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上台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棕发女生,在剑桥大学读书,读的专业是东方历史,平时除了喜欢研究文学跟历史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音乐。 女生的表现非常好,上来就是一首《敲开天堂之门》,娴熟的技巧以及出色的嗓音一下子就征服了现场以及电视机前的观众。 琳达的心情还没有完全从上一个选手的故事中恢复过来,不过还是被女生的歌声打动到了,“这个女孩子真的很厉害,还是剑桥大学的,她的穿着打扮就跟其他那些学习好的同学差不多,不过没想到一唱起歌来就完全不一样了。” 瑟琳娜笑道,“也不是每个学习好的学生都这样穿的,你这属于是刻板印象啊。” “嗯,宝拉也建议她可以穿衣换穿衣风格,说不定能给大家一点惊喜。” “期待她后面的表现。” 第三个跟第四个选手是两个男生,各方面表现都比较一般,在严格的评委面前,他们并没有通过。 “其实我认为那个红发男生唱的还可以,音色挺好的,就是技巧不到位。” “是啊,西蒙也说他音色不错,让他回去之后再练练,等到明年再过来。” “希望明年还能见到他。” “哈哈,明年他上台你还能记得他么?” “只要他还是这一头红发,那肯定没问题。” “第四个是怎么过前面线下海选的?水平非常一般啊。” “可能他之前线下海选唱的歌,跟现在唱的歌不一样吧。” “总要有一些被淘汰的吧,不然人太多了。” …… 节目一直到后半段,还剩下十几分钟的时候,倒数第二个选手上来了。 这次上来的是一个帅气的男生,他是今晚第一个带乐器上台的。 “终于有带乐器的了,我还以为节目规定不准选手自己带乐器上台呢。”瑟琳娜说道。 前面看节目的时候,瑟琳娜就一直在奇怪,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选手带乐器上台,一个都没有,导致他都怀疑是不是节目组不允许选手带乐器上台。 所以现在看到男选手带了吉他,她有些意外。 选手上台之后,照例是先播放一段采访视频,在视频中,选手介绍自己叫保罗,今年二十四岁,美国人,前年刚从伯克利音乐学院毕业。 《流行偶像》是允许外国人报名的,不过保罗是今天晚上第一个上台的外国人。 镜头又切回到舞台上。 西蒙:“你好,你叫什么名字?” 保罗:“保罗·沃克,先生。” 西蒙:“你背了一把吉他。” 保罗点头:“是的,我背了一把吉他。” 西蒙笑了笑,“你准备用它来表演节目么?” 保罗:“我要唱一首我自己写的歌,需要它。” 听到原创,观众席上响起了一阵掌声,这也是今天出现的第一首原创歌曲,先不管好听不好听,选手的勇气都是值得肯定的,而他们也将见证一首自创歌曲面世。 西蒙:“开始吧。” 保罗点点头,将舞台上的话筒调整了一下位置,然后先弹起吉他。 十几秒钟的优美前奏,保罗开口。 “我们曾一起坐在树下 轻声呼唤对方的名字 但是许多年以后 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声音 那时你赤足站在青草上轻舞 风掠过你的裙摆 这一切都映照在我眼中 但许多年以后 我眼中却只剩下被风吹动的草原 ……” 听前奏就能知道这是一首伤感情歌,曲调悲伤。 而听了前半段歌词之后,很多人都以为这首歌讲的是分手,男孩很多年前有一个恋人,最后分手了,现在男孩写这首歌来表达自己对过去的思念。 不过听着,听着大家感觉有些不对劲了,因为这首歌里面的那个女孩不像是分手,而像是去世了。 歌曲还在继续,而电视前的琳达却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难道这首歌讲的是去世的恋人么?” 瑟琳娜摇摇头,“希望不是真的。” 等到歌曲结束之后,现场的气氛有些沉重,很多人都听出了不对劲。 西蒙皱着眉毛问道,“这首歌的歌词是你自己写的么?” 保罗:“歌词以及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