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自己,脸上便也有了几分霁色。
费简常常回想,当初自己离异,孩子抚养权也给了前夫,自己孑然一身,孤独无依时,遇见了同样离异了的梅愉健。那时的梅愉健,长身玉立,风度翩翩,剑眉星目,高鼻挺立,虽然情场失意,俊美的五官有几分憔悴,但事业正在上升期,骨子里透着一种昂扬风华,即使离异带孩,仍然不失魅力。虽然在单位已是小领导,习惯了手下人捧着,梅愉健对自己却是彬彬有礼,温柔体贴,从不摆架子,尽显绅士风度,这才让自己几乎寂灭的心又重新活泛起来。虽然知道后妈难当,何况是给十岁左右将要进入叛逆青春期的男孩子当后妈,烦心事自不会少,但丈夫温存谦和,待自己用心,自己便觉得有力量应对未来的一切烦恼。
然而世事岂能尽如人意,丈夫复杂的家庭背景,还是让自己难免生闷气。看到丈夫妹妹一家吸血鬼的媚态,心里便生出无名火来。说起来是书香门第,自己的公公婆婆都是大学生,养出的女儿却如此不争气,真是有辱门楣。不过,其实梅家又算得上什么门楣呢,只不过是被时代浪潮推动翻卷的沙粒。
反倒是丈夫姐姐家的小儿媳,虽然出身农村,但容貌端庄,谈吐高雅,仪态举止,落落大方,才真像是书里写的世家闺秀呢。
难怪自己的公公,张冶志的外公梅瑾成,见过陆扬荇后都忍不住说:“小陆是个知书达礼的孩子。”
费简记得那天,张冶志带陆扬荇来家里,大家都在。在张念祖梅其冶家,张冶情、张冶意都在,公公梅瑾成、丈夫梅愉健跟自己也去了,还有小姑梅愉劳一家,就是自己疯疯癫癫的小叔梅愉华和瘫痪的大姑子梅愉娴不在。
陆扬荇微笑着问公公梅瑾成道:“老人家高寿?”
“我啊,八十多了。”梅瑾成闻言笑道。自诩有几分文人傲骨的梅瑾成笑得那么开心,发自内心的满意溢于言表。
“您都八十多啦,看着可是精神矍铄,哪里像八十多岁的人呀,分明才六十出头。”陆扬荇的笑容诚恳温暖得像四月的春风,见者无不被感染抚慰。
陆扬荇的亲和力,说话让人很舒服,纵是经历沧海桑田、饱尝世态炎凉的梅瑾成,脸上的笑容都没止过。
“就会拍马屁。”从春风般的笑容中醒来,梅愉劳还是忍不住小声嘀咕。
“这孩子啊,知书达礼。”梅瑾成在一众儿孙面前毫不吝惜地夸赞陆扬荇。知书达礼,虽似戏文小说里的寻常套语,但出自自诩文人遗老的梅瑾成口中,便是极大的褒扬。
饶是被认为最能担当光耀门楣之责的梅愉健也很少见到父亲如此坦率地称赞一个晚辈,也不知是人老了心软了,还是给姐姐梅其冶一家面子。
因为同样喜爱文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张冶志,跟梅瑾成最聊得来的,最懂梅瑾成追求的风韵格调,自然也知道这话的分量,脸上的得意欣喜自不必说。
“小志有福气,找到了小陆。祝你们天长地久,永浴爱河。”梅瑾成满眼欢喜。
“一个乡下人,爸还说她知书达礼呢,反正我是没看出来,就觉得她身上都是农村人的土里土气。”从张念祖和梅其冶家出来,梅愉劳还不忘跟丈夫邓若伟嘲讽议论道。
“那是,她哪能跟大小姐你比呀。你是书香门第娇养闺秀,她就是乡野丫头,你自然看不上她,你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但是爸好像还挺欣赏她的。说她年轻有为,这么年轻,已经是科长了。”梅愉劳忍不住撇嘴翻个白眼。
“老人家嘛,就是看着外孙终于有对象了,终身大事有着落了,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哪里顾得上挑人家,还不就说些好话捧着人家。她一个乡下来的,好不容易才能在城里找到份工作,才能立足。哪像大小姐,一出生,家里疼爱娇宠的,只管享受人生,快乐生活就好了。” 邓若伟洞悉梅愉劳的心理,说话惯会拣她爱听的说。
“唉,偏偏小志还就喜欢这样的,真是搞不懂他怎么想的。”梅愉劳心中困惑不已。
费简冷眼旁观梅愉劳瞧不起出身农村通过自我奋斗成才的陆扬荇,心里只越发看轻梅愉劳。
“寄生虫。人家小陆的好,哪里是你这种眼皮子浅的人看得出来的。”费简脸上浮着笑意,心里却暗笑梅愉劳轻浮浅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