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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罚与赏(1 / 3)

《余江日报》

公历一九一七年,民国六年,八月二十七,农历二十。

当日下午五时许,榷运局缉私二队盐警与第九混成旅步兵少校常贤,于水东大桥西桥头路段偶遇杆匪头目辛连科。

双方随之战起。缉私二队动用乾宁重机枪以及突火枪,联合常贤所领余江公共码头安保公司职员, …………

五时半,全歼杆匪,缉私二队队长常英所领盐警,牺牲三人。第九混成旅步兵少校常贤所领余江公共码头安保公司职员死伤过半,常贤以身殉国……

谨此沉重悼念第九混成旅步兵少校常贤,缉私二队盐警, 及为社会和平,博治大同而牺牲性命的余江公共码头安保公司一众职员…………

特此公告,路人之所见“火龙”, 实为缉私二队使用之突火枪,而非社会谣传怪力乱神之法术一流,…………

望社会民众万不可听信市井之流言,再蹈神功拳之覆辙……

…………

这是用来期瞒余江民众的。

缉私二队遮掩玄秘事务,镇守使公署隐瞒常副官独走之乱上行为,道尹公署和余江巡警厅掩饰自己治安不力之失职。

这一篇公告皆大欢喜。

缉私二队和常副官之间的火并,牵连甚广。人人在其中都有失职的一点,所以为了防止社会之口诛笔伐,商量后,便发了这一篇公告。

但是事还是那事,外界的躁动被这一篇公告消弭,但余江官场自身的大地震才刚开始。

用来瞒民众的公告,瞒不了镇守使管春武。

二十七日下午,常副官死后不久,五时三刻,余江巡警厅巡警来此支援, 但是面对一地的断肢残骸,无从下手。

不久, 得知了讯息的镇守使公署,也来了人,为首者正是先前将吴青常英拦在了第九混成旅驻地之外的米春辉,显然先前他将吴青和常英拦下时,只是职责所在,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来到现场后,看到常副官的尸体,脸色阴郁,酒糟鼻通红不用提,本还想将一众盐警缴械,但是面对两挺乾宁重机枪,和一干盐警冷冽的眼神,脸色涨成了猪肝色,愣是没敢再提缴械的屁话。

之后是联合性质的现场清理,赶在各报社记者拍下实质性的现场照片之前,收拾干净。

军火与数额不菲的库银,全部运回缉私二队。嗯,由吴青领班运回。

运回榷运局时,席玄月大喜过望,而扫了席玄月一眼的吴青,低垂的眼眸闪动,似有深意。

当天晚八时,上午离开余江的镇守使管春武抵达会县县城,接到余江电报,勃然大怒。

他没想到他才离开余江县半天,自己的后院就起了这档子事。

又是常副官伪造印章,强攻榷运局。又是榷运局反杀回来,直接将常副官击杀……

但此次会议涉及府院之争,对他来说更加重要,于是便遣了另一个副官回来,全权处理此事。

翌日,八月二十八号,副官谷震山领着管春武的喻令,返回了余江。

虽说是全权处理,但谷震山并未在当天全部将事情料理完,他手下人还三天两头往电报处跑。

显然是汇报了管春武详细信息后,再由管春武遥控指挥决定处理结果。

二十八号当天,是各公署的处罚饬令下达。

道尹公署道尹以及第一科科长,罚俸三月,罪责是处置施大海案不当。

余江巡警厅厅长黄云岸罚俸半年,降等一阶。罪责为御下不严,施大海案的开端便是一个分驻所所长污良民为私妓,所以这一系列事件,都能计到这上面去。黄云岸受到的处罚也是最重的。

余江县知事,则被记过,申戒。被施大海枪杀的分驻所所长,是县知事的外甥,县知事参与了一开始对榷运局的打压。

而到了榷运局这边,处理结果就有点奇怪了。

毫无疑问,榷运局是最大的受害者。

所以对待榷运局的基调是以安抚为主。

二十九号上午,新电报传来。

按照官阶,职责不同,所有榷运局署员赏银五十到两千,加俸五块到五十块,部分加了官阶。

又是给钱,又是给官的——很直接有效的安抚手段。

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就随之而来了。

先有施大海私刑杀官在先,后有盐警杀死常副官在后。

尤其是后者,哪怕你有人证物证,证明常副官伪造了文书,但那也该是由管春武自己来处理,而不是说你榷运局就能把他杀了。

先斩后奏是特权,而榷运局没有这个特权,却连续干了两次。

你的损失归损失,这又该怎么算?

如果不对此进行处罚,万一以后有人以此为先例,“榷运局做得,我也做得”。

这可就乱套了。

谷震山的处理意见是施大海枪决,以儆效尤,而常副官之死,不波及整个缉私二队,把杀了常副官的那名盐警交出来,也不杀,就关个半年一年的。

听到这个消息的吴青,当时几乎都要跑路了。

不料,之前在面对常副官时,几乎可以说是不知所措,失了计较,表现得一副草包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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