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盘算一桩让人兴奋不已的生意。如果成功,不仅可以让我日进斗金,而且,可以让我在这一世扬名立万。想到这里,怎么不叫我兴奋呢?
你想一下,我是因为车祸穿越来的。也就是说,前世发生的任何事情,只有我知道。
换句话说,前世我看到的小说,这一世没有人有机会看。
而我,一直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如果我把前世看过的小说,原封不动的誊写下来,告诉别人,这小说是我写的,一定不会被别人发现。只要我一口咬定,是我本人写的,小说的版权,不就全归我所有了吗?
虽然,这种盗窃行为,很令人不齿。
但想到自己过目不忘的本事,如果在这一世英雄无用武之地,实在太可惜了。
抄谁的小说好呢?
我想到前世的著名作家李其,他写的小说太好了,遣词造句,可以说是一字千金。
尤其是他写的《梅花记》,实在是太感人了。
其中,他写的:“你可以不爱梅花,但,你永远不能忘记她的美。”
可以是,让人感动肺腑。
对,就写《梅花记》。
不过,真的照搬原文,虽然不会有人揭发我,但终究是我不好意思。
如果只是借鉴《梅花记》中的部分情节,那抄起来,会更有意思。
在考虑再三以后,我还是按自己的想法去做。
想到就要做到。
我一个人关在宿舍里闭门抄小说。
因为这些小说,都深深烙印在我脑海里,怎么也不会忘记。
在买了纸笔以后,我开始创作。
李其的《梅花记》,我把它改成《我爱梅花》。
文章的开头:我永远爱你,我最爱的梅。
我也改写成:梅,你是我一生最爱的人。
以下的部分,大多抄袭,也做了一定篇幅的修改。
我清楚的记得小说中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角色,甚至人物的每一个对话,每个动作都了然于胸。下起笔来如有神助。
想到这一世的读者,一定会被我的小说所吸引,然后有源源不断的钱,进入我的口袋。
我庆幸我过目不忘的能力。对于小说情节发展的高度把握。
因为整部小说都在大脑里盘旋。
主人公我,什么时候哭,什么时候笑,什么时候生气,什么时候后悔。
我都拿捏得恰如其分。
仿佛就是身临其境。
要知道,这本《梅花记》,前一世可是卖出上亿册的销量。
用一字千金形容,也一点不过分。
《我爱你,梅花》,我写了三天三夜,一共三万多字。
我有十足把握,这本书一旦问世,一定会大火。
书怎么卖呢?
前世,卖书都是先在网站连载,书有一定销量,再联系书商再版。
我决定先把写好的书稿拿到网上卖。
甚至日进斗金,我就兴奋的睡不着觉。
于是第二天一早我拿着书包到学校最近的一个网吧。
这个名叫叶火的网吧,真的很火。
网吧里人山人海,水泄不通。
我暗暗打算,如果书拿了稿费,一定要买一台处理器流畅的电脑。
如果把电脑放在宿舍,我就可以随时随地用电脑写小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