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山的确很大。
因为它不是一座山,而是一整片常年风雪漫天,几乎不见其形的山脉。其中最高的一座,就是天都峰。
天都峰顶上有座池子,东西长三丈,其水如血,其温甚高,名为绝仙池。据传大雪山的开山祖师在这里斩杀了数名下界的仙人,仙人血化为一方血池,由此有了绝仙池的名字。
不得不说,就连这种传说都很大雪山。
天都峰很高,人站在峰顶,会感觉日月星辰都近在咫尺,似乎一探手就能将它们摘下。
李秋雨站在山脚,仰望着这座巍峨高山,呼啸的风雪已将他整个人都染成了白色。
他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从一个快饿死的孩子,到今天让人听到名字就会胆寒的青面修罗,他所会的一切,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这座山给他的,可以说这里就是他的故乡,是他的家。
可他从未想念过它,从来都没有。
李秋雨紧了紧握刀的手,低下头,开始登山。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并不像外人所想的,越是往上爬就越是寒冷,越是窒息,相反,越是靠近山顶,气候反而愈发的温暖。
人世间岂不也是如此?越是底层,反而越是勾心斗角,冷漠无情,越是靠近山顶,围过来的人便愈发的热情,仿佛大家都是亲密无间的一家人。
何其讽刺。
半个时辰后,站在百花园门口的李秋雨,甚至感觉到了一种犹如置身南国的暖意。
这座百花园绝非是主人家自夸,或是单纯取个好听的虚名,因为这里光是前院就种有三十六种奇花异草,都是人间罕见的东西。
能在这冰天雪地里开辟出这么一座鸟语花香的大院,可想而知,它的主人除了有闲情雅致外,也必然是个极有手段的厉害人物。
院子门口没有人,甚至连大门也直接敞开着。李秋雨见了也不意外,因为这里本就不需要岗哨,或者说整片大雪山就是这座百花园的哨兵。
才刚沿着一条由大小不一的圆润青石铺就而成的小径走过前院,李秋雨就看见了正在池子边喂鱼的她。
是的,堂堂大雪山的山主,一个从未真正出世,却让无数人恨和怕到了极点的人,是一个女人。
一个很美的女人。
当她转过身时,整个世界的光,便很自然地汇聚到了她的身上。
她瞧着约莫有三十岁,身材高挑,长发垂肩。岁月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却赋予她了成熟的魅力。她无需刻意地摆出诱人的姿态,便足以让人目眩神迷。这是个光靠脸,便足以祸乱天下的女人,但她有的,却远比一张好看的脸要多,多得多。
“小秋,你回来了。”姚清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自然的浅笑,那样子就像是看见了归家的弟弟。
“山主。”李秋雨躬下身,恭恭敬敬地向她行了礼。
不管怎么说,如果不是她,那么他也好,那些没能走到山顶的师兄弟们也好,只怕都早已成了乱世中的枯骨。何况,她对他,一向很好。
姚清放下手里的鱼食,信步上前,伸手捏了捏他的脸,笑容里多了两分嗔怪:“说了多少次了,在这里叫我什么?”
李秋雨紧绷的心弦一下子松了下来,如今反倒是有些难为情了,不敢去看她,只低着头,磕磕巴巴地喊了声“姐姐”。
“这次辛苦你了。”姚清自然地牵起他的手,带着他继续向里去了,“走,先吃饭。我做了几个菜,都是你喜欢的。”
两人就像真正的姐弟一样,一前一后地走进了一间屋子,里面的桌子上果然摆着三菜一汤。
玉米排骨汤,双椒烧豆腐,红焖牛肉,蒜蓉菜心。都是最普通的家常菜,可正因如此,这反倒让李秋雨更加感动。
他甚至忍不住想:也许我真的有太多本不该有的怨气,尤其是对这里,对她。
姚清先是为他舀了一碗玉米排骨汤,尤其是贴心地为他多夹了两块切段的甜玉米放在碗里,然后才道:“我听小石头说你伤得很重。”
不等李秋雨开口,她便又道:“我已让他去丹房为你取一枚龙凤丹来,这几日你先好好养伤,不要想其他。”
龙凤丹乃地肺山的天品丹师才能练出的绝品丹药,取龙凤血液之精华,再佐以二十四种世所罕见的灵果与灵草,三十年方能成一炉,一炉丹药最多也不过三五颗,有生死人,肉白骨之效,修复大日焚世造成的内伤,自不在话下。
他们大雪山库存的这枚,还是很多年前的一位天下行走从地肺山“要”来的。
“山主,我......”
姚清一边为他夹菜,一边道:“这次你做得很好。白玉京的那个人你也见了,此子心思深重,连我也猜不透。与他这样的人合作,就必须要握有足以让他害怕,不敢反咬的把柄才行。你替我想到了这一层,拼着受了这么重的伤救下了那个女孩儿,这很好。”
李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