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受得紧了,还会回娘家住几天,心里憋屈得紧了偶尔也会跟妈妈说说,换来的却是妈妈劝她忍耐,爸爸骂她不懂事,弟弟说她斤斤计较,然后把她打包送回去。
丈夫从来没来接过,摆明了告诉你,不在乎。
次数多了,娘家下不来面子,心底虽然还是觉得女婿一家不给面子,但归根结底他们会认为是女儿做得不够好。
当着女婿一家的面就教育训斥女儿,什么要勤快、孝敬、懂事、大度、让着点的都是老生常谈了,还说什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要以夫家为重,遇到事就跑回娘家像什么话?
这样的娘家在夫家看来是‘明事理’的,所以后来夫家就更加肆无忌惮。
高兰一张嘴又怎么能说得过夫家三张嘴?心里不痛快,你得忍着,连生养自己的娘家尚且不能说,还有哪里是能说的?又能去哪里?
没有。
或许,娘家人那样做,也有做给夫家看的成分在里面,夫家识趣儿的,自然知道教育自己的孩子,从中也能捡着些话警醒自己,但是对于那些不识趣儿的,他们认为你说得对,你女儿就是这样的,你自己都知道吧。
只会变本加厉。
不懂事,无理取闹,神经病,脑子有问题,懒,没用,各种标签接踵而来,撕都撕不下来。
要钱要生活费,没有!换来别人说你物质,眼里只有钱,有你吃住还想怎样?不满足?要钱自己想办法,可是孩子还得你带啊,没人该帮你带,公公婆婆没有义务,丈夫要赚钱养家,连个孩子都带不了?
家务活、生孩子、带孩子,是习以为常的事,好像没有价值,做了也看不见,是别人眼里的小事,甚至是不存在的事,因为,他们只看到你天天在耍,挣不来钱还只知道花钱。
问题的症结在于高兰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她自己也知道,所以想着出去打工,可是没人带孩子啊,父母认为你有公公婆婆,公公婆婆认为没有义务,丈夫认为带孩子就是女人的事,作为母亲,狠不下心来,所以日子就这么挨着,有口饭吃,还活着。
这回,高兰管丈夫要些生活费,不但钱没拿到,吵一架都是小事,许是高兰身上真的一分钱都没有了,力争了几句,丈夫居然动了手,闻讯赶来的公公婆婆不但不知道拉架,还生怕他们儿子吃了亏,各种添油加醋,帮着儿子一起打骂,高兰这才躲到了山上去。
那山中野兽众多,东躲西藏了两个日夜,跑到那寒潭边上,碰上一只花豹出来觅食,被逼无奈抱着孩子跳了水。
水下有旋涡,把她和孩子吸进了那黑洞之中。
摔下去的时候直接掉下面那个洞中了,经过夹层时,身体挣扎改变了下落的方向,卡在了洞中,才没有一直往下掉。
丈夫气性大,根本没上山找过。
公公婆婆怕孩子出事,倒是上山找过,也就只是在挨着山脚下的位置找了找,不管怎么说,他们找过了,心里便安了。
高兰自己想不通要寻死,有什么办法?总不能再搭上别人的命。
这凉原山一般都没人上去,那山上豺狼虎豹多得很,所以,三天之后,人还没有回来,电话也联系不上,多半已经凶多吉少,他们便心安理得地开始张罗下家。
但,这些事没有直接证据,夫家一口咬定,就是以为她跑回娘家去了,这高兰的婆婆是有个侄子托村里人帮忙说亲来的,那媒婆看情形不对,改了口说自己听错了,但是,高兰身上的伤可是实实在在的。
高兰现在身无分文,带着孩子无依无靠,暂时是没办法离婚的,在警方的调解和教育下,至少当时夫家的认错态度是极好的,也做出了书面保证,此类事情以后再不会发生,警方再三教育和严重警告之后,这事儿就过去了。
但这事,在高兰心里是必定不会过去的。
关之之走之前,‘恐吓’了高兰夫家一顿,说什么他们家这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是要坐牢的,高兰可以去告他们,不顾妻儿死活,也构成了遗弃罪,也是要被判刑的,倒也一定程度上把高兰的夫家给吓着了。
后来关之之和杨泱说起这件事,也是唏嘘不已,若不是正好遇上他们,没人过问,高兰母女俩大概就无声无息地死了。
事后婆家人装装样子找一找,还能得张好人卡。
娘家人既然那样‘明事理’,随便给个说法,大概也不会深究,失踪?走丢?死不见尸?事情总会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