凝成了一座雕像,就像县太老爷那衙门前的石狮子一样。
“少爷、少爷!”
来福的呼唤将许小闲从回忆中惊醒,他长长的吐了一口烟雾,喷了来福一脸。
“咳咳咳……”来福捂住鼻子猛的咳嗽了几声,这味儿很呛人怕是有毒,惜命的来福连忙后退了两步。
许小闲指尖一弹,半截烟在空中划了个弧线落在了池塘里,呲的一声灰飞烟灭。
“啥事?”
“稚蕊把鸡和那些食材买回来了。”
许小闲顿时来了精神,“等我一下,不,你先去杀一只鸡,少爷我随后就到。”
有鸡吃?
来福裂开嘴憨厚的笑了起来,昨儿晚少爷做的那豆腐味道实在太美,就那样的美味儿少爷居然还摇头叹息,说少了几种最重要的配料,平桥豆腐变成了水煮豆腐,失败!
那是少爷失败的作品,但吃在来福和稚蕊的嘴里,却已经是人间美味了,那么少爷成功的作品会有多好吃呢?
来福极其期待,兴奋的跑向了前院厨房。
许小闲将烟和打火机塞入了登山包里,又在里面掏了掏,掏出来一个土豆——这玩意儿是他离开扶贫的百花村的时候村民们塞到他包里的,本来寻思着做一道土豆烧牛肉,结果稚蕊说牛不能杀。
好吧,牛那么可爱,怎么能杀来吃了呢?
他看了看手里这土豆,春天来了,这玩意儿居然特么的发芽了!
得,吃了鸡将这东西种在后院里,也不知道这世界而今有没有土豆了。
背起登山包走入了正屋,将这登山包塞到了床底下藏好,许小闲走了出来去了前院,准备炖一锅鸡汤,做一道手撕鸡来尝尝。
衣食住行,吃是一件很神圣的事,得认真对待,得吃出仪式感来。
……
……
话说季星儿得了姐姐另外给的五两银子的酬劳,她也在日上三竿的时候偷偷的出了门,来到了凉月巷子,找到了许府的大门。
这条街巷颇为僻静,季星儿看了看那不是太高的院墙,又左右看了看两边的路人,寻了一个机会后退五步,助跑、发力,那双大长腿一脚蹬在了院墙上,腾腾腾三步,双手一搭扣在了墙头。
大长腿在墙上再一蹬,她已经站在了墙上,猫着腰往里面一瞧,这里的晌午静悄悄。
翻身,落地,“噗!”的一声轻响,她落在了侧院的花园里,踩死了一朵野花,又仔细的打量了一番,跑入了后院。
这地方不错呀!
地儿挺大,建筑也很是精美,比她家看起来还要雅致,也不知道许小闲那爹曾经是个什么人。
可惜没啥人气,略显阴森,幸亏这时候太阳出来了,若是夜里来……季星儿心里有些打鼓,她怕鬼。
躲在回廊的一根柱子后面,季星儿探出脑袋又四处张望了一下,这里是后院,许小闲既然已经收拾了那恶奴,恐怕搬去了主院。
不急,先熟悉一下地形,探查一下这后院。
有着当一名游侠儿这样崇高理想的少女,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夜行衣,在光天化日之下轻手轻脚的走在回廊间,来到了许小闲曾经住过的那屋子,觉得紧张又刺激。
屋子的门虚掩着,她轻轻的推开了门,探出脑袋瞧了一眼,屋子里没人,安全。
少女进了屋子,反手关上了门,所见极为简洁——一张雕花木床,一张花梨木书案,书案上整齐的放着一些书,另外自然是文房四宝。
她走到书案前坐了下来,便看见了放在书案上的纸。
纸上有字,墨迹已干,墨香已淡,可少女的眼睛却忽然一亮,惊讶的叫出了一个字:“呀……”
在她面前的是一纸极为漂亮的簪花小楷,那一个一个的字仿佛盛开的桃花一样,哪怕她季星儿不喜读书,却也知道这一手字实在了不起,因为看上去似乎比姐姐写的还要美丽。
少女的脸上浮起了一抹笑意,她拿起了这张纸,低声的吟诵起来: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少女的星眸越来越亮,脸上的欢喜也越来越盛,她反反复复的吟诵了三遍,“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府上只有许小闲一个读书人,这诗自然是他写的。难道……”
少女偏着脑袋仔细的想了想,“难道是因为父亲来取回了婚书,他极为失落?他是喜欢姐姐的,可姐姐终究没有嫁给他,于是他有感而发写出了如此精妙却令人柔肠寸断的诗来?”
“此情可待成追忆……确实只能追忆了,哎……可惜了,这疯子若不是疯子,就凭这诗中才华,姐姐也是会很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