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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闺女,手枪坏了。(1 / 2)

好不容易没人跟着了,苏锦儿决定就地准备午饭吃,休息一下,等吃完饭下午再好苦。

还好水还在,没被抢走。

苏锦儿用水湿了破布,把杨氏和吴老爹身上的血都擦干净,又给自己擦了脸和脖子。

可衣服上还都是血,浓重的血腥味闻着让人恶心想吐。

杨氏打开一个破布包拿出一套新衣服打开递给苏锦儿,笑了笑说:“闺女,去把衣服换了吧!你的衣服上面都是血,这套衣服是娘跟你爹成亲穿的衣服,有好些年头了。”

这是她唯一的好衣服了,好在没被那群人抢走,还能让闺女换。

衣服是麻布做的,时间太久了红色已经褪成了淡粉色,但上面绣的花纹还是很精致。

看的出来,是用心做的。

苏锦儿不想辜负她的好意,就拿着衣服走到一边去换上,回来后杨氏连连夸赞。

“我闺女就是漂亮,这套衣服你穿比娘穿好看多了,老头子,闺女穿是不是比我穿着好看啊?”

吴老爹也很高兴,说:“都好看,你们母女俩都漂亮。”

杨氏白了他一眼,“我都老了,怎么能跟闺女比?闺女才好看。”

吴老爹嘿嘿直笑不说话了,在他眼里他媳妇儿跟他闺女就是世上最好看的两个人了,哦不对,还要再加上他的小孙女儿。

丫丫摸着衣服笑的眼睛眯起,“阿娘你穿这套衣服真好看,好像阿奶说的仙女。”

苏锦儿摸摸她的脸蛋笑了笑,“丫丫也好看,等到南凉,阿娘就给我们丫丫准备好多漂亮的衣服。”

“好哎好哎!谢谢阿娘。”

吴老爹和杨氏听着也很开心,所以这一切的前提都是要到南凉,如果到不了那一切都白搭。

杨氏放了点儿干笋,煮稀饭,剩下能吃的东西已经不多了,要是不省着吃的话根本挨不了几天。

在她煮饭的时候苏锦儿牵了马到了一边的树林,说是让马去吃树林里的干草,实际却是从储物戒里拿了稻谷的小麦喂它,喂了半饱,又给喝了些水。

不敢喂的太饱,就这些枯草,要是马都还能吃饱那就太假了。

顺便弄水给自己洗澡擦身体,因为她感觉到快要来月事了,也就是现代说的大姨妈。

要是不洗,很容易生细菌。

这具身体的体质本来就不强,要是这时再得了啥妇科病那就更BBQ要玩儿完的节奏。

她完了,就等于全家完了。

弄完了之后苏锦儿牵马回去,杨氏已经把饭弄好了,吃饭的时候吴老爹就吃了一点点,说自己今天见了血觉得恶心吃不下去了。

昨天不但见血还差点儿被吃了他不也照样吃饭了?今天吃不下?

苏锦儿要是不明白就见鬼了,直截了当的说:“阿爹,你不多吃点儿饭要是下午在遇到坏蛋你都没力气拿刀保护我们,你要指望我跟阿娘保护俩娃嘛?”

俩女人保护俩娃,得多难啊!

吴老爹没办法只能继续吃,又吃了少半碗就不吃了,他少吃一口孩子们就能多吃一口,就能活。

“闺女,那个手枪没法用了。”吴老爹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原本他坐在车上还能用枪,枪没法用了他就彻底成了成白饭的。

苏锦儿回答:“能用,那位公子给的子弹我都在米袋子下面压着呢!等会儿再装点儿就能用。”

吴老爹面色一喜,连忙点头,“好好好,那就好。”

这枪一梭就是十发子弹,用来威慑杀人可以,但要是遇到刚刚那种都不要命的往上扑的人就很难,因为他们的人实在太多了。

寡不敌众,就很难脱身。

看来还是得想个办法才行。

下午几人继续赶路,路上遇见的人越来越少,而且队伍都不大,不知道是饿渴死的人太多了,还是自相残杀被人食了。

苏锦儿拿刀警惕的看着周围,就连小宝和丫丫也拿着刀,他们想给苏锦儿帮忙分担。

路上遇见一村子的人,苏锦儿让吴老爹他们打起精神来,正准备快速冲过去的时候,几人突然拦住他们的去路。

吴老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握着枪随时准备开枪,杨氏也用刀指着他们,其实自己也怕的要死,但是没办法。

可必须这样,因为她们要活。

但对方没有要抢他们的意思,将两个看起来十二三岁的女娃推到他们面前说:“我们用这两个女娃娃换你们的一双娃娃行不行?”

他们脸被晒的漆黑,嘴巴干裂起皮满是黑色的血迹,就连说话也是有气无力的样子。

他们没水喝,也没东西吃了。

要跟她们换孩子的目的也很特别的明显,易子而食,路上常有,舍不得吃自己的孩子就吃别人的。

女人捂着嘴呜呜的哭,眼睛里满是痛苦的神色,使劲儿捶打站在她身边的男人,大声吼道:“不行,你把我的丫蛋和狗蛋还给我,我宁愿陪他们一起饿死。”

“混蛋,你还是他们的父亲吗?你怎么这么狠心,他们可是你的亲生孩子啊!”

男人拽住她的手,怒道:“疯子,疯婆娘那你去换,把他俩留下,不换我们就得死,你不懂吗?”

女人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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