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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1 / 2)

虽然在昨天晚上并没有想起来,但在年轻人深埋着头颅,只露出侧脸发出闷闷的声音时,她又突然想起来了。

或许这就是漫画家的记忆里吧,会从记忆中翻出记忆深刻的事情,那些事就像一帧帧画展开。

她从这九宫格的记忆中对应出一个人。

近乎恍然地发现,原来是他啊。

九年前,于梵十九岁,她第一次举办签售会。

她意气风发,一部连载两年结束的《世界宝藏》不仅出版,还有读者签售会。

所有人都涌到她的桌前,目光真切地盯着她,仿佛她就是世界上最酷的那个人。

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她沉浸在这种巨大的喜悦当中。

这场热闹不仅吸引原本的粉丝,还有很多驱动着看热闹的人,一起赴约盛会。

于梵踌躇满志,忘乎所以。

她捧着出版费用,希望得到父母的认可,希望他们大吃一惊,感慨于梵居然是这样一个拥有天赋的孩子。

不过结果并不好,她的钱被拿走了,家里添置了不少大家电,但她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反而是冷嘲热讽。

但是没关系,于梵还有那么多喜欢她的粉丝,坐在被吹捧的台子上,她飘得厉害,她感受着制高点的风,微风吹拂她的发丝,那么柔软又那么轻盈。

她骄傲得几乎翘起尾巴,喜洋洋地给每个粉丝签名。

这个是她的粉丝,那个也是她的粉丝。

这个粉丝说爱她,那个粉丝也说喜欢她。

好多好多的人喜欢于梵!她简直是世界的王。

于梵表面仍然保持着一股矜持,压抑着内心的狂喜,她认真注视每个来临的粉丝。

在诸多粉丝当中,有个少年的手很漂亮,没办法,于梵就是作画的,她喜欢观察人体的结构,那个少年戴了黑色指戒,手指修长白皙,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才能养出的皮肤。

而当于梵顺着手指往上扫视时,能瞥见少年不断滚动的青涩喉结,再往上时只有那顶压到最低的帽檐,遮盖了所有。

她只能瞄见周围不太听话的碎发,还有绯红的耳尖。

她想,这是一个很害羞的少年。

既然他也那么喜欢她的漫画,那她就不介意多问几句,所以她问了,“你需要写‘to’签吗?”

“to签”是指专门写给某人的签名,回想起来,她当时的语气有些过于自鸣得意了,像是她写一个“to”签是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而对方拿到这样的签名,又是多么值得炫耀的事情。

不过少年似乎并没有在意她所谓的专有签名,手指微蜷,她只能瞥见对方抿直的唇瓣,嗫嚅几下,却没有说出话来。

后面的读者还在挤挤攘攘,少年很快意识到自己耽误了时间,收好漫画退到旁边去了。

于梵觉得他可真不识好歹,作者本人愿意给他“to 签”,他居然不屑一顾。

但这只是件小事,她很快就抛之脑后了。

而她还会不断想起这件事,有很多的原因。

其中之一是她后来发现,读者的喜欢其实也非常短暂。

她们的喜欢像是昙花一现,炽热的烟花在空中绽放,放完了就落幕了。

她们会奔赴另一个超厉害的作者留言区,说同样的彩虹屁,连追捧的话都大差不差。

潮水来了又退,在沙滩上毫无痕迹。

只有看潮的人心怀动容,可看潮的人,留不下潮水。

在她失意的时候,身边并没有多少粉丝陪伴,只有零星几个撒花......

所以她才想起了自己愚蠢又可怕的自得行为,怎么会有人如此不知天高地厚,取得了那么一点点的成绩,就想着少年人要对一个莫名其妙的“to 签”感恩戴德。

网上经常盛行失忆水,于梵也想要失忆水,把这种尴尬到无地自容的记忆全部擦拭干净。

但这种尴尬的事情,越想忘记,越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冒出来,攻击着于梵本就不多的自尊心。

她发出哀叹,好羞耻啊。

只能安慰自己,说不定那个少年早就不喜欢她了,早就忘记这个傻子漫画家了。

就让她被后浪拍在沙滩上吧。

但没想到,九年后,她再次认出了当年的少年。

这个人居然是在二十五岁高声呼喊喜欢的年轻人,又在二十八岁哭着剖白他的热爱。

多少年过去了?他仍然真挚地喜欢这部作品,仍然喜欢这个傻瓜漫画家。

这是命运的一次停驻,于梵不得不承认,她仍然记得这个人。

记忆清晰又生动,甚至是几年来的内疚羞耻和能够坦然面对的失笑打趣。

于梵问他:“你会不会觉得当年那个追着给你‘to 签’的人很烦?”

“怎么可能!”木子星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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