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着少年脸上滚落的鼻血,陆小凤一把将花满楼给她的红披风拿走。
她一脸冷漠地站起来,居高临下看着对方:她是有段时间没出没风月场所了吗?这年头,看见貌美姑娘,不兴调戏、不兴赞美、不兴追捧,兴喊娘了?
但很快气头下去,她就想到,少年可能脑子还没清醒。
算了,那就再给他个机会,若是他还这样,她就丢下他,让他听天由命!
沈浪悔不当初,由于一时疏忽,如今要命丧于此。
大丈夫,生死何惧,只是大仇未报、父志未明,死得又这么一文不名……
伤了他的贼人还在继续做伤天害理的勾当……
沈浪的意识渐渐消散了。
等他再次有了意识,眼前多了个貌美如仙的女子。
——听说人死前可以看到死去的亲人,听说他娘亲是个一顶一的大美人,所以,这就是他娘亲了吧?
沈浪孺慕而忘情地呼唤道,“娘!”
天晴了,是时候继续赶路了。
顺便把这个傻子送到城镇的医馆,再不济,找个客栈扔下他。
陆小凤折了一堆树枝绑在一起,做了一个简易的毯子,把人缠了上去,最后还是心软了下,她把红披风留在了傻子身上,免得路上吹风太多,起高热。
至于为什么不带着人共乘一骑——陆小凤呵呵冷笑:傻子不配!
笑话,她好心带着他骑马,他指不定起来又胡言乱语还动手动脚,还是放在远一点的地方,她放心些。
陆小凤一手拉着马绳,一手拉着树枝,开始了拖家带口的上路生活。
由于路途颠簸,还都是土路,灰尘四溅下,傻子少年的脸已经像是从土里挖出来的了——陆小凤在第3次树枝毯子断掉,她不得不下去捡人的时候,惋惜道:唉,可惜了她那大红色的披风,现在已没了明艳动人的模样。
快到城门口的时候,前方偶遇了一家富贵人的车队。
陆小凤穿过这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后,猛然意识到手里树枝的重量轻了太多,回头一看,毯子已经又断了:唉,看到城门口太开心了,想着终于能把这累赘给甩了,都没注意到,已经甩了。
她调头折返。
先路过打头的八匹高头大马和马上劲装笔挺的黑衣人,然后才是那驾华丽的马车,四马四人齐驱。
“你这人,心性也未免太薄凉了,他已然受伤,你不把马匹让与他也就罢了,竟然还拖着他?”车帘里道。
听声音是个清脆少女。
陆小凤无语:不与傻子论长短。
她若是不想救人,直接扔了便是,何苦折腾这么久一路上都带着个累赘。
这富贵少女,就只会逞口舌之快,都不动脑子,但既然有人愿意接这个傻子,还是人傻钱多的那款,她陆小凤自然是顺水推舟、成人之美了,“那送你了”四个字就在嘴边,但她想了想,还是觉得得试试对方,“老天爷既然安排他到了我的手里,自然就要听我处置。”
“你居然乘人之危?”少女娇细的声音拔高了,更尖细了。
陆小凤心想:这姑娘跟她一样啊,拔高音量后,声音有点过细了。
“要不,你买了他,也算日行一善了?”陆小凤倚马而待。
“哼。”帘子里娇哼一声,一大块金子笔直地砸了出来。
想看她出丑?陆小凤微微一笑,使出灵犀一指——不对,她现在不能用陆小凤的马甲。
不过,幸好她脑子转得快,转瞬换为手掌接住,“谢谢姑娘了!”真是马甲使用太久了,她这以后,可得多加注意。“这人归你了!”
既然愿意花钱买,那多半是好心的。
况且现在少年更需要的是照顾,用她的积分加血,着实浪费了些。
剩下的,就看这傻子自己的造化了——倒是个好命的傻子,先碰上她陆小凤救了命,又碰上个愿意砸钱的。
陆小凤一拉马绳,扬长而去。
“诶,谁准你走了?”帘子掀开,一个俏丽娇艳的美人怒目而视,旁边坐着一个满身火红的小公子,正在捧腹大笑,“那姐姐,这泥人你是带走还是扔了?”
“你闭嘴!”
明明是看到陆小凤接金子的身手不俗,不敢当面起冲突,人走了,又偏偏叫嚣。
只是,陆小凤扬长而去了半天,才想起来自己落下了什么东西——花满楼给的红披风啊!
她在阳关大道上顿足,半晌后,只得安慰自己: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就当是告别过去了。
夕阳西斜,陆小凤渐渐饿了。
中午心情不好,没吃什么东西。
这几天,来回都是小镇,甚至连小镇都没有,她都没吃上什么顺口的东西,如今好不容易来了个大一点的、看着繁华一些的地方,她怎么着也得慰劳一下这几日寒酸的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