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如此不可”是沈如夏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看来的。男主托马斯和女主特蕾莎经过七次莫名的巧合相遇,被认为两人的相遇和相爱是“非如此不可”。托马斯爱上特蕾莎的瞬间是特蕾莎发着高烧睡着了。托马斯觉得此刻的特蕾莎就像是摇篮中的婴儿。易碎的,彤红着脸蛋的。
但最后证明,“你爱的是你想象中的爱人。没有什么是’非如此不可’的。”就像托马斯爱的是自己绝妙的喻体——摇篮中的需要自己保护的婴儿,而非特雷莎。
这个理论沈如夏深以为然。
嗯,但是所有的理论都是灰色的,只有生命之树常青。
因为沈如夏觉得如果自己能在北京偶遇桑景,那就真是“非如此不可”了。
当季诗昀问她到了北京去哪时,沈如夏并不能说出个地名。
因为沈如夏根本就不知道桑景在哪。她只知道桑景到北京实习来了。还是在她分手前桑景跟她说的,好像是个鼎鼎大名的科技公司。但是沈如夏硬是没想起来叫什么。但是两人算是和平分手,而且她已经把他拉黑了,主动把他加回来就跟纠缠不休一样,不妙不妙。
她觉得不如在北京乱晃,没遇到就是没缘分,遇到了那就是真“非如此不可”了。最后尝试一下吧!就看缘分了。
煎熬了十几个小时,终于快到北京南站了。
晚上在好奇宝宝季诗昀的追问下,沈如夏从头到尾跟季诗昀说了她和桑景的恋爱故事。从哲学课到两三个小时的月光下散步,再到沈如夏准备一个人跑去上海迪士尼给自己过生日,但是桑景的执意加入,再到因为迪士尼疫情,两人被学校隔离。沈如夏一边说一边笑,季诗昀也认真听,他们仿佛又变成恋爱之前的好朋友了。
本来季诗昀觉得这一夜注定无眠,重逢的惊喜会冲刷所有困意。但是无奈生物钟过于强大,深夜,两人困得跟眼皮灌了铅一样,对话以沈如夏的“早就说了,友谊万岁。”结束。季诗昀一边点头一边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沉沉睡去。
第二天中午下了车,季诗昀看着沈如夏。
沈如夏问:“我脸上有字?”
季诗昀问:“你去哪?”
沈如夏吓了一跳:“你不会要跟着我吧。”
季诗昀说:“我不知道去哪。”
沈如夏说:“那你回家。”
季诗昀说:“我来都来了。你去哪?”
沈如夏说:“我下午去投稿。”
她确实要去投稿。她至少拍个照片打个卡,发给爸爸妈妈,证明自己真是来投稿的。
季诗昀眼睛一亮:“投稿?投什么稿?你写小说啦?”
沈如夏说:“我骗我爸妈我来北京投稿的。”
季诗昀说:“那你得去吧。我陪你去呗我陪你去呗。”
沈如夏懒得解释,只一心想赶季诗昀走。因为她其实根本不知道怎么投稿。就别说见编辑了,她站在人家出版社门口都不知道怎么走进去。她打算在人民文学出版社门口拍张照片就回去。
季诗昀接着问:“你带着你的小说了吗?”
沈如夏说:“带了。”
他们坐上地铁,沈如夏心事重重。带的小说虽然说是她呕心沥血四五年写出来的,但是打印出来就是一大沓子纸,仿佛这沓子纸的价值不会因为上面的文字有丝毫的变化。她觉得光是把它们从包里拿出来的动作都很羞耻。她的珍宝变成了钉在她身上的耻辱钉。
她想自己如果进出版社,是不是还要求保安放她进去。又怎么找编辑呢?还要找编辑说话,说什么呢?谁是编辑?
那一沓子纸现在在沈如夏的手里就是烫手山芋。
季诗昀看出了沈如夏的紧张:“你咋不说话?”
沈如夏说:“呃我不知道说什么。”
季诗昀问:“小说能借我看看不?虽然我不一定看得懂,我就想拜读一下我们大文学家的作品。”
小说给别人看不亚于沈如夏当面把自己内心剖析给别人看。而且谁是“你们大文学家”。
沈如夏果断拒绝:“不行。”
季诗昀死皮赖脸:“小说叫什么名字?”
沈如夏说:“《五号历史》。”
季诗昀隐约记得这个名字,沈如夏好像高中有一段时间就在折腾这部小说:“就是你高中捣鼓的那个?”
沈如夏说:“好像是的。但是只是名字一样,我重写了很多次,内容已经不一样了。”
下了地铁,对着导航走了好一会路,才找到人民文学出版社。不同于沈如夏预想的高楼大厦,人民文学出版诗就是一栋矮矮的灰色建筑,很像九十年代的单位。沈思夏甚至怀疑是不是找错地方了,或者人家搬地址了之类的。
结果季诗昀盯着人家窗户看了半天得出结论:“有人有人,地图上就这一个人民文学出版社,错不了。”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