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姐,你愿意嫁给凌先生,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逆境还是顺境,疾病还是健康,都和凌先生不离不弃,相伴永远吗?”
司仪将话筒递到何研华面前。
何研华穿着一身白色婚纱,宽大柔软的裙摆铺在红毯上,柔顺的黑发高高盘起,挂着长长的白色头纱。
她深情地注视着眼前高大俊朗的男人,满是爱意地宣誓:“我愿意。”
凌景穿着黑色的西装,身材挺拔,浑身没有一丝赘肉,口袋上别着一朵粉红色的月季。
他的鼻子高挺,眼睛深邃,五官立体,下颌流畅精致,宛如天神下凡,被网友称为申城最帅气、最富有、最聪明的富二代。
然而,新婚的他脸上面无表情,毫无喜意。面对娇美的新娘爱慕的目光,他只是十分平淡冷漠地说道:“我愿意。”
还没来得及将男士的婚礼誓词说出来的司仪表情尴尬了一瞬,但他立马调整好表情:“那我们祝新郎新娘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司仪喜气洋洋的声音即使拯救了婚礼现场,让大部分客人忽视了宣誓的细节。
婚礼流程有条不紊地继续进行。
“接下来,有请新郎新娘互换戒指。”
何研华拿起花童手里的戒指,握着凌景修长宽大的手掌,缓缓将戒指戴了进去,脸上带着甜蜜无比的笑容。
凌景则是十分迅速地将戒指戴到了她的手上,动作快速,十分敷衍。
靠近何研华时,他闻到了一阵淡淡的柑橘香,脸上的表情微怔,反手握住了何研华嫩白的手。
他拉着何研华的手靠近她,小声问道:“你身上好香啊,用的是什么香水?”
何研华俏脸微红,她低下了头,轻声回答:“妈妈今天早上送我的普拉达香水,远海柑橘,你喜欢吗?”
凌景脸上的神色莫名,看不出喜怒,他伏在何研华的耳边,充满磁性的声音响起:“喜欢。”
司仪一看这个互动,顿时大喜,他十分浮夸的拿着话筒大喊:“现在,让我们的新娘新郎亲一个,寓意长长久久。”
台下的宾客看着台上的一双璧人,十分给面子地鼓起掌来。
何研华十分羞涩,被拉着的小手微微颤抖。
凌景蹙眉,有些不悦。
但看着眼前如同鲜花一般鲜活美丽,脸上带着无限娇羞的女人,他还是低下头,薄唇轻轻碰了碰她柔嫩的嘴唇。
何研华闭上了眼,感觉嘴唇一凉,随即便没了后续。即使如此,她还是从中感受到了无限的爱怜。这让她的心微微一松。
硕士毕业后,她就进入了申华娱乐公司,成为了一名编剧。
她的上司很赏识她,听说她还没有男朋友,就热情的给她介绍了凌景。
何研华原本只是不想拂了领导的好意,见面的时候也没想过和凌景在一起。
凌景是申华集团的总裁,家世不凡,长相英俊,也很少传绯闻,能力强还洁身自好。
这种人怎么可能和她一个家世平平的人结婚呢?
没想到两人见了一面之后,凌景表示对她很满意,何研华糊里糊涂地和他交往了两个月,很快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今天她早上坐在梳妆镜前让化妆师给她梳妆盘头,看着里面鲜妍明媚的自己,心里涌上来一些不安。
虽然交往和结婚都是凌景主动的,但她总感觉他好像不是很喜欢自己。
他们又不是联姻,也没有长辈逼迫,如果他不喜欢她,为什么要帮她选婚纱,亲自布置婚礼现场,给她戴结婚戒指,还在婚礼上亲吻她呢。
现在何研华把心放回了肚子,满是爱意的眼睛看着站在旁边俊美冷清的男人。
两人手挽着手退到了幕后。
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凌景马上松开了手。
何研华受伤地看了他一眼,凌景满不在意,只解释了一句:“我不喜欢挽手。”
何研华遗憾地点点头,十分乖巧。
酒店负责引导婚礼流程的人走了过来,他们带着何研华去更衣室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换上了贴身的敬酒服。
何研华看着镜子里曲线毕露的自己,觉得镜子里的自己有些陌生。
她一向不喜欢穿修身的衣服,所以从来没有穿过旗袍,没想到穿旗袍的自己这么好看,平添了几丝妩媚。
一旁的工作人员看着娇媚纤细的何研华,连连夸赞 :“凌夫人的身材真好,冰肌玉骨,凹凸有致,凌先生有福了。”
何研华脸上染上了红晕,娇羞地低下了头。
打理好妆容后,何研华在梳妆室等了半天,也没等到换好敬酒服的凌景,脸上温柔的表情都快维持不住了。
男士换衣服不是应该比女士更快吗?
没办法,她只能找了一个工作人员,让她带自己去找一下新郎。
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