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亲的时候送给你水笙。
“嫂子,要不把这个给平阳吧。”
薛彩樱下意识的抽回了手,连委婉的意思都不想表达了,断然拒绝道:“这怎么行,这是我留给水笙的。”
杨二妮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神色,“嫂子,水笙又不是亲生的。”
薛彩樱无语道:“元宵可是我亲生的,这是给儿媳妇的礼物,再说我把水笙当亲生女儿一样。”
她注意到杨二妮手腕上的镯子反问道,“你那不也有一个,你怎么不给平阳?”
杨二妮笑道:“这可是我留给十五的。”
薛彩樱心口一堵:“怎么女儿就不是亲的了?”
杨二妮只盯着薛彩樱的:“我们家就这两个孩子,一人一个不是公平?你那三个呢,怎么也分不开,给了平阳,省的孩子们埋怨你偏心。”
薛彩樱这会是真生气了,以前杨二妮大事小事算计她,还跟她抢年年,她念着平阳丢失,杨二妮又是真心对年年好的份上,所有事都忍了。
今天这件事实在是忍无可忍:“那就不劳弟妹操心了,我就这一个镯子,谁先成亲我就给谁,没什么好争论的。”
语毕她离开了西院。
水笙第一次做的衣服没送出去,原因很简单,做的太丑了,她不好意思拿给元宵,一直在箱子底放着。
这两年元宵的衣服都是她做的。
眼看着要入夏了,元宵个子长的快,去年的衣服都不能穿了,她得早点准备。
只给元宵一个人准备倒也快,可每次粽棕都挑礼,元宵是她的未婚夫,可他还是她弟弟呢。
没办法,水笙便也会给粽棕准备两身。
她挑了几块布料,准备搭配着用。
刚裁剪一半,看见义母冷着脸色回来了,这可是少有的事,她来侯府也有几年了,从没看见义母发过脾气,给过谁脸色。
诧异道:“义母,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薛彩樱往年年的屋里看了一眼,问道:“年年在呢?”
水笙点了点头:“在呢,从回来就没出屋。”
薛彩樱哦了一声,看见水笙在做衣服,打量了一下,提醒道:“元宵个子窜的很快,别做小了。”
薛彩樱的口吻硬邦邦的,水笙心里难免紧张,小心回道:“前几天他回来我给量过的,应该不会差。”
薛彩樱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注意到自己手腕上的镯子,想了想干脆摘下来给水笙戴上了,省的有些人惦记。
“这个是元宵的太奶奶给我的,今天给你吧。”
无缘无故的,忽然给了她一只镯子,水笙心里提着,“义母,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薛彩樱否认道:“没事,就是忽然想到了这个,等哪天我跟你爹说一声,以后你也别喊我义母了,直接跟元宵一样,喊我娘。”
这话说的水笙红了脸。
虽然她和元宵定亲了,可她以前都没什么太大的触动,不过能在侯府安顿下来,远比她有了婆家要让她安心。
如今要改称呼,这就意味着她彻底是侯府的人了。
一方面很高兴,她也有家了,一方面又觉得,元宵冷冰冰的好没意思。
如今人在国子监读书,成绩又不错,以后肯定大有出息,那见的世面和认识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那时还愿意娶她这个乡下丫头吗?
再说两个人定亲的时候年纪小,别说她大两个月还懵懵懂懂的,元宵那么小能是自愿的吗?
别是不忍拒绝父母的意思,才勉强同意的婚事。
以后对她什么样,可真说不准了。
水笙很羡慕义母和二婶,义父和二叔官做那么大,也没有其他女人,这些年不知道多少人往府里塞过女人,都被拒绝了。
她也希望自己的夫君也能如此待她。
可万一元宵没有遗传父母的深情,或者他压根就不喜欢她,以后身边有数不尽的莺莺燕燕,那她也只有忍耐的份。
水笙想起这些难免难过。
“义母,这是你一直戴着的,怎么能给我。”
水笙长得标志,人也懂事,薛彩樱一直都很满意这个未来儿媳妇。
更何况她也算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她按着水笙的手不让她动:“反正早晚都是要给你的,等元宵考完科举就给你俩办婚礼,说起来也没几年的事了。”
薛彩樱今天有些累,把镯子给了水笙就回屋休息了。
水笙呆呆的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又沉了几分。
等元宵考完科举,那也就是三年后了。
说起来也不算远,以元宵的聪明才智,没准能中个状元。
历来状元娶的不是名门小姐,就是皇家公主郡主,她这个农村姑娘真能入得了他的眼?
万一元宵不好违抗父母之命,勉强娶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