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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ⅩⅠ(1 / 6)

我感觉到风拂过我的脸。

睁开眼,满目的残阳在天空上铺就,云絮被夕阳镀上浅浅的余辉,傍晚的风吹来,我仰面躺在干涩的草丛里,看到周围毛茸茸的蒲公英被吹得满天都是。

不远处,羊群的叫声轻轻浅浅,我听到辽阔的天地间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梵妮莎!梵妮莎!你在吗?!”

少女的声音,清丽又响亮,带着急切的担忧,惹得我后知后觉地坐起身来。

长得老高的芦苇晃过眼帘,我看到一个与我长相酷似的女孩压着洗得发白的围裙和纷飞的金发,一边拨开干燥的草尖,一边朝我走来。

“姐姐。”我站起身,这么称呼她。

“太好了,找到你了。”她担忧的神色得到缓解,一抹安心又温和的笑容在她昳丽的面容上绽放,她的眼睛是鸢尾花的色彩:“刚才勃根地人又来骚扰村子了,他们掳走了梅丽大婶的母羊,我一直找不到你,还以为你出事了。”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不小心睡着了。”我平静地表达歉意,抬眼望去不远处的草地。

在那里,一群毛色纯白的绵羊正在安静的夕阳下吃草,我数了下,还好,一只没少,没有羊因为我的疏忽而走丢,现在村子里的赋税沉重,任何一只家畜都是不可忽视的财产,梅丽大婶失去了一只羊,还是母羊,估计会偷偷掉眼泪。

“你没事就好。”我名义上的姐姐却这么庆幸地说。

她抬手帮我扫掉身上沾到的蒲公英,金红的夕阳匍匐在她的脸颊上,她的眼眸深处闪着细碎又明亮的光芒,我嗅到她身上有一种麦粉的好闻的气息,她因干活而带有薄茧的五指牵起了我的手:“回家吧,梵妮莎,母亲说了,今晚吃鸭油炒土豆,还有加了葡萄干的白麦面包。”

我困惑地看向她。

这些东西我们平时不常吃,算得上是奢侈,为什么今天能够有口福呢?

“为了庆祝我们又一次相安无事地活过了今天。”我的姐姐俏皮地眨了眨眼,和我一起挥着树枝将稀散的羊只聚集到一起,我们俩人踩着被夏日的太阳晒得发白的土地,赶着羊群踏上回家的路途:“而且,今天我们家从城里来了一位客人,是一位英俊的先生,今天能赶跑勃根地人,多亏了他和他的随从。”

我点了点头,表示了解。

当看到村庄的影子时,落日正嵌在远山。

候鸟的影子飞过天际,夏日的晚风咀嚼起来有一种生涩的味道。

相比于我,我的姐姐很爱笑,也很活泼。

远远的,她就挥起手,朝路过的村民打招呼。

面包作坊的风车在残阳中悠悠地转,小麦的香气铺满属于栋雷米村的空气,我看见眼前的少女被风吹扬了紫色的裙角,她长长的金发束成一束麻花辫垂在腰际,一只手却紧紧地牵着我。

“让娜。”村民们叫唤我姐姐的名字,问的却是我的事:“找到梵妮莎了吗?”

“当然!”让娜……不,应该说是后来的贞德——贞德笑着举起了那只与我交握的手:“这个小迷糊去放牧睡着了,没被勃根地人偷走,羊也一只没丢,放心吧!”

“那就好,还以为梵妮莎又被狼叼走了呢。”村民们说:“这孩子总是看着不机灵的样子,太让人担心了,你母亲刚才还在念叨呢,要是她有你一半的聪明劲就好了。”

“梵妮莎不傻,她只是有点迟钝而已。”贞德开玩笑似地鼓起了腮帮子:“我的妹妹可聪明了,她能记住全村人的名字,上次约翰叔叔出问题的作坊风车还是她发现问题解决的呢。”

“她确实总能带给我们惊喜。”村民们调侃地笑道:“但是,如你所说,她太迟钝了,让娜,艾特西前两天和她告白,现在还一蹶不振呢,我们的意思是说,她应该多笑笑,多和我们说话,遇到危险时多求救,上次要不是隔壁村子的猎户发现,她现在估计还在狼窝里。”

“总有一天她会的。”贞德笑道:“而且,她才十五岁,不懂男女之情很正常,艾特西不该勉强她,老实说,艾特西的性格太腼腆了,也不太适合梵妮莎。”

她随即朝我笑道:“对吧,梵妮莎。”

“嗯。”我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望了周围的人一圈。

很快,大家又洋溢起欢声笑语来,他们不像过去每次被勃根地人来犯后的低迷,我意识到这也许与贞德口中所谓的“一位英俊的先生”有关。

“如果可以,我也想像那位先生一样,不仅是赶跑勃根地人,我还想上战场打仗,赶跑英格兰人。”贞德突然这么说。

说这话的人望着远山的落日,神情异常地宁静。

夕阳拉长了她的影子,她祈祷般,握住了胸前垂挂的十字架项链:“我想拯救这个村庄,拯救这个国家,我想让父母亲,让村民们,让梵妮莎你可以幸福开心地活下去。”

我恍然地望着她,得到了她的一个温柔的亲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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