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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偏执狂与金丝雀(小巴蒂)(1 / 6)

1.

我叫露丝...露丝...对不起,我只记得我叫露丝了,只记得,这是我被囚禁的第一百三十天,无比清醒的第一百三十天,我所住的这个房间里没有一扇窗户,没有一丝光亮透进来——我猜这里是地下室,这里空旷的可怕,大多时候都只有我自己,和我脚上的一条锁链,哦,还有墙壁上我用来记录时间的一条条刮痕。我有时候甚至期望这个世界拥有灵魂,那会显得我没那么孤单,这本笔记是那个我唯一能每天见到的淡金色头发黑色眼睛的男孩带给我的,我记得那双眼睛,隐隐的记得,但,它和我记忆里的那双好像不太一样?或许是年龄增长导致的吧?我猜...大概,当他得知我在这里无聊的快要发疯了的时候,他贴心的为我带来了一本日记、墨水和羽毛笔,他说,这个日记本和他都会在这里陪着我,这是我第一次开口和他说话,我问他他叫什么名字,他告诉我,他叫小巴蒂克劳奇。——摘自《玫瑰日记》

我和露丝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入学那年的丽痕书店,我并不是什么纯血吹鼓者,当然,也并不排斥麻瓜出身的巫师的靠近,说实话如果不自报家门的话我也分不清哪个是纯血哪个是混血哪个是麻瓜出身。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丽痕书店里挤满了人,不过我所处的位置很空旷,那些人更喜欢看关于野史或是魁地奇的书籍不是吗?很少有人会喜欢看枯燥乏味的魔咒书,我正在津津有味的选着自己要买的课外读物,说实话,我是有些茫然的,这些书都很有意思不是吗?直到一双洁白的小手拿着一本魔咒书递到我面前,我抬起头来看着那手的主人,那是一个拥有一头红色头发和绿眼睛的女孩,她比我高了半个头,我猜她是学姐,或许,她是个韦斯莱也说不准。想到这里,我又一次打量起她来,她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露出一个笑容来,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脸上有两个可爱的小梨涡,我几乎看愣了,看我没有接过她手里的书,她也没有恼,只是温柔的开口,我听到她说“你是新生吗?选这本书对你会更有帮助哦。”

那天,我收下了她的书,我看着她转身离开,看着她去付了款之后带着书离开了丽痕书店,我知道,我一定是对她一见钟情了,因为就在她对我笑的时候,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重视,毫无疑问的,我一直认为我的人生糟糕透了,而她,是第一抹曙光,当个光照进蒙灰的角落的时候,任谁都会一见钟情的。

第二次见面是在霍格沃茨礼堂里,从走进礼堂时我就四处观察着,我在找一个人,一个红头发的女孩,格兰芬多的座位上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红头发女孩,我见过那张脸,几乎是一瞬我就确认了,那个坐在靠里一侧的女孩是我那天见到的那个,问我为什么?因为气质,独特的气质,那种温柔又敏锐,疏离又恬静的性格,我见过很多女孩,他们或是天真的,不谙世事的,或是刁蛮的,任性的,或是畏缩的,胆怯入鼠的,或是活泼的,开朗阳光的,具有这种气质的女孩还是第一个。

我坚信,我不会认错人的,只可惜,她也是个格兰芬多,我承认,当我发现她是个格兰芬多的时候有一点失望,那是我父亲,巴蒂克劳奇毕业的学院,对他来说,我只是克劳奇家族的延续罢了,是他的延续罢了。看啊,取名字都不想花费一点时间思考,我痛恨我的父亲,我甚至不愿意进入我父亲曾经进入的学院,我想成为我自己,而不是他的附属品,所以当分院帽纠结于将我分去哪里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我想进入斯莱特林。

我知道,去年,那个斯莱特林世家的大布莱克先生叛逆的进入了格兰芬多,那让布莱克家觉得丢尽了面子,我猜当我加入斯莱特林之后,我的父亲也会觉得颜面尽失吧?不过就是可惜了,或许,我与那束光芒有缘无分吧?谁知道呢?

可我轻视了光的力量,当光在我冷漠的心脏中埋下了一颗种子之后,它就会根深蒂固的长在那里,我再也没机会将其拔出,只能任其肆意生长,最终穿透我的心脏,残食我的意识,让我彻头彻尾的沦陷其中。

2.

我和小巴蒂渐渐熟络起来了,在他的准许下,我从地下室搬出来了,这是一个不错的房子,像是个古堡,只是脚上的镣铐还是没有取下来,他告诉我,是为了防止我跑走,他说,他会最大限度的给我自由和保护还有,我梦寐以求的陪伴。但我不可以离开这个古堡,不可以离开他,他说他爱我,可他真的很忙,似乎只有每天晚上九点之后他才会回来,我渐渐地有些依赖他,越是依赖他我越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会想要逃跑?我不知道,但我隐隐的觉得,我知道爱是什么。或许我需要好好回想一下?——摘自《玫瑰日记》

这是我入学的第一个圣诞节,我已经收集了足够多的,关于那个红发女孩的信息,她叫露丝伊万斯,一个麻瓜出身的女巫,是个很聪明的,成绩非常优异的女巫,她优异到吸引了太多男孩的目光,比如西弗勒斯斯内普,那个贫穷的混血,再比如雷古勒斯布莱克,那个温顺的羔羊,当然,除了这些人以外还有那群围在她身边的,像是苍蝇一样多的令人生厌的格兰芬多们,那群贪图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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