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三年春正月
○辛丑朔。上在宣府,文武群臣于奉天门行遥贺礼,命妇朝慈圣康寿太皇太后、慈圣皇太后、皇后于宫中。
○壬寅升太仆寺·少卿何孟春为本寺·正卿,四川·左布政胡宗道为应天府府尹,礼部·郎中刘滂为南京尚宝司卿,监察御史胡文静 为南京光禄寺少卿,浙江按察佥事 许王□赞为本司副使。
○赐故右都御史朱英谥曰:“恭简”。英,成化中总督两广军务,以恩威著名专事储蓄,在镇数年积金以数万计,流移胁从赖以复业,全活不可胜纪。子孙有劝自陈年劳及军功者,则曰“食报,如是足矣。”历官四十余年,清白之操如一日,广人思之,与叶盛、韩雍、陈选并祠学宫子。刑部郎中守孚请谥得旨,后以病卒不果。至是,御史范辂为之申请,故有是命。
○赐镇守·浙江·太监王堂生祠额并护敕。先是,太监刘璟讽杭民以请,且盛陈在浙有靖盗安民功。下礼部覆奏,以见任立碑,律令所禁,不可许。特许之。堂既得请,乃择西山胜地大兴土木,与璟祠相望,民居古墓多罹毁掘者。嘉靖初,祠皆没官,杭人快之。
○录辽东广宁镇夷堡功。太监郭原、都御史张贯、都督佥事 韩玺各赏银三十两、纻丝三表里;太监白怀 银二十两、纻丝二表里;军旗升赏者凡百五十九人。
○录贵州凯口囤等处功。太监史泰、都督佥事 李昂、都御史曹祥各赏二十两、纻丝三表里;布政陈雍、参政胡廉、按察使张琮、副使李麒、佥事 许效廉各五两、纻丝一表里;升赏官军六十六人。
○贵州·巡抚都御史邹文盛等上芒部强盗陈聪罪状,因言:“参政林茂达、按察使林繁、都指挥顾恩有功,宜奖劳。阵亡百户徐兰等,宜优恤。土舍陇寿政兄弟相讎,宜令守巡兵备官从长抚处。各土官骄纵不法,量为戒饬,累年拖欠粮马,定与则例,令即完纳。”兵部议文盛与太监李镇、总兵李昂、巡按御史周文光功。得旨:“文盛等写敕奖励奖,茂达等以礼奖劳,总处决失事并获功阵亡者,亟为勘奏,余悉从之。”
○总督两广都御史陈金奏:“广东饶之捷,斩获贼一千二百七十八人。”录巡按御史陈言、参议张简、佥事 顾应祥、都指挥杨懋 等功。兵部覆,因言:“今太监寗诚、总兵官郭勋 亦宜录。”得旨:“金、诚、勋 近以府江功升荫矣。言 等升一级,其余功次,令巡按御史勘奏升赏。”
○佛郎机国差使臣加必丹末等贡方物请封,并给勘合。广东镇巡等官以“海南诸番无谓佛郎机者,况使者无本国文书,未可信,乃留其使者以请。”下礼部议处,得旨:“令谕还国,其方物给与之。”
○命安乡伯张坤立威营坐营管操。镇守云南太监史泰奏:“泰敕与总兵官巡抚官兼督银场,事不归一,乞令专督。”户部议:“以银矿货利之源,公同管理,则人不敢私。如泰所欲,恐滋奸弊。”议入,卒从恭请。
○发通州大运仓粮三万石,并河西务钞关船料银,于顺天所属州县赈济。从右副都御史臧凤请也。
○交城王府仪宾薛辅、阳曲王府仪宾张寿俱议斩。以商贩狭西杀人劫财,故也。
○癸卯宣宗章皇帝忌辰,驸马都尉马诚谒祭景陵如常例。
○命怀庆侯孙应爵子瑛、宣城伯卫璋 子錞,各袭爵。复赐吉王 见浚湖广蒸湘湖塘水利三年,以脩府第,从王请也。
○先是,辽东镇巡官以屡失事。有旨切责,令自效赎罪。至是,都御史张贯、总兵韩玺、游击将军林睿攻讨建州群虏于汤站堡,斩首四十一级,夺被虏男妇九百九十人。诏:“以贯等功可赎罪,各以敕奖谕,其他有功,令巡按御史勘奏升赏。”先是,督饷·参政黄伟以升任未录,至是亦升俸一级。
○兵部奏:“芦沟桥、良乡、涿州、武清、固安,盗贼窃发,命都御史臧凤、李王□赞严督军卫有司并兵备分守官,往来巡历,并力剿捕,仍责河间·总兵张玺如纵贼不擒,或妄戕平民者,听各巡按御史紏举。”且言:“京城内外米价腾贵,饥民丐食街市,乘机抢夺,宜令锦衣卫旗校及巡捕官军防察。仍亟降诏旨,凡畿内一应徵科,俱暂停止。户部查例赈恤,或预支月粮以平米价。”得旨如拟。
○初,都御史王守仁 讨南赣贼,镇守江西·太监许满不与闻。至是,太监毕真代满请讨贼事宜,俱与会议乃行。兵部执不可谓:“南赣之设巡抚,以四省之交,各镇巡不能遥制,故专任责成。若会镇守彼此牵制,坐失事机,殆非设官初意。”诏:“南赣二府贼情,仍报江西镇巡官。其各府者,南赣巡抚官亦互为策应,各以敕谕。”
○兵部言:“固安等处强贼因追捕之急,潜匿京城,恐升他患,宜令缉事衙门访捕。”诏:“可,仍戒隐匿故纵及窝主邻家不举首者,俱重治不宥。”
○达贼 五赤金率众住牧河套,将入寇延绥,守臣以闻。兵部议:“令延绥·副捝兵朱銮、参将杭雄、游击周政、刘玉军安边营等处,纪世楹、冯大经以次东驻,便利城堡。总兵柳涌守镇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