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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章 亲人(2 / 3)

于是开口道:“二姐姐,我只替你抱个不平!你也是远路而归,大家都只顾看林姐姐!”

这话说的刁钻,迎春在贾府是惯常吃瓜看戏,隐于人后的。冷不丁被湘云点名,知道这是小女儿心思,拿自己作筏子呢!

三分的怨,三分的坏,一派娇憨。只是这话说说的,迎春可不好答。

自己是随和,不是窝囊。因为知道贾府众人心里打的算盘,所以不在意他们的态度。

也知道他们虽然对黛玉如此殷切,但除宝玉和老太太之外的人,所有的真心加在一起,只怕还不足二两!

不过话虽如此说,自己这么大一个人,名义上是接了老太太的命令,背井离乡陪着去扬州走了一遭的。

如今功德圆满回来了,不说嘘寒问暖,连关照的话都没有两句。

湘云不提出来也就罢了,既然提出来了,自己可不会说什么没有、不妨碍,给别人圆脸的场面话。

于是面上露出些突然被点名的无措和茫然。仿佛没有及时明白湘云的意思似的。

众人的目光随着湘云的话转到了略微靠后的迎春身上……

“哟!不过一二年的时间,二姑娘竟出落得这般好了?!”赖嬷嬷出声道。

她是贾府积年的老仆,伺候过贾母,后儿告了老出去的。在贾府很有些体面,在这房中,她能坐着,李纨等一层的年轻主子还站着呢!

众人听她这么说,也不以为怪,甚至暗自赞同。可不是嘛,这二姑娘一直不声不响地站在后边儿,众人都不曾注意到她,这会儿留意一看。

只见迎春乌黑油亮的头发用一支水润通透的玉簪挽住,鬓边缀了一只同色的玉蜻蜓和几朵雪色红边儿的花,既婉约又不失少女的娇俏。

雪白莹润的脸庞宛如上好的白瓷,又像光华内敛的珍珠。一双清凌凌的眼睛好似蓄着一池春水,盯着人看的时候,颇有些欲语还休的动人之处。眼睛上面舒展着一对远山眉,线条流畅,浓淡相宜,让人看着就心里敞亮。

最绝的是那腰身,迎春今日未着艳色。上身一件碧海蓝纱制短衫,收拢在下头荔肉色的菱格纹百褶裙里,楚腰纤纤,不盈一握。行动间的风流婉转,难以概述。

南边走一趟,她身上温柔沉默的气质里又带了些烟雨的朦胧与诗词的馥郁,好像一支盛放的白山茶。

这样的美,不带疏离与攻击性,既端庄又袅娜。其中难言的好处,经过事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贾母微眯了眯眼睛,这丫头真是出落得一副好相貌!可惜晚了几年,否则不定有大造化呢!如今也不妨,且好好养几年,再看吧……

众人打量了迎春一会儿,都没立时去接湘云的话,反倒夸奖起迎春的相貌来。迎春一直知道自己长得好,美人在骨,小时候就可见一斑。难得的是她皮相也好,像她亲娘。

贾赦那样流连花丛的老不修都能被她亲娘一眼吸引住,这样的好看可不寻常。原书中迎春也长得好,只是一个人的外表,三分的长相还有七分的气质。

迎春自小就没了娘,自己也不聪明,姊妹堆儿里讨不着巧。家人都没把她放在心上,所以从小就被奶娘丫鬟辖制,十分的好颜色被七分的懦弱,两分的蠢笨盖了光华,只剩下一分无趣。实在可惜!

湘云见大家都夸赞迎春去,也没人理自己的话。往日与自己最好的宝玉此刻一门心思都在黛玉身上,越发气不过,心里还委屈。

凤姐儿见状,上前一把抱住她说:“诶唷,云丫头醋了,快别恼!我疼你……”一句话逗得大家都笑了,湘云更是羞得满脸通红,百般挣脱不开,自己掌不住也笑了。

贾母正了颜色,开口说:“我这二丫头是个好的,姊妹中间从来不争长短,所以不显!但我心里头明白,除入了宫的娘娘之外,孝顺体贴、温柔厚道之处,再无一人能及。”

诶唷,这夸奖!不枉费这些年辛苦立的人设。有这一遭,应该不可能再让便宜爹五千两银子平了债吧!

自己已经吃着十四岁的饭了,再多不过一年,就该议亲。原著中迎春就是十六岁嫁给的中山狼孙绍祖,这一两年间不在京都,不知便宜爹欠钱没有!

姑父也给自己留了一笔钱,只是碍着“父母在无私财”规矩,如今都存在黛玉那儿呢!那五千两不是拿不出,未免气不过!

要不五千两直接买了孙绍祖的狗命?省得他再去祸害其他姑娘。就自己知道的,那周瑞家的女婿就是背着人命大案的江洋大盗!自己恰好还知道他的短处,费心思量一番,不是不能借刀杀人!

或者一步到位,要是便宜爹不顾这些年荷包冬衣的情分,还是要定下这门亲事,越性也送他一程,让这两人去阴曹地府做翁婿吧!

迎春心里越是发狠,面上就越和风细雨。旁人只觉好看,熟悉她的黛玉却心里疑惑,这又是谁得罪了她不成,又在打什么坏主意呢?若只为着湘云那一句话,再不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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