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波特兰一路往北,朝着假日镇的方向行驶。目之所及,均是一片冷灰。
冬日是铁灰色的。
这儿冬天就是这样。
半个小时后,我不得不将车子泊到桥头附近的空地上休息。
车里的空调早坏了。
所以我只能用力搓搓手指,往掌心呵气,好叫自己暖和一点。
外面在下雨,车窗的玻璃上起了一层薄薄的雾。
假日镇被青黑色山峦怀抱着,在桥的另一端静静蛰伏,长长的沿山公路上,只有一辆警车在平稳地行驶着。
它经过公路和大桥,在桥头位置停下来。悄无声息,像家用车一样朴实。我认出那是假日镇警署的车——威尔提瑟警长常开的那辆。
副驾驶的门打开了,从里面跨出来一个风尘仆仆的男人。约摸三十岁,不修边幅的外表和拎在手中的一卷色泽暗沉的睡袋昭示了他的身份——又一个风餐露宿的流浪汉。
“波特兰!一直向前就到了。”
威尔那颗不甚整洁的灰白色头颅从警车的驾驶座探到了车窗口,对着流浪汉大声说道。
“……如果你想听点友善的建议,那就去洗个澡,理个发,能省去很多麻烦……”
“……希望送你这一程对你有帮助。”
他告诫流浪汉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从这故作轻快的语气里,我听到了讥诮、不耐烦以及某种强硬的东西,某种强硬且独属于威尔提瑟的特质。
“祝你今天愉快,嗯?”
他说完了告别词,熟练地转动方向盘,将车头调向假日镇方向,绝尘而去。看似捎了流浪汉一程,实际上是为了将其驱逐出假日镇。
我当然能理解这种做法。
镇子需要安定,警长领薪水就是干这个的。
但我还是决定等一等再走,避免一会儿进镇子后和他打照面。这倒不是因为我对威尔有什么看法——他是个正派人。
然而或许正因为如此,他可不怎么喜欢我。
而我呢,又不太想给自己找不愉快。
所以就算会错过玛琳家冒着热气的晚餐,我也得在这儿等上一等。
细密的雨滴落在挡风玻璃上,桥上的一大片积水在雨丝里跳动反光。
整座桥空荡荡的。
我透过车窗打量着流浪汉,猜测他曾经的身份,借此打发无聊的时间。
一件旧得脱了形的军版夹克裹在他身上。衣袋上方,一边绣着一片小小的星条旗,旗子早已褪色变黑。
另一边则用黑线绣着“US ARMY”的字样。
夹克的领子底下露出不配套的红色旧T恤,浅色牛仔裤上有明显的污渍,脚上的靴子已泥泞不堪。
也许他是个退伍的士兵。
前段时间新闻还报道了在明尼苏达州的什么地方,扬基佬们聚集起来痛骂这群从越南的回来的人是“baby killer”……
……想来这几年他们的生存环境不怎么样。
大兵孤零零地站在桥头,面容在冬天的寒雨里显得更冷峻了。
这让我有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他看起来挺面熟的。
不是“嘿,我想我们可能在哪儿见过,所以你要不要请我喝一杯顺便再去厕所来一发”的那种“面熟”。
是字面意义上的眼熟。
【要不要载他一程?】
我鬼使神差地将手放到了车钥匙上。
大兵依旧犹豫着,片刻后,他提了提肩上的背带,朝大桥走了两步,茫然地看了一眼去波特兰的路,又望了望桥另一端的假日镇,似乎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那样子就像被整个世界遗忘了。
【行了,】我对自己说,【这很扯。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麦克斯还等着你回去接,所以你最好什么也别做。】
【别多管闲事。】
然而这青灰的冷雾里看起来萧索又桀骜不驯的身影让我有种预感——
他是不会听从警长的话走开的。
果然,几秒钟后,他仿佛打定了主意,用力竖起夹克的领子,毫不犹豫地沿着来时的路重新迈开了步子。
他选择了重新回镇子里去。
毕竟,去下一个小镇,大概率也会被驱逐。
但这次要再被威尔碰到,就不是简简单单地驱逐了。他会把他带到局里关起来,用高压水枪请他洗澡。
这里可是假日镇的寒冬。
我开始为这个年轻人感到担忧了。
不出意料,威尔提瑟的巡逻车又转了回来,快到桥头时,车子一个急转弯,轮胎发出刺耳的噪音,愤怒地绕着大兵转了半圈才刹住,完全截住了他的去路。
两人很快起了冲突,威尔甚至拔出了枪。
大兵和他对峙着,像一头失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