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功夫,我深呼吸了几口气,把刚才的千层浪抚得风平浪静。我提醒自己一会儿吃饭可不能再继续说傻话出丑了。
谭天不一会而就拿着两个饭盆下来了,我看他三步并做两步飞快的从台阶上跳下来,好像生怕晚来一秒钟我就会不见似的。
“你一定很爱吃胡萝卜吧?” 我背着手,脑袋一歪,貌似一本正经却又语气揶揄的说,一扫方才的慌张错乱。
谭天被我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有点懵,见我的表情带着点小得意,提高了警惕的问:“啥意思?你又在动什么坏脑筋?”
“切,我一开口就只有坏脑筋吗?” 见他没有傻乎乎的落入我的圈套,我颇为不满,“你跑得那么快像只兔子,平时肯定没少吃胡萝卜咯。”
谭天见我又如往日里那样开始开玩笑了,也开怀大笑起来:“还真被你说中了,小时候大人说吃胡萝卜对眼睛好,每次我就专拣胡萝卜吃。”
“我那送你个新名字怎么样?” 我笑嘻嘻的说,“就叫大白兔!”
“为啥?这听着就是块奶糖。” 谭天不屑的皱皱眉头,觉得这奶里奶气的名字有损他高大威武的形象。
“因为你个子很大,皮肤很白,又爱吃胡萝卜啊。所以就叫大白兔。” 我头一扬,嘴角得意的上翘着,很满意自己取的外号。
“哈哈哈,原来是这个意思。我觉得你才白呢,比我白多了,那你就是小白兔咯。” 谭天冲我眨眨眼,说完嘴咧成了一个好看的弧线。
我本来想驳斥说“我可不喜欢吃胡萝卜”,可是我很喜欢听他这么叫我,比直接叫我名字要亲昵得多。而且他这么说的含义是不是代表大白兔和小白兔是天生一对呢?
于是我破天荒的没有继续抬杠,投给他一个比大白兔奶糖还要甜的笑容,默许的接受了这个外号。
我们并肩往食堂走去,一开始我们之间隔着一个小手臂的距离,走着走着不知是谁靠近的谁,最后只剩下一个拳头距离。我小心翼翼的保持着这个间距,不舍得拉远,但也矜持着不想靠得更近。
“你的编程学得还顺利吗?机房里的电脑够跑你的程序吗?” 谭天打破了沉默问。
“挺好的,我现在水平还很初级,只会写些小程序,机房里的电脑已经够用了。” 我没有多想就随口答道。
斜落的夕阳穿过这一个拳头的距离,在我们身后洒下玫瑰色的光,也让我眯上了眼睛,没能看见谭天脸上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一点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