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后,同学们的英语自我介绍就越是惨不忍睹,好多同学连一句流畅的英语都说不出来。还有的汉语英语夹杂着来。
汉语中冷不丁地蹦出几个英语单词,很有点现代年轻人装B时的赶脚。
张导员听到后面眉头越皱越深,她知道班里有不少是从中文系调剂过来的,知道大家的英文基础差,但没想到是这么差。
“从今天起,我会把班级分成多个学习小组,组里英语成绩好的同学要负责帮英文基础差的同学补习。
挣取把全班的英文水平提上去。你们可是英语专业,现在就你们那一口英语,谁会相信你们是学英语的?
简直太差了!”张导员瞪着眼睛说道。
赵美琴撅着嘴,她也没想学英语,只是在报考的时候勾了服从分配罢了,现在好了,直接打进英语专业,这简直要了她的命了。
班里有好多同学都如同赵美琴一般,她们几乎没有什么英语基础,说是从头开始学也不为过。
相对赵美琴她们的愁眉苦脸,某些人可谓是兴高采烈,王晶笑得几乎合不拢嘴,她的英文很好。
分在小组里肯定是教人的,想到今后可以做同学们的小老师,王晶就兴奋的不行。她一定要证明自己的英文是全班最好的。
想着这些王晶瞄了林一念一眼,眼里满是嫉妒。
今天的林一念简直大变样,上次王晶在寝室里见到林一念,这丫头还穿着农村手工缝制的大棉袄大棉裤,可现在林一念简直洋气的仿佛挂历上的时髦女郎。
林一念化身一个自信满满的元气少女,她散发出令人难以忽视的魅力。少女的外表令人惊艳,兼具漂亮和时髦的气质。
刚刚林一念一进教室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这里自然也包括王晶的目光,只是王晶低头把自己的嫉妒羡慕恨深深地藏起来。
今天林一念身穿一双黑色小棉皮靴,显露出她的时尚品味。
这双靴子紧贴着她修长的双腿,优雅地延伸到她的脚踝,勾勒出她完美的腿型。靴子的光泽在阳光下闪耀,为她的整体形象增添了一份别样的魅力。
人都说脚上没鞋穷半截,这双小皮靴给少女整体形象加分不少。
林一念身穿一件枣红色腻子短大衣,这种颜色与她的肤色相得益彰,让她的皮肤看起来更加白皙红润。
大衣的剪裁恰到好处,修身的设计展现出她纤细的身材,同时也不失时尚感。纽扣被系得整齐,衬托出她的优雅气质。
最重要的是,这是在七十年代,皮鞋和腻子大衣堪比现代的高定奢饰品,而且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在买衣服买布都需要布票的年代,林一念的这一身穿着就好似现代大明星穿着高定礼服走红毯一样,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林一念的五官灵动动人。
她拥有一双明亮而有神的眼睛,宛如一池清澈的湖水,透露出一份智慧和好奇心。
少女的眉毛修长而流畅,轻轻挑起,给她的面容增添了一份俏皮和灵气。她的嘴唇柔软而丰满,微微上翘,散发出一股自信和吸引力。
坐在教室里的林一念引来无数瞩目。
她的风格充满了年轻活力和时尚感,但又不失端庄和优雅。她的外表与内在的魅力相得益彰,令人忍不住为之倾倒。
不论男生女生,都会为她而侧目。无论她走到哪里,她都会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因为她所展现的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更是自信阳光。
这样的林一念让王晶嫉妒的要死,她原本想要在班里一鸣惊人,可有了林一念珠玉在前,王晶只能算是瓦石难当。
王晶扯了扯自己身上的浅灰色上衣,这可是她们全家咬牙在百货商场买的,就是给她上大学穿的,不但花了三十块钱,还用了他们家半年的布票。
现在有林一念比着,王晶感觉自己身上穿着的不是新衣服,而是一身耗子皮一样。
还有脚上的皮鞋,买了新衣服,鞋子自然就随意些,王晶穿的还是上高中时妈妈给她买的皮鞋,鞋尖已经磨起毛,她用鞋油把起毛的地方涂上,远远看上去还是一双皮鞋。
但跟林一念脚上那双闪亮亮的小皮靴一比,她脚上穿的仿佛就是灰姑娘原本脚上穿的破木屐,而林一念脚上的却是舞会上让王子都闪瞎眼的水晶鞋。
这一对比,王晶简直想要把林一念身上穿的脚下踩的都扒下来占为己有。
林一念可不知道王晶的心思,她正在跟张敏赵美琴聊天,赵美琴和张敏都想跟林一念一组,大家都是同寝的又分在一组,学习起来更便利。
赵美琴虽然泼辣,但面对导员还是有些怂。
这方面张敏就很放得开,她直接去找了张导员,把自己和赵美琴的诉求说了出来。
张导员分组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学习成绩,有人自愿在一起学习,而且林一念的英语成绩带带张敏和赵美琴绰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