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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2 / 3)

墨灰挑染的男生似乎也很懊恼,“叶斌是这么说的啊。”他意识到什么,啧了一声,“我他妈,艹,又被他骗了!”

走到人群最外圈时,陈最最被人撞了一下,她只听到一声‘不好意思’,转眼就分不清谁撞得她了。

陈最最重重吐了一口气,低头给黎初发消息。过了一会儿,黎初不知道从哪忽然出现在她身边,拉着她朝人群里钻。

陈最最穿缩在各式各样的香水味、汗臭味中,感觉自己快要不能呼吸时,才恍若冲出迷雾,视野瞬间开阔。

黎初是跟她舍友一起,将介绍室友给陈最最,陈最最打过招呼后,迫不及待地朝前看。

前面大约有半个篮球场大的空地上,用小木板、红布毯搭了一个三厘米高的小舞台。舞台上,有架子鼓,贝斯、吉他、键盘和一只站麦,一个基本乐队的标配。

表演还没开始,舞台后方两边的灯很暗,只依稀看见有几个人在后台走来走去。

周围都是人,支支吾吾交头接耳,讨论的是眼前这个叫嗨乐队的乐队,陈最最耳朵都快要竖起来了,也没听清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恰巧黎初跟舍友交头接耳完,凑到她耳边,问:“最最,你知道这个嗨乐队吗?”

陈最最扫了她一眼,大大的眼睛中清澈地大写三个字:我不知道。

黎初又是一愣,陈最最的五官很小,偏偏脸蛋也很小,眼睛圆圆的、亮亮的,流畅饱满的脸蛋和麋鹿般透亮的眼睛。

清纯的脸,却又有着能让男女都流鼻血的魔鬼小蛮腰的身材。堪称女人红眼病的起点,男人欲望的终极。

缓了好一会,黎初才将这人是她闺蜜,羡慕嫉妒甩在脑后,继续咧开嘴说:“那你还记得报道那天,我指给你看的那男的吗?”

“……记得。”这个人她怎么会忘记。

初见时男生还是三七分的短侧发,浓而锋利的眉流畅滑进鬓,卷翘的睫毛、和驼峰一样的山根,勾勒出一张精致的侧颜。

给人的感觉很像九零年代TVB里那些,不学习成天惹事的坏小子,改邪归正了,又尚不足完全去掉痞气的朝气与丧气于一身的矛盾青年。

“是不是很帅?”黎初挑眉,嗯~~一声,用肩膀撞了她一下。

陈最最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很不客气撞回去,坦率承认:“是很帅啊,那又怎样?”

“他呀,叫周廷,正是这个嗨乐队的主心骨。大一开始就建了这个乐队,不仅唱歌好听,打鼓、弹琴什么都会!”黎初越说越激动,大夸特夸,“而且你知道吗,他人不光长得帅,还贼有才。大学里,帅哥多,难公认的真校草。但偏偏人双管齐下,收获无数芳心,确确实实评为校草第一人选。逢人就说校草周廷,冠绝古今。”

“嗤。”夸张的评语,让陈最最笑了一声。

她虽然长在国外,却从来没有枉顾中国文化,自然也知晓冠绝古今是什么意思。周廷长得帅她承认,可帅哥她也见过不少,尤其外国人的花期还基本都在十七八岁。

冠绝古今?有这么神吗?

陈最最挑眉,好整以暇看着黎初:“你喜欢他啊?”

黎初跟被人用针搓了尾椎骨,浑身抖了一下,“别胡说!”她十分小心翼翼地左右观察,慢慢贴近陈最最耳骨,双颊浮上一抹红晕:“我有喜欢的人。”

陈最最瞳孔猛缩,眼睛瞬间睁大了,“你?”她吃惊微微张着嘴,疯狂眨眼,心中的八卦之魂将吃惊焚烧殆尽,嘴角抑制不住地笑:“谁啊?是我们学校的吗?”

“哎呀。”黎初被她盯得有些害羞,“你别......哎......他不是我们学校的。”

陈最最:“啊——”

高中就开始谈的?

她还想再问,黎初却撒娇道:“最最~~别再问了......以后有机会我再告诉你。”

陈最最吹鼓脸颊,只有些遗憾道:“那...好吧。”

黎初勾着她的手,嘻笑一声:“嘻嘻,你最好了。”

“快看!开始了!”

伴随着黎初忽然的大吼,陈最最还没来得及扭头,一股混杂着厚重金属味道的电子音冲进她的耳洞。

由低盘旋,颤音至拉高,在波点声冲破顶的时候,又戛然而止。

一秒,紧跟而来的,是一记炸耳的鼓镲声。

混重的金属音乐从舞台两侧的黑色音响由小转大,接着,在第一个波点时,快奏的镲声冲破歌曲,从上空扑下,大灯应声嘣地骤亮。

陈最最没眨眼,顶着眼睛传来的缩紧疼痛,直勾勾望向舞台的右边,架子鼓演奏的方向。

耳边,节奏高快的鼓声、镲声,伴随着浓浓重金属味的电子舞曲,一下一下撞击她的耳膜。

视线内,架子鼓后边的那个男人,头发已经变回之前的三七分中短发。大灯在他后边,穿过他时,蒙上一层雾。

陈最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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