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蹒跚前行。
它总是像一个春宵轻梦,只在人们心上一掠,留下黑暗的夜,便带着它的寂寞上路。
幸好,此时它仍在,和煦朦胧的余晖恋恋不舍地缠在树梢,屋顶,河畔,湖面,大桥。
一群暮鸦驮着日色飞回鸟巢,默不作声,仿佛有什么东西轻轻压在它们的心头。
它们知道:夜,就要来了。
橡树底下的三个男人仍在交谈着,马锦绣那包五叶神早已抽空,躺了一地的烟头。
那个浑身透着娇气的女孩伸了个懒腰,曲线毕露,可惜如此身材只能孤芳自赏。
她是那么年轻,那么健康,那么样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微风过处,吹起她短短窄窄的碎花裙摆,雪白滑嫩的大腿若隐若现,撩人魂魄。
她修长的美腿在残阳下看起来更有光泽,更有弹性,尽情展现豆蔻年龄的美妙。
尽管这里的一切都未能入她法眼,但还是能耐下性子,自在悠闲地等着自己的男人。
让人吃惊的是,她竟然还时不时地望向坐在草地上的叶云,眼神再没有一丝鄙夷。
因为她觉得这个人十分有趣,她从未遇见过任何一个像这个年轻人这种样子的人。
他的样子其实并不奇怪,甚至可以说连一点奇怪的地方都没有。
夕阳光下,他的脸庞虽然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水泥灰,但你总感觉美如昆山片玉,的确能让少女们一看见就会被迷死。
他脱下脏兮兮的工服之后,就是一件经年不变的白色衬衫,并不华丽,可是质料手工剪裁都非常好,颜色配合得也让人觉得很舒服。
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年轻人一直凝望着远方的天空发呆,她忍不住也抬头望去,却一无所获。
最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年轻人虽然身处此地,但谁也不会将他和一名夙兴夜寐的建筑工人联系到一起,有他在的地方,就好像让人感觉走进了艳阳满天百花盛放的御花园一样。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的样子都不会改变,因为他本来就是这么样一个人,不管在多么艰苦困难危险的情况下都不会改变。
因此,他脸上总是带着一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就算他并没有笑,别人也会觉得他在笑。
也许,这就是这个年轻人唯一奇怪的地方。
马锦绣适才听了叶云的那个小建议,觉得精妙之极,重重心事遽然消散,喜上眉梢。
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
世人很奇怪,任何一个人都会带着一颗攀比的心。
一个人升任高职,做了总监,可能不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升得比他更高;一个人乔迁新居,一百多平米豪华房,可能不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购买了一幢临江别墅;一个人洞房花烛,妻子是一校之花,可能不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娶了环球小姐;一个人出了车祸,受了轻伤,却可能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在这起车祸中不幸遇难。
如果时髦女孩知道马锦绣的实际年龄比他报的年龄小,必定会喜出望外。
所以,马锦绣笑了,笑得比叶云还要灿烂。
他也学叶云,坐在了草地上,从提包里又掏出一包烟,不过不是五叶神,而是软包中华。
马潼关接过他递来的中华烟,看了几眼,问道:“绣子,你到底抽什么烟?”
马锦绣腼腆一笑,轻声道:“这些烟都是大老板赏的,他烟多,他给啥我就抽啥。”
马潼关似乎有点舍不得点着这根中华烟,哂然道:“这烟得很贵吧?”
马锦绣将烟衔在嘴里,炫耀道:“这包啊,可是珍品中华3字头,市面上一般买不到的。”
马潼关抽过最贵的烟,也不过只是18块的红双喜,艳羡道:“绣子,大老板对你可真好。”
马锦绣喜形于色地摆摆手,在身上找寻着打火机,忍不住哼起了一首流行情歌。
世人总是希望别人知道自己角色的重要性,正如妻子偶尔罢做家务,向丈夫示威一样。
叶云也抽烟,但不上瘾,特别喜欢淡淡烟草味道萦绕指尖,将视线从远方的天空收回,拿起那半瓶矿泉水喝了一口,然后向那条卧在地上死气沉沉的土狗招了招手。土狗立即会意,摇着尾巴跑颠过来。叶云往它口里倒了些水,清凉冰润的矿泉水让它不再口干舌燥,意犹未尽地伸着舌头舔着嘴边遗漏的水珠,虽然它不会说话,但尾巴无疑是狗表达对人类感情的最好渠道,它望向叶云的眼神充满了感激之情,不停地摇着毛质偏黄的尾巴。
马潼关做了个卧下的动作,土狗汪叫了几声,乖乖地五体投地,眼睛依旧静静望着叶云。
叶云拧好水瓶的盖子,笑着道:“马爷,你在大老板面前很红吧?”
马锦绣扬起眉毛,得意道:“当然了,不敢说推心置腹,起码是鞍前马后。”
叶云玩味看着他,随口道:“那你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