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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定终生(1 / 1)

在原主冯蓁蓁七岁时,陪同家人出外郊游时,失足跌落在水里,刚好被路过的一位书生所救。

由于这个朝代信奉“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教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出自《礼记·内则》故而为了维护女儿的名声,冯父、冯母当下便决定与那名书生协商婚约之事。因心急救人而忽略了男女有别,有违礼仪。对有损女子清誉造成的伤害,书生表示愿意负责。只是听闻冯老爷是乌昌镇有名的富商、经常施粥布善,在乌昌镇名声籍甚,再加上家中次子也是走科举之路,两家相差悬殊。思量一番,于是就向冯父、冯母告之家中详情。

书生姓陈名景诚,外傅之年(备注:十岁),生长在一个叫七里湾的小山村。父亲陈氏生前是一名举人。母亲陈李氏是一位秀才家的女儿,待人和善,不曾与他人发生过口角。

陈父大去那年,陈景诚正是垂髫之年(备注:六岁)。陈父在参加乡试不久后,陈家家中收到官差的捷报才知晓陈父已中举,但自始至终陈父并未出现。后来由巡抚派来的乡绅告知陈父在回乡途中遭遇劫匪已遇害,并带回了陈父的烬骨,乡绅把带来的以示“荣耀乡里”的牌坊银二十两和父亲的烬骨一并交给陈景诚后,简单安慰几句就怱怱地离开了。陈母听闻之后,急痛攻心,生了一场重病,即使痊愈后,身子骨也不如从前。因给陈母诊治和安葬陈父,几乎花光了陈父中举得来的所有银两,好在陈父生前留下些许银两。再加上科举带来之出身,享有赋税徭役豁免权,除有过犯被黜革者外,均可享用。因此村里有不少村民的田地挂名在家父名下,以减免税收。村子的村民对陈父怀有感激之情,故陈景诚与陈母能继续在村子里得以庇护。

早些年间母子二人靠陈父留下来积蓄勉强维持,之后就靠陈景诚给人抄书、记账和卖画赚些银两供家用外,还会存些银两以不备之需。日子虽清贫,但也不会挨饿受冻。一番纤芥无遗的言语后,得到冯父和冯母确定的意愿后,陈景诚即承诺待回家告知陈母后,遣媒妁上门提亲。

其实冯父、冯母心中哪怕有一万个不愿意,也不能抵挡世俗的眼光,再加上冯父慧眼识珠,认为陈景诚是一个有志的少年,将来定会有一番作为,就这样便承认了陈景诚。而原主自己当时更是没了主意,故而听从父亲的安排。最终彼此两家约好三日之后上门提亲。

陈母得知此事后,心中感叹家中清贫,很难再为儿子寻思一桩满意的婚事。如今赶巧碰上了便是缘份,更重要的是儿子不排斥,想必心中也是欢喜的。如此陈母终于了却一桩心事,难得高兴地为儿子准备聘礼。三日之后,冯父、冯母看到陈家准备的不失礼数的聘礼,寻思这已是陈家拿出最好的了,虽是不在意这些聘礼,但它们代表了自家闺女在别人家的地位,心中即有了定数。因而和颜悦色地接待了未来的准亲家母子。经过一番长谈后,两家彼此交换庚帖,约定待原主及芨之后,陈家再上门请期,择定婚期。

就这样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眨眼间到了原主的及芨日,恰巧赶上陈景诚去省城参加院试,但不耽误两家母亲的为儿女操劳的决心,于是在原主及芨日就确定了婚期日。离成亲之日,不过剩下半载时光,原主则被母亲拘在家里准备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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