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又下起了硫酸雨。
往日横行的厉鬼在雨中慌不择路地逃窜,雷声裹挟着风声,在漫天大雾的遮掩下,宛如厉鬼的凄厉哭嚎。
明筝躲在一个拱圆形的防护洞里,洞口狭窄,地面的潮湿阴冷顺着裸露在外的白皙皮肤钻进去,冻得明筝冷不丁打了个激灵。
一双看得出原本细腻白皙的手上紧紧抓着一本小说,津津有味地翻看着。
待又一次看到书中那个和她同名同姓的女配被经纪公司雪藏后,明筝忍不住发出一声发自肺腑的羡慕。
雪藏真好啊!她也好想被雪藏。
明筝是恐怖世界的原住民,从有记忆开始就在与无数鬼怪斗争,如果不是这本偶然捡到的书里向她展露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明筝可能做梦也不会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活法。
书里的明筝和她截然不同,生活在一个抬头能看见蔚蓝天空的地方——
天居然是蓝的。
明筝发出了这样的感叹,随着渐渐深入,她看见书里的明筝对男主一见钟情、死缠烂打,终于打动了男主,同意与她交往,却不想她只是促进男女主感情的工具人。
反正明筝只要一看到书里的明筝开始作死,男女主感情就会蹭蹭蹭往上涨!
而最后书里的明筝被雪藏后自我堕落,去了夜场打工,最后染病而死。
明筝只看过一次结局,后面都看到被雪藏就不看了,假装书里的明筝只是被雪藏了没有死。
念念不舍将书收起来,放进自己最宝贝的包袱里,里三层外三层的藏好,明筝抱着包袱就着外面鬼哭狼嚎的声音睡着了。
彻底失去意识前,她想——要是我是书里的明筝就好了。
她会好好生活,天天吃好吃的,离男女主远远的,这辈子都不去夜场!
……
明筝睡梦间迷迷糊糊听到一阵喧闹声。
“要我说云少爷早就该跟她分手了!不就是过生日去陪了厉小姐吗?”
男人一边说一边扭开门:“还好意思闹自杀,厉小姐和云少爷可是青梅竹马,也不想想她有什么资格跟厉小姐比……”
“闭嘴!”
明筝有起床气,而且很久没人敢在她睡觉的时候吵吵嚷嚷了,这人是新人吗,一点事都不懂。
声音戛然而止。
男人怔愣了两秒,恼羞成怒道 :“你说什么?明筝你竟然敢让我闭嘴?”
明筝看着走进来的两个男人,茫然地眨眨眼,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在她身上,白皙剔透的皮肤在光影下近乎透明。
“你们是……?”明筝小心翼翼地试探,敏锐地感觉到了不对劲,鼻翼微动,嗅到了空气中刺鼻的味道。
不是很好闻,但搭配着灿烂的阳光和落地窗外郁郁葱葱的植物,却让明筝一瞬间觉得这是她闻到过最好闻的气味了!
正在这时,脑袋灵光一闪,无数不属于她的记忆涌进来。
短短几秒钟,明筝就明白了一切,她竟然真的穿进了小说里,成为了小说里的那个明筝。
林森和周文州眼看着明筝从醒来一脸懵懂,紧接着突然睁大眼睛,抬起白皙纤细的手在自己漂亮的小脸上狠狠拧了一下。
林森和周文州对视一眼,纷纷从彼此眼中看到了诧异,明筝平时不是最宝贝她的脸吗?
化妆时不小心划了一下都要大发雷霆,现在竟然在掐自己的脸?
还在掐,还反复来回掐?
无视他人投来的惊诧目光,疼痛感自脸上传来,明筝眼睛却越来越亮,她真的穿进书里了。
林森被无视,语气更不好了:“明筝,别以为装失忆就可以躲过去,你害厉小姐受惊的事可还没跟她道歉呢。”
云少爷去给厉小姐过生日,明筝知道后,哭着闹自杀,把自己作进医院,结果医生检查屁事没有,反倒是厉小姐本来就有心脏病,被明筝这么一刺激给刺激进了医院。
明筝这才抬头正视林森,在触及到某一点后圆溜溜的眼睛顿时又睁大了一点。
明筝是妖艳挂的长相,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祸国殃民、狐狸精这类不好的形容词,一双杏眼又大又水灵,巴掌大的瓜子脸,五官精致又立体,即便是在美女如云的娱乐圈辨识度也很高。
此时盯着人看,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浑身怨气的女鬼正趴在林森肩头,脸上布满了血污,她将脑袋搁在林森肩头,空洞洞、黑黝黝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明筝。
明筝 :“?”
瞪什么瞪!显你眼睛大?
明筝毫不示弱地瞪回去,林森见她竟然还敢瞪他,气不打一处来 :“明筝,你能不能要点脸,要不是你死缠烂打,你以为云少爷会跟你在一起?”
对哦,云少爷,经他这一提醒,明筝才想起,云憬——娱乐圈顶流,出生豪门世家,书里的男主角。
好家伙,明筝倒吸一口凉气,她竟然还没跟云憬分手?
不行,分手分手必须分手,她好不容易才穿到书里,成为书里的角色,怎么可以继续跟男主纠缠呢。
在明筝这里,跟男主纠缠就已经和死划上了等号,没见书里的明筝就是为了男主才落得那样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