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倒影,拨弄了一下头发:“嗯,没别的事先挂了。我还上班呢。”
挂断电话,她松了一口气,疲倦地揉了揉太阳穴。
然而老天非不让她好过似的,下班前,主管临时通知她有个紧急项目,今天之内必须做完。
这就是她现在这份工作折磨人的地方。网络信息不为她个人的意志改变,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重大舆论事故,或许下一秒,就有飞机从天上掉下来,引发各大平台数亿网民的关注。
加班真是这个世界上最不人性的发明。
闻晏郁闷地坐在电脑前,强打起精神来。
等她提交完已经九点了。
秋雨清瘦,感冒似乎有些加重了,头晕眼花的。
回家途中,闻晏去了趟药店,简单买了些感冒药。
全身疲惫得像被十辆大卡车碾过,没什么食欲。
煮锅稀饭糊弄一下得了。
烧开热水吞了感冒药,想着距离稀饭煮好还有一个多小时,闻晏靠在沙发上,阖上了双眼,意识慢慢抽离、沉入黑暗……
……谁的手机铃声在响?
很吵。
“喂?”闻晏闭着眼睛,含糊不清地接起。
对面好像是个年轻的男人,声音很好听,说话时腔调柔和,韵律十足,像一支古琴曲。
一半的她沉在梦里,一半的她被这通电话从水中捞起,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出于礼貌,闻晏不时“嗯”一声,表明自己有在听他说话。
电话不知道什么时候挂断了,手臂垂落下来,湖边柳枝一样,纤长手指自然舒展开,于是,“砰”的一声,手机滑落在地。
一只手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机。
灯光晃眼,灯红酒绿,舞池里闹哄哄的,捡到手机的男人看了一眼亮起的屏幕,高声喊了一句:“沈成欢,你这疯婆子,手机蹦掉了都不知道!有人找你!”
“谁啊?”两颊酡红的沈成欢从人堆里钻了出来,一开口,一嘴的酒精味道。
“边儿去,难闻死了,”男人嫌弃地扇了两下,把手机塞她手里,“不知道,没备注,陌生号码。”
“喂?谁呀?”沈成欢咯咯笑着接起电话,在听清楚电话那头声音的刹那,她脸色一变,酒意瞬间被吓醒了大半。
“您等会儿啊……”沈成欢匆匆远离了人群,站在稍僻静些的地方,她满怀敬畏地开了口,“现在可以了,不好意思啊二少,我刚在蹦迪,环境有点吵。
“不打紧。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想麻烦你去闻晏那边看看,我刚刚和她打了一通电话,她听起来似乎不太好。”电话那头的男人相当好脾气,声音如春风化雨,清朗悦耳,莫名能使人浮躁的心安定下来。
可等听明白他话中的意思,沈成欢一颗心顿时高高悬起——
什么叫“不太好”?是断手断脚的那种“不太好”?还是毁人清白的那种“不太好”?又或者是痴呆失智的那种“不太好”??
不怪她多想。实在是季二和他们这群安乐乡里养到大的纨绔子弟不一样啊!人家是真经历过鲜血和死亡洗礼的狠角色。
哪怕他笑着,她也觉得他笑着笑着,下一秒,她一低头,就看见一把刀扎进了胸口。
听说季二在国外的时候,摸过重机枪。因为那片地区极其混乱,战乱一触即发。也帮助警察勘探过地形。因为那片地下几年前埋过一批雷。
他刚出去的时候,所有人都笑话他,好端端的继承人不当,出去受罪穷折腾,现在他回来了,带回了国外市场,也带回了铁血手段,他们这群嘲笑过他的,只能夹着尾巴过日子。
甩了甩头,抛开脑子里的胡思乱想,沈成欢回了座位,想喊个没喝酒的开车带她,结果问了一圈,没一个卖她面子的。
沈成欢强行忍了这口气。
不忍不行啊,谁让她家是最底层呢?
她打了辆车杀向出租屋。
十一点。
沈成欢揉着酸痛的大腿,第三次咒骂闻晏为什么要租五楼之后,站在了她家大门口。
敲门,没人应。
打电话,没人接。
沈成欢从猫眼往里瞅了一眼。
全是黑的。
闻晏在不在家,不知道。
她掏出了手机:“黎墨吗?我是沈成欢,你知不知道闻晏在哪?我找不到她人。”
那边,接到沈成欢的深夜来电,黎墨缓缓皱起眉头:“不知道,我今天一整天都没见过她,她也没跟我联系过。”他想了想,又不甚在意地说道,“家里没人,说不定是换了个住的地方。她房子挺多的。”
沈成欢叹息:“她房子钥匙都还回去了,这么晚了,能上哪去?行,你不知道是吧?那我再找找吧。”
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人,不接电话不在家,她不该这么急的。但告诉她这个消息的是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