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地打量冯菀的马,虽也算得上良驹,但无论是体型还是品相,都比不上小红。只是那马的眼神格外的精亮,透着一股不羁的野性,让我不禁有了点儿兴趣。
我翻身骑上小红,挑衅地看着冯菀:“看你这意思,是想比试比试呀。那来吧,绕场三圈,谁先回到此处,谁赢。”
冯菀无所谓地应下:“既然你要比,那我就奉陪好了。”
萧蕴自觉做了裁判,一声令下,我和冯菀互不相让,挥鞭策马冲了出去。
我原以为小红必将轻松领先,可它却不知为何,见了冯菀的马,竟有些畏惧,尾随其后,却不超越。我很着急,一边急声催促,一边猛夹马腹。小红吃痛,加快了些速度,却仍是追不上冯菀的棕马。
我还是心疼小红的,最终舍不得再下重手去驱策它加速,尽管心中不甘,可眼下的情形,也知道注定了必输的结局。
三圈转眼跑完,小红输了半个马身。
我坐在马上,不屑地瞧着冯菀,兀自嘴硬:“虽然输了,不过是我的骑术不如你,和马没关系。长了眼睛的都看得出来,小红比你的马不知要好了多少倍。”
冯菀无奈摇头:“你这人倒是有意思,咱俩的骑术明明就是半斤对八两,你却非要说自己不行,来维护你的马。不过说实话,你的马原本是比我的马要好上许多,但真可惜,它被驯服的太过,磨没了野性,变得怯懦顺从。”
“怎么的,你知道我这马的来历?”我语气不善地问道。
冯菀点头:“你我的马,其实是同一个品种,都是天河边野生的纯种天马。”
我讥讽地插话:“小红和你的马才不一样,别给你的马贴金了。”
冯菀浅笑,不以为意地继续道:“天马是当今世上跑得最快的马,也是野性最强最难驯服的马。而你的这匹马确实是数年难得一见,品相十分出众的良驹。若它没被驯化,野性太过,只怕很难有人能够驾驭。而它如今如此驯良,想来被驯服的过程,一定吃了不少苦头。”
“你的意思是,小红被驯马的人苛待了?”我看着小红,愈发地心疼,轻轻地抚了抚它的脖颈。
冯菀看着小红的眼神,更显怜悯:“甚至它可能比一般的马,还吃了更多的苦。我猜,那驯马人定是个残酷的家伙,将它的野性磨得一干二净,让它变得比普通的马儿还要温顺。”
“那还有办法恢复它的野性吗?”我的眼眶不由得酸了,摩挲着小红的马背,心疼不已。
冯菀怅然摇头:“不知道,也许把它放回天河边,重回自然,野性能慢慢地被唤回来吧。”
“天河在哪里?”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天河是西疆和丘鸟国的界河,距离这里有半个多月的马程。”
冯菀说完,心平气和地向我和萧蕴告辞,策马飒爽而去。
萧蕴走过来,低声提醒我:“这马是太子殿下赐予你的,放不得。你别想其他,只需想着有人想给你最好的,很是费了些功夫,这是难得的心意。”
我搂着小红的脖颈,半晌不语,但心里已是有了主意。
我平日里当差,大多是和林肃搭档,毕竟彼此最熟,出点儿什么事儿互相兜底,比较方便安全。不过大多时候,我俩都十分地不务正业,常常偷跑出去找乐子,因为分配给我俩的差事,实在是太无聊了。
按理说我俩好歹也算是中层长官,怎么着也该去查个惊天奇案呐,追个嗜血杀人狂啊,或者找个敌国奸猾细作呀……可实际上,大事都是别人的,上头是铁了心,只安排我俩巡逻。
我俩也是运气好,每次当值,屁事没有,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连个贼影都看不到。当然,也可能我俩总是擅离职守,与各路贼人错过在了茫茫人海中。
今日当差,我有些无精打采,林肃却摩拳擦掌地异常兴奋,非要拉着我去清河边逛逛。
我没什么兴趣,现在刚开春,水还凉着,也不能凫水,去那儿能干啥。
林肃满脸的春意盎然,开心地解释道:“今日是京城一年一度的纸鸢节,各个世家深闺中的小姐,都出来在清河畔放纸鸢,我得好好看看,找个最漂亮的,生米煮成熟饭。”
“世家小姐关我什么事儿,你去吧,祝你成功。”我眯了眼,开始打盹。
林肃使劲地晃了晃我:“不只有世家小姐,还有世家公子,你也去选个,霸王硬上弓。”
我对京城的世家公子压根儿没兴趣,但被他一忽悠,想起了之前托他打听萧蕴的情况,遂拉住他问:“萧蕴的事儿,你问到没?”
林肃诧异:“你真惦记上萧蕴了?啥眼光,咋这么想不开呢!”
我也不能说是为阿香问的,因为林肃这人嘴太大,指不定往外怎么传呢,别再把我精心筹谋的这段小姻缘给搅黄了。所以,只能不耐烦地推了推他,催他赶紧说重点。
林肃喃喃开口:“萧蕴二十了,没定亲。不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