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汉国的都城名曰安庆,顾名思义,取平安、喜庆之意。
大定六年,太平日久,人口繁众,歌舞升平,童叟无欺,老少咸宜,不识干戈。
城中建起青楼画阁,街中跑着珠链雕车。
满城金翠耀目,罗琦飘香,到处是欢声巧笑兮,充斥于巷陌,宝马华车兮,驰骋于天街。
奇珍异宝,流于易市。
酒肆茶坊,接踵挤肩。
游苑夜市,萧鼓喧天。
入夜之后的安庆城依然灯火通明,热闹非凡,自从前朝取消了夜里的宵禁,安庆就成了一座不夜城。放河灯的、放烟花的、做买卖的、耍杂技的,好一个天朝上国,繁华鼎沸。
就在这月明灯宵,花光满路的街上,一个颤颤巍巍、腊脸驼背的老妇,蹒跚的走在街上,她衣色暗淡,头上却戴着一朵娇艳欲滴的艳蓝色牡丹花,不论是花与她,还是她与街,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老妇抬起满是皱纹的眼皮,左右瞟了瞟这人世的繁华,不为所动,面无表情的拄着一根弯弯曲曲的木杖,一步一柱的拐入主街旁一条漆黑的巷子里。
巷子里一下冷清了不少,光线也瞬间暗得只能隐约看到老妇的轮廓在缓缓地移动。
巷子的尽头是一座鎏金朱漆的大门,墙高院深,一看就是家大业大的一户。
老妇缓步走到巷子尽头,将身一缩,匿在漆黑的阴影中,她伸手在脸上一揭,一张人/皮/面/具顺势飞起,假面之下露出真容——夜太黑,迎着月光,只能看到漆黑发亮的眼眸又大又有神,晶莹剔透的瞳仁上,似有似无的划过一抹凛冽的冷峻。
这分明就是一个年轻女人的眼眸。
将头上的假发一甩,花白的发帽被她一把抓下来,她轻快的脱下身上的褙子,将里衣用腰带扎紧,从背袋中拿出夜行衣换上。又将面/具、假发等一众换下来的东西塞进背袋中,用黑色口巾将脸遮住,拾起那根弯曲诡异的木杖,轻身一跃便上了围墙。
她的牙保说,翊卫司为了保城中平安,平时搜查极其严格,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不说,还会有很多天武和捧日神军中的散都头穿着便服,游走执勤。
若是被一人发觉有异,那么他们会迅速用自己的暗号通信,标记,到时任你轻功再高,武艺超群,也抵挡不了翊卫司四大神军、三大骑军、两大异军的全城围堵,届时,别说她只有孤家寡人一个,就算再来一个诸军营的人,也照样只有死路一条的份。
她对于牙保的担忧嗤之以鼻。
但当时,她那从小一起长大的,现在给她做牙保的死党兼唯一的亲人——商寂,还想再给她仔细讲说翊卫司的这几大军都是怎么个神武法,她不耐烦的拿起一个馒头,直接塞进商寂的嘴里。
涨他人士气、灭自己威风这种事,他干的还少了?
所幸的是,最终,她为了少些没必要的麻烦,乖乖乔装打扮,戴上白发,贴上面具,商寂又盯着她,仔细练习了一番老态龙钟的走路姿势,这才让她出门开工。
临出门前,商寂语重心长的跟她说:“初雪,你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万事要小心,不然……你死了,我肯定……也会饿死的。”
好吧,这才是他担心她的真正原因吧。
有心想揶揄他几句,不过亓官初雪转念一想,你是牙保,你接单我干活,听你的,天经地义。
再说,他本就大她三岁,阿鬼临死前特意嘱咐自己,万事莫冲动,多听商寂的,既然如此,听他的,就更天经地义了。
既然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亓官初雪也就乐得一个省事——和人打交道这种事,她天生做不来,但是商寂不同,他话痨、鸡贼、又抠门。和人谈生意做买卖,他简直不要太得心应手、乐此不疲。
这一次,他们接的单子不小,商寂之所以这么担心她,又要她一百八十个小心,是因为他们要杀的,就是让人闻风丧胆的翊卫司的总指挥使——马伯顺。
亓官初雪安静的伏在树梢上,向下看着这座大宅院里的一切动静。
这是她第三次来了,第一次探地,第二次探人,第三次动手,是她做杀手多年养成的习惯。
之所以要有前两探,说是为了做到“专业”,其实是为了求一个自己的心安。毕竟有些人不该死,那么她探完虚实回去,便会对商寂说一句:这个人阎王爷还不想收。
商寂就会明白,哪是阎王爷不想收,明明就是她亓官初雪不想收,那就说明这个人错不至死。既然亓官初雪不想杀,那也没什么可说的,自己虽然是牙保,也不能自己去动手砍人吧,再说他武功也不灵呀,那就作罢,退了订金再谈下单便是。
可要是这个人确实该死,那么三探之后,就是这个人的死期了。
比如眼下这一位。
就见马伯顺正坐在院中喝茶,一位下人托举着一本小账册,一路小跑到他面前,扑通跪在地上,说道:“老爷,这是上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