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大哥站在原地,无论如何不肯动了。
“哇哦~~~”
圈子里响起一阵善意的哄笑。雷蒙大哥满脸通红,仍然挽着女孩儿的手不肯放开,那姑娘也没有挣脱的意思。口哨声四起,周围的人拍手跺脚,大喊大叫:
“来一个!来一个!”
这是要由群舞变成对舞了。伴奏的人也凑趣,乐曲一变,格外多了几分活泼。雷蒙右手与女孩儿十指相扣,左手搭在她腰间,飞快地带着她旋了一个圈子。
周围彩声大作。吹笛子的吹得更加卖力,打鼓得也打得越发欢快。男男女女,凡是成双成对的,都跟着音乐跳了起来。
好像雷蒙大哥已经搞定了……不用他夹在里面充当气氛组,随时可能变成电灯泡了……
格雷特探头探脑张望了一阵,悄悄退开。跳了这么长时间舞,刚才吃的东西又不知哪去了,他得再去吃点。哎,刚才大街上的摊位,他才逛了一半呢……
自己一个人逛吃逛吃,比带着艾薇儿选择余地大多了。格雷特也不怕吃坏了肚子,左手一串烤肉,右手一串烤小鸟,吃得满嘴流油。吃着吃着,突然听见前面哗然一阵大乱,跟着就是尖叫:
“救命啊!”
格雷特拔腿就往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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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本书我唯一的遗憾:
为啥我没想到这个题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