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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章 与命运竞争(2 / 7)

林夕看着他,道:“我叫林夕,我是受了朱秀丽的老师陆慎之的委托,来带朱秀丽他们去学校的。”

村支书点点头:“那那位陆老师为什么不亲自来呢?”

“一个多月前,他遭遇车祸,去世了。”陆慎之是在回家的时候,被醉酒驾驶的人给撞到的。

说起来群里已经有好几个出车祸去世的人了。在这样的关头,林夕的思维忍不住发散了一下下。

村支书还以为那个叫陆慎之的老师是没时间,所以才叫林夕来接学生的,没想到那位老师已经不在了。村支书的心里,有点点难受。

他看向坐在自己左边的李大根:“大哥,你是怎么想的?”

靠山新村全部姓李,村里所有人家的老祖宗都是同一个。只是这么多年下来,已经分支,大多数都已经出了三服甚至是五服了。

李三海跟朱秀丽的公公是堂兄弟。

“她是我家的媳妇儿了,怎么还能去读书?”李大根语气强硬,并且恶狠狠地瞪了林夕一眼。在李大根的眼里,林夕跟棒打鸳鸯的大恶人已经

() 相差无几了。

村支书又看着林夕:“林姑娘,你也听到了,朱秀丽已经跟我们家李冬生结婚了,他们的婚姻是双方家长坐在一起合过八字,过了六礼的。你跟她无亲无故,红口白牙的就说要把她带去读书。”

“你要知道,他们家可是收了三万五彩礼的。还有今天的酒席也花了很多钱,最主要的是,我们家的邻居百忙之中抽了时间过来参加这个婚礼。”

“白天他们才随了礼吃了饭走,到了晚上就说这个婚礼作废,你要带着新娘子走,这不好吧?”村支书的脸上还带着笑容,但眼神已经变得锐利了。

林夕直视他的眼神:“但是你们的婚礼是不合法的,朱秀丽还不满十八岁,她还是个未成年。”

之后的话,林夕没有再说,但能在这个年代成为村长,又兼任村支书的,他应该是懂法的。

林夕就记得他们莲花村的村支书每个月都要去市里学习法律法规。大明宝还好几次跟林夕讲顾大宏被那些法律法规折磨得头秃呢。她还讲了,现在顾大宏他们学的法律法规大多都是关于妇女儿童的。

李三海确实懂。他这个村长跟村支书在法律法规方面学得确实不错。他知道林夕的未尽之意。

如果今天她带不走朱秀丽,那么她会将这件事情告知妇联。

妇联虽然好像没什么存在感,但是她们要真的想办成一件事,还是很麻烦的。尤其是近几年妇联新上任的那个妇联主席,据说是从别的城市上任来的。她之前在别的城市,妇联工作展开得格外不错。

据李三海认识的人说,那个妇联主席,要是她在蒙市的妇联工作也做得不错,那么很快她就会成为滇省的人大代表。几年后,她就会被调到春城去工作。

眼瞅着她仕途一片坦荡,再说回这件事情的本身,朱秀丽还不满十八岁,还是个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杀人都不会被判死刑的。只要那个女人抓着违背妇女意志,逼着未成年人这个话题来大说特说,那就是闹大了。

到时候影响到的人就不只是他李三海一个了。在他们这个地方,哪个村子没有几个不到结婚年龄就被逼着嫁人的呢?到时候拔出萝卜带出泥,他的日子以后也不会好过。

如果可以,李三海不想惹到那样的人,更不想成为她在蒙市新官上任的第一把火。他这个人这一辈子就为了个名在这儿忙活,他想安安分分地退休,可不想晚节不保。

但他也不可能就这么轻易地让林夕把人带走。林夕轻易地带走了朱秀丽,他以后的工作要怎么展开?他在靠山新村经营了一辈子的威严要怎么维护?

要知道威严这个东西,维护起来难,但要破坏,那可太简单了。

“说那么多屁话做什么,给她脸了。”山区的男人,大多都是爱面子的,自家儿子的新婚之日,有人要上门来带走他的儿媳妇,这对于李大根来说,那就是明晃晃的打脸。

在客厅里坐着的,都是靠山新村有头有脸的人物,李大根自觉自己在他们面前丢了脸。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把丢了的脸捡起来。李大根从记事的那一天起,他所受到的教育就是女人是低于男人一等的。

据李大根观察,他周边的人确实都是男人比女人强势。不只是他们这个村子,就连外面大城市也差不多。

在外面的大城市讲究什么男女平等,但男女哪里可能真的平等。就跟他当初打工那个工厂的那些领导一样。

两口子都出去一样的上班,赚差不多的工资,男人回家往床上一躺,女人放下包包就得洗菜做饭拖地洗衣。跟他们农村区别也不是很大。

所以李大根就没有把林夕放在眼里。林夕跟别的女人一样,都是任由他捏扁搓圆的。就跟他老婆一样,不听话打一顿就好了。

李大根朝着林夕一步步地走过来,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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