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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一不小心一字马(1 / 2)

“不知素云最喜欢这百花之中的哪一品?”男子的声音淡淡的,可是语气中还有着意思不容拒绝,但又不会令人反感,好似天生就该是如此的一个人。

素云?是她认识的那个素云吗?叶清歌眉头一挑,如星星般的眸子乱转。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同样是淡淡的嗓音,却含着一丝克己复礼的恭敬。

用一首诗回答了对方的提问,又显示了自己的才学。

叶清歌点点头,果然是自己认识的那个素云,且这叶素云装AC的本领不在自己之下啊!

能让叶素云语带恭敬对待的男人不多,尤其是对方声音听起来还很年轻,两人再此如实让其他人看见,定然要议论纷纷甚至要传出流言。

不过,能让叶素云冒着流言也要一见的男人会是谁呢?

“牡丹花品冠群芳,况是其间更有王。四色变而成白色,百般颜色更百般香。这牡丹确是担得起这百花之王的称号。这花能得叶姑娘青眼,也是它的造化了。”

男子说完朗声一笑,虽是夸奖人的好听话却丝毫不觉得谄媚,甚至于这话从他口中说出更像是一种褒奖。

“太子殿下见笑了。”

叶素云也是一笑,纵是高岭之花听她语气之中也有一丝掩不住的喜悦。

原来是太子啊?

那就无怪乎叶素云愿意冒险与之避人一会了,不过说这位号称是自大萧国建国以来最为芝兰玉树的太子到底长得什么样?

叶清歌不免好奇这太子的长相。

于是假山后探出一颗小脑袋,一双美眸看向假山前的两人。

果然是个够格出场自带BGM的男人,虽然只是背影,但是却足以看出他的卓尔不群。

男子身材高大颀长,着一袭深蓝色锦衣,长长的黑发束于脑后一根玉簪横陈,即便是随意地负手而立,却也难以掩藏周身隐隐的王者之气。

做人不能太贪心,虽然没有看到正面,但是已经足够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于是叶清歌蹑手蹑脚的准备离开。

谁知一回头,一柄泛着寒光的剑,搭上了自己的脖子。

对面持剑而立的是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而他与剑同样冰冷的眼眸,此时正落在自己身上。

“少侠注意你的剑,你是一个成熟的侍卫了,要有控制住自己的剑的能力。”

叶清歌说着伸出两只手指,轻轻地捏住剑身往一旁挪了挪。

然而下一瞬,那柄剑又回到了远处,冷冷的贴住了她的脖子。

这个人过于执拗,大抵是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趴着的性格,鉴定完毕。

两人的动静虽然不大,但是还是引来了假山前面的两个人。

“清歌?你怎么在这里?”

叶素云不愧是大家嫡女,虽然自己和太子的奸情被妹妹撞见,不是,是和太子的中高层会议被妹妹看到,但是丝毫不见惊慌。

“一不小心迷路了。”

叶清歌说着双手一摊,一双大大的美目眨啊眨,一副无奈又无辜的表情。

“没规矩,还不过来见过太子殿下。”

叶素云看了叶清歌一眼,然后淡淡说道。

“臣女叶清歌见过太子殿下。”

叶清歌说着福身一礼,一双好看的眸子丝毫没有害羞,而是堂而皇之的打量起太子来。

她的原则是有美男不看,实属笨蛋!

既然对方给自己机会看了,她当然不会拒绝。

只是这一看,叶清歌就忍不住在心中暗暗说了一句好家伙。

这就是大萧朝的太子北堂元歌?确实是个让人一眼就难以忘怀的男子。一张脸仿若是上天筛选过的最美好的玉石精心雕琢而成的,唇瓣很薄是薄情的象征同时也是容姿不俗的象征。

他的眼睛形状很漂亮,虽然不及那地主家的傻儿子,但是却也是人群中不可多见的美目。

就在叶清歌打量着太子北堂元歌的时候,北堂元歌也颇觉有趣的看着叶清歌。

她不怕自己,似乎也不心悦于自己,但是却似乎对自己很好奇?

对面的少女眼睛很明亮,似乎还带着一丝评估的意味,丝毫不顾忌她的脖子上还放了一把凉凉的剑,就这么大咧咧的看着自己。

倒是有趣了,不过也仅限于有趣。

“免礼,慎言把剑放下吧。”

北堂元歌说完,名唤慎言的侍卫当即把剑收了,侧立一旁。

人也看过了,好奇心也满足了,叶清歌觉得自己该走了。

不然自己这三千瓦的大灯泡恐怕要照的叶大小姐咬碎了银牙了。

正待告退,忽听得北堂修墨淡淡开口:“这院中百花争艳,不知清歌姑娘喜欢什么花?”

叶素云闻言眉头轻蹙,意味不明的看了叶清歌一眼。

而叶清歌则闻言一愣,问她喜欢什么花?

那当然是有钱花和随便花了。

“回太子殿下,臣女喜欢莲花。”

叶清歌笑意盈盈的答到,一双染着笑的眼睛,明亮又清澈。

“哦?为何是莲花?”

因为我会背关于莲花的诗啊,装起逼来才驾轻就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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