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玛家族。 夫妻两人从杰弥诺迁来, 据说祖上有点贵族 领拥有一家生意不错的珠宝店, 夫 ,人缘非常好。 中出事时, 他的大儿子刚到二岁, 二女儿 即将成年。 , 最小的女儿两岁左右。 弗拉玛家族毁灭的那一夜, 人火光中到了那位“七 的手死死按那孩子的 肩膀上, 烧。 那个年幼的孩子只着,没有尖叫、崩溃, 着家人的发丝化作飞灰, 他 着 出。 他只安静地着,仿佛一切与无关。 被邪选中的孩子,供奉邪的家族, 此消失于葡萄领。 这老婆婆的说法。奇妙极了,她想不起其中任何一位的名字,却牢牢记得他的年纪。 “他的大儿子刚选上生命殿的骑士, 女儿准备成年后继承店铺。那两个孩子, 他还那样小,我记得很清楚……” “那孩子小小年纪被邪.教选中, 他不仆,选……” 老婆婆漠然解释,“没人再提他的名字, 提起邪.教徒的名字会带来厄运,大家都这么说……没人提,自然也没人再记得……” “而你不信。”克里姆森掂量着手中的金线团, 他总有种微妙的既视感。 “世上的人并非都信徒。” 老婆婆低头纺线,“除了那个大儿子, 弗拉玛一家人原本也不信徒……” 都些没营养的,克里姆森继续注视着手中的金线团。 这不真正的金线,而魔法染上金色的植物纤维,又细又韧。它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他忍不住想到……疯修士。 ,疯修士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仔细想想,疯修士第一桩有记录的案子,正711年的8月被发现。前脚不朽教堂毁灭,选者名义上死了火灾里。一个月后,强悍而秘的疯修士便出现了公众视野。 【溯着命运之河,身影回归葡萄丰收的土地。】 自回到过去前,疯修士刚好与乐土一同葡萄领附近亮相。回到过去后,唯一的知情者售卖金线团。这会不会太巧了点? 不不,说得通。 疯修士一直狩猎永恒教会高层,没有对永恒教会的了解,他做不到这样天衣无缝。他的家人被生命殿展示给民众,于他也把那些装饰过的尸体展示给生命殿。 ……这样确实说得通! 克里姆森攥紧那个金线团,这一定的启示,他的主赠予他阿里阿德涅之线。那个少年……地牢里那个奇怪的少年如果疯修士的…… 带回选者的任务,他可做可不做。但那要少年时期的疯修士,意义可完全不一样了—— 每个“恶魔”玩家都拥有同一个系统任务。只要有人成功捕获疯修士,待他的将海量经验值,以及全世界仅此一件的珍稀装备套装。 他得回去。 克里姆森将线团郑重地放入口袋。 他必须回去,那个少年身上留下自的魔法标识。自回归了未来,只需要一次小小的占卜,他能确定疯修士的位置。 到时候,他既能够带回选者,又能完成疯修士的任务。天啊,可真深深眷顾着他。他拿到奖励,一定要把那位“黄金剑”彼利献祭给。 算算时间,离不朽教堂的火灾还有段时日,一切都来得及。 …… 诺尔注视着近咫尺的忒斯特,忒斯特刚巧也瞧他,脸上还挂着“爆米花吃完了,现我可以离场了吗”的表情。 忒斯特还那副与无关的态度,诺尔心中叹息,来这并不他想让自的东。 忒斯特不见的角落,诺尔的手指抓紧袍角。 残存的遗迹、旁人的转述,它算不得强烈直接,却像肉里的刺那样越扎越深,让他忍不住去意。 诺尔愈发不明白,忒斯特究竟想向他展示什么……异常童年?成功的复仇史?还疯修士的人生蜕变? “我本人没有太大的改变,如果你好奇的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