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帮我?”高向菀惊讶地看着钟羽。
“嗯,我从前的老管家的老家在一个名叫平乐镇的地方,那里距离京城少说也有半个月的路程。”钟羽说道:
“老管家虽已不在人世,但他的孙子与我也算是曾经青梅竹马的故友,他是开客栈的,正好前些日子他来信说他眼下缺厨子做帮手,想要将客栈卖掉。”
钟羽看着她:“你说想做厨娘,若是你愿意去的话,兴许他可以继续经营下去,而你也有一个容身之所了。”
“真的?”
高向菀激动地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愿意,我当然愿意去。”
真是太好了,能远离京城,还能做她喜欢和擅长的工作。
看来,这次是老天爷都在帮她了。
“平乐镇,这地方一听就是个平安又喜乐的地方。”高向菀开心道。
“好,既然你愿意,那我明日便给他捎信去,等你身体彻底康复,就可以启程去了。”
钟羽看了她一眼,还是多说了一句,
“你看在京城还有什么未了之事或者未见之人想见的,就趁这几天去见吧。毕竟……平乐镇山高路远,往后你想见可是见不到的。”
高向菀知道钟羽说的是弘历,可是她与他又还有什么好见的呢。
见不见都是要离开的。
钟羽走了之后,高向菀趴在桌前看着眼前的青灯默默发着呆,直至深夜。
一年后!!!
平乐镇,留一晚客栈!!
一个十五六岁胖胖圆圆的姑娘掀开门帘便跑进了后厨。
“小晚姐,五号桌的小炒鸡多放蒜,二号桌的清蒸桂鱼不要葱,还有……一号桌只要一碗清汤面。”
小姑娘身体较为肥胖,从门边跑到灶台前已经是气喘吁吁了。
灶台前正颠勺的女子一身葱倩色衣裙,外面还套着一件白色围裙,发髻上缠着的也是一方葱倩色丝带。
“只要一碗清汤面?”女子一回头便露出了一张白皙娇俏的脸庞。
“一号桌是李婆婆?”
“是。”还喘着粗气的兰花朝高向菀点点头。
“行,知道了。”
高向菀说完已顺手在灶台菜篮里拿起几颗蒜落了锅,继而熟练地将锅中的鸡肉颠炒了两下。
然后上盘子,“五号桌,多蒜小炒鸡。”
“好勒。”兰花麻利地将菜上托盘然后端了出去。
一炷香之后,多了一只荷包蛋和几块红烧肉的汤面便被端到了一号桌。
“李婆婆,这是我们小晚姐额外赠送给你的荷包蛋和红烧肉。”兰花笑着对一号桌的那个白发老人说道。
白发老人见状连忙一个劲地道谢。
这时,厨房的后门处,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子提着一大框的蔬菜走了进来。
“小晚,有需要我帮忙的吗?”男子抬头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朝高向菀问道。
男子身材不算特别高,长相倒是周正,尤其是那双眼睛,温和中像是无时无刻带着笑。
“不用了,秦大哥。”高向菀炒着菜还不忘回头冲他笑笑:“我能应付得来。”
高向菀来这平乐镇已经一年多了。
这个“留一晚”客栈便是钟羽介绍她落脚的地方,而刚刚的男子就是秦管家的孙子——秦文石。
说是一个客栈,但其实就是大堂是饭馆,楼上有五六间大小不一的客房的小宾馆。
这里本来是秦文石与他妻子的夫妻档口。
但因为一年前他父母相继去世,而妻子又要兼顾三岁多的女儿,所以高向菀刚来的时候,这里近乎都要倒闭了。
高向菀见状便直接入了股,成了客栈的半个老板。
说起来这也多亏了弘历。因为她来这里的盘缠和入股的银两其实都是清风师太在弘历捐赠给清泉庵的香油钱中拿给她的。
客栈从前是秦文石掌勺的,高向菀来了之后直接接管了这工作。
由于她做的菜味道特别,花样多,来吃饭的人渐渐就多了起来。
发展到现在还能请得起两名员工了。
伙计小七,和兰花。
秦文石的女儿也四岁多了,所以有时候他的妻子也会来帮忙。
反正都是年轻班子。
做餐饮的也就饭市的时候忙一些,下午的时间还是能闲下来的。
“小晚,中午忙累了吧,你先上楼休息吧,这后厨的东西让我来收拾就好。”秦文石对高向菀说道。
自己一个大男人让她一个小姑娘下厨房,他本就心存内疚,但奈何自己厨艺确实拼不过她,他便只能将厨房内外的所有重活都包揽了。
尽量让她轻松些了。
高向菀知道若是自己拒绝反倒会令他心里更不好受,所以也就从来不拒绝他的善意。
“好,那这里交给你了。”她笑着摘下围裙便往大堂走了出去。
平乐镇虽然是个小地方,民风还是挺淳朴热情的,热情到……她隔三差五出门溜达一趟,四周邻里的三姑六婆都能往她边上凑。
为的就是给她介绍对象。
毕竟像她这样长相出众,而且还能烧得一手好菜的女子,可是不多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