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客房内。
洛清欢斜依在软塌上,左手撑着头,右手则有一搭没一搭的撸着猫,撸得却不是那只扒住她的腿死活不肯走的丑橘猫,而是她特意从外面捡回来,养了快十年,肤白貌美的美人猫。
这只美人猫安静趴在洛清欢旁边,一脸享受的模样乖乖被撸,甚至在洛清欢看不到的视角,用手悄悄把那只想要爬过来争宠的丑猫扒拉开。
“欢欢最近怎么想起查他们的账了?”
洛清欢懒懒回应。
“房间若天天打扫,虽然不会积尘,却十分麻烦。若一直不扫,那就没办法住人了。十天半个月彻底打扫那么一次,总能管上一段时间。”
禹归远安静了那么两三秒,“我听说欢欢参加太虚宗的招生大会时,曾为了一对兄弟出头,还一直护着他们进了太虚宗。”
手一顿,洛清欢低声笑了一下。
“你要是敢对他们动手,远远,我可就要从哪里把你捡回来,把你扔回哪里去了。”
语气轻松愉悦,可禹归远却很清楚对方并不是在同他开玩笑。
禹归远不依不饶。
“那仙尊呢?”
“也不可以。”
禹归远生气了,“为什么他们都比我重要,明明我才是最听欢欢话的人,欢欢却只宠他们,不宠我。”
说到最后,居然还委屈上了。
最听话?
这一点洛清欢可不敢苟同。
她继续撸着眼前生气的美人猫,神色淡然。
“远远,可别以为事情做的隐蔽就没人知道。至少我,你是瞒不了的。”
“不同你计较,是觉得没必要。但人的忍耐总归是有限度的,超过了以后,要付出什么代价,我比你更不想知道。”
面对这明晃晃的威胁,禹归远却一点不怕,反而主动抬头,用脸蹭了蹭洛清欢的手掌。
“我有分寸,不会做让欢欢真的生气的事的。”
他十分清楚洛清欢的底线,凡行事必不会超过那条线。但也仅此而已了。
欢欢不在他身边时,他总是很容易失控,从而做出一些破坏性比较大的事。
可欢欢又不愿他跟着,说什么他心眼小,受不得她跟这个说话,跟那个笑,就连路上的蚂蚁被她的脚尖碰到,他都得气的要灭蚂蚁窝。
她可不愿意身边随时跟着这么一个不定时炸弹。
禹归远却认为这是欢欢的借口,分明是有了他,欢欢就不能去撸别的猫猫了,所以才不愿意带着他。
他总是希望洛清欢的目光只看着自己,可偏偏他分到的目光总是很少。
他因此嫉妒,却也只能往心里咽。
因为欢欢厌恶善妒的男人。
洛清欢用手刮了刮他的脸颊,没好气地说道:“你哪里有分寸,分明是狗仗人势,得了便宜还卖乖。”
被这样说,禹归远也不生气,还特别上道的“汪汪”叫了两声。
他一贯知道如何满足自己的同时,愉悦洛清欢。
洛清欢显然是愉悦到了,否则她是不会允许某人真跟一只猫似的舔她的指尖的。
……
曾经,洛清欢有一个很纯粹的梦想。
成为世界最强,将所有人踩在脚下。
理由的话,也很简单。
在这个弱肉强食,杀人不犯法的修真界,不强,就意味着你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保证不了。
十四岁之前,洛清欢以为的最强是个体强大到众人只能仰望,连脚后跟都触摸不到,纯粹的武力压制,就像……仙尊那样。
但没过多久她便不这么想了。
十四岁那年,她第一次独自一人外出历练,两年的时间,她看到了很多,听到了很多,也感悟了很多。
这时她才明白,纯粹的武力压制是实现不了自己的梦想的。
人是群居动物,人之所以被划分为高级动物,区别于其他,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他们懂得合作共赢。
蚂蚁虽小,力能搬山,涓涓细流,汇成大海。
个体解决不了的事,依靠群体便能解决。
洛清欢想掌控这股力量。
首先,她把主意打到了当时排名第一的杀手组织——万灭阁上。
只要上了他们的暗杀名单,没一个能活得下来。
这是他们的宣传口号,也是他们立足的根本。
洛清欢决定以此为突破点,用五百万的定金,一千万的尾款为饵,找人去万灭阁买自己的命。
万灭阁当然不会拒绝,毕竟当时才十五不到的纪欢欢,才筑基中期不到,杀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对于他们来说,不费吹灰之力。
但为了保险,他们还是派出了年青一代最具才能的天才杀手陆秋水。
他们本以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